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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侨报:在日华人离婚前应该先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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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12:2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12月05日
         《日本新华侨报》4日刊文说,随着中日两国国际结婚人数的增多,在日华人离婚事例也在增多。由于文化背景、所受教育等不同,中日国际结婚比较容易从幸福开始,以痛苦结束。由于中日两国相关法制的不同,离婚时在财产分配、孩子亲权划分等问题上容易产生纠纷,一旦处理不善,很可能触犯法律,导致官司沾身。这一点,在日华人犹应注意。

      文章说,12月3日,一个中日国际离婚案例被日本各大媒体报道。一名在日华人和日本人妻子离婚之后,把孩子强行带出日本,并在上海共同生活多年。就此,日本人妻子在东京地方裁判所立川支部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帮其把孩子要回来。这位男性名叫秦惟杰,今年已经55岁了1999年6月,他在路上把大女儿和二女儿叫到车上,然后将两名子女直接带到了上海。此后,秦惟杰和日本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孩子的亲权判给了母亲。尽管日本人妻子一再要求秦惟杰把孩子送到日本,但是秦惟杰一直拒绝。直到日本人妻子将其告到法院。本月3日,东京地方裁判所作出判决,秦惟杰因为触犯了法律,被判处2年徒刑,缓期执行3年。罪名为“国外移送诱拐”等。

  文章表示,这件事很值得在日华人深思,并引起有关人员的重视。最近,日本有关案例多发,很多沉疾旧案也有被重新提起的迹象。最初起源于一名美国男性在日本强行抢走了他前妻身边的孩子,并将其带回美国。可是美国方面却判决日本人妻子有罪,因为她和美国丈夫离婚后,独自将孩子带回日本,没有履行让美国人丈夫定期探视的权利。这一案件在日本引起轰动,媒体呼吁国际结婚的日本人女性在离婚纠纷中,要清楚并掌握有关国家法律的同时,还要求日本制定有关法律,保护国际结婚中日本人的合法权益。而这次日本人女性起诉在日中国人前夫的案例也可以看作上述案例的延伸。今后类似事件很可能会继续增多。

  文章称,本次中日国际离婚诉讼也和日美国际离婚诉讼多发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日华人秦惟杰没有搞清楚日本的法律,虽然爱子心切可以理解,可是行动的结果还是触犯了法律,最终被判有罪。这将影响他的终生,对子女来说也并非好事,不管怎么说,孩子们并不希望自己的父亲是个“罪人”,所以,希望那些国际结婚的在日华人,在处理离婚等纠纷时一定要慎重而行,首先要知法,懂法。在此之上采取合法的行动,而不要只顾自己,我行我素。否则很可能会像秦惟杰那样,时过多年,仍然难逃官司,烦恼缠身。

  文章指出,结婚绝非儿戏。一旦走向破灭,除了子女亲权之争之外,还有财产等之争,更重要的是感情上的打击让人无法承受。所以既然双方走到一起,就要细心呵护,不要轻谈离婚。中日国际结婚尤其如此。单纯的离婚很可能变成一起国际诉讼和纠纷,即费心又费力,实在不足为取。(申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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