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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溺亡的背后
2009-11-1
最近出了两件很让人痛心的事情,都是因为水。
意外现场是离韶关市区东北方约130公里的南雄市乌迳镇孔江水库。事发于5日下午,9名男女学生利用假日到孔江水库边游玩。其中女生李某华(16岁,在读高一)在水库主坝边不慎失足落水,叶某德等4名男生见状下水相救。落水女生终于被救起,但4名男生失踪。
再一个就是那三位舍己救人的大学生了。
要评论的确是很难,依然是那句老话:欺山莫欺水,欺水变水鬼。
我在生存手册中写到野外救伤一章时,一直挠头溺水救治该不该写,斟酌再三,我还是写上了,但在后面写上了大大的:警告两个字。
救助溺水是野外常见的的救生行为,然而不正确的救生会导致救助者本人陷入困境甚至死亡。
要救助溺水者,你的游泳技能必须精湛,野外的水可能会很浑浊,溺水者一旦下沉就很难再找到,当你决定要救助溺水者后,应当脱掉衣裤和鞋袜,立即下水朝他(她)游去,但不要接近,溺水者会抓住任何一根救命稻草,为了救他(她),只能先委屈他(她)多喝几口水,直到他(她)体力耗竭,从背后接近溺水者,一手掐住他(她)的下巴,使溺水者的口鼻仰离水面,用仰泳的姿势拖拉溺水者向浅水区靠近,一只脚时刻注意顶住溺水者的身体,尽量的离他(她)远一些,如果溺水者挣扎抱住你,要果断的挣开他(她)的手,用脚踢开他(她),以免两人都沉入水中。
多人合作救助溺水者成功率更高,救生员的安全也有了保障,打一个三套环,套在救生员身上,在岸边其余人的帮助下,将溺水者拉回来。
使用漂浮装置也可以救助溺水者,最好用绳索连接起来。
警告:救助溺水者是非常危险的行动,理论非常简单但实际操作却非常复杂,要考虑水流、自己的体力、救助的距离、暗流等等因素,每年都有徒手救助而导致溺水者、救生员同时丧生的事故!有经验的救生员不会很快的接近溺水者,而是等溺水者体力耗竭后才进行救助,宁肯让溺水者已经无力挣扎沉没水中,救上岸做人工呼吸和心脏起搏,也不要太着急接近,一旦救生员被溺水者抱住又无法挣开,悲剧也就再次重演!
写《求生之路》一章的时候,因为那些技能都是要经过一些培训的,我无法保证一个普通人在紧急时刻仍然保持冷静,并且能正确的处理险情,
在这一章的结尾,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心情很复杂:但已到此地步,无论如何不要放弃伤员,想尽一切办法将伤员带出去。生命是可贵的,我们在尊重大自然的同时,也要懂得尊重他人和自己的生命。
如今,我只能说如果:从这两件令人惋惜的事情我们都可以看到,都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野营活动,根本连生存都搭不上边,然而就是每年这类活动死了很多人。
绳索是野外生存必备的工具,然而两起事故中,都没有人携带一条绳索。某年我将一队人从生死边缘拉回来,靠的就是一条30米的救生绳。到野外,水边露营,带上一条绳索是一个常识,一个在生存中连知识都算不上的常识而已。
游泳技能,一项最基本的保命技能,但是现在在安全、河蟹的大好局面下,也从学校的体育课程中剔除了,我记得以前学校都有这项课程的,套用当年我们老师一句话,要求不高,你能游过25米算及格,万一你落水,一般游得那么远也就能扒到东西了。
而另一个老师虎着脸将几个女生扔下游泳池的时候说:不说你能救人,你起码能自救,自救都达不到,起码要撑到人来救你!
可以预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教委会发通知,严禁组织中小学生郊游等等集体活动。
其实这一切,在当初就可以避免,现在的孩子危机意识的确不行,怎么加强安全教育,怎么锻炼自保技能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孩子是天生亲水的,憋在城市里的孩子冷不丁看到一大片令人心旷神怡的水面,兴奋油然而起是很正常的,别说孩子,大人都这样,每一年野营,看到那山清水秀,会水的游泳,不会水的在浅水玩水,孩子和大人的区别只在于危机意识的认识程度,怎么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不造成事故。
不过我们已经习惯了自欺欺人,出事之后一纸“禁止”似乎就万事大吉,孩子们也在高喊的素质教育,沉重的书山题海中没有时间去学习一些实用的技能,例如昨夜和一个网友聊起暖手炉这个东西,她说她每年冬天都会把手冻伤,我很不可思议:这玩意是我5岁的玩具,仅仅用一个罐头盒,一段草绳和一截铁丝就可以做出来的简单实用的东西。
救或不救,这是一个问题,该怎么救又是一个问题,而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既然你不能保证让孩子这辈子都不接近水,那么就让他学会自救的本领,学会游泳并不困难。
这几位救人溺亡的人,行为是值得提倡的,但也让人痛心,许多参与救人的大学生,自己本身就不会游泳,整个场面慌乱,造成了9人落水,若不是那些冬泳爱好者帮助,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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