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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8日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12月24日,日本神户地方检察厅以“嫌疑人死亡”、“没有嫌疑”等理由,对因违反《劳动基准法》被移送地方检察机关的神户市川上缝制公司社长川上忠男及另外4家公司的社长做出不起诉的处理。
2006年2月,川上缝制公司与其他4家相关企业从中国引进了8名女性技能实习生。此后,这8名技能实习生便分别在川上缝制公司及另外4家公司中从事衣服缝制工作。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川上公司及其相关企业按照每人每小时约400日元支付技能实习生们的加班工资,大大低于兵库县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公司还强行要求这8名中国实习生每月加班200小时以上。
2009年6月,8名中国女实习生所在的工会向神户西劳动基准监督署告发了川上公司及另外4家相关企业。12月初,经过调查核实后,神户西劳动基准监督署针对此案向神户地方检察厅递交了建议起诉书。
据神户西劳动基准监督署的工作人员介绍,外国人实习生围绕加班工资与供职的公司之间产生的劳资纠纷被送交检察机构的情况,在兵库县尚属首次。(米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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