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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沙门岛虐囚六大酷刑 不乏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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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9 09:3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监狱管理人员先给犯人做肩部按摩,使其皮肤松弛,然后把整根钢针扎入犯人肩井穴。钢针很细,又是整根扎入,从外面不容易瞧出来,但是犯人会剧痛难忍,同时双臂难以活动,干不了活儿,然后呢,管教再以犯人偷懒为由,名正言顺地对其施以体罚和禁闭。

   《绣像本水浒传》第七十二回,玉麒麟卢俊义遭管家李固陷害,被脊杖四十,刺配沙门岛。临行前,李固找到押送卢俊义的两个公差,拿出红包,让他们在路上弄死卢俊义。谁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卢俊义的家奴浪子燕青一路跟踪,在主人即将被害的危急时刻,射死了公差,救了卢俊义。

    照我说,这管家李固阴险毒辣,手段高超,只可惜过于性急,其实他要害卢俊义,完全不必在路上下手,如前所述,卢俊义是要刺配沙门岛的。沙门岛是什么地方?就是现在的山东省蓬莱市长岛县。从五代到元朝,这儿专门安置犯人,一百个犯人到了这儿,九十九个会被虐待至死,侥幸有一个活下来,也会被折磨得没有人形。所以李固根本不用给公差塞红包,耐心等就是了,总有一天,他会听到卢俊义命丧沙门岛的好消息的。

    有朋友会说:现在的长岛县土地肥沃,风景优美,农民和渔民安居乐业,简直就是世外桃源,根本不像劳改犯的鬼门关嘛。

    嗯,您说的是现在的沙门岛,不是宋朝的沙门岛。在宋朝,沙门岛也是土地肥沃,风景优美,农民和渔民也是安居乐业。但有一样,这里不是世外桃源,是宋朝政府设置的一个劳改营。

    宋朝政府设置了很多劳改营,分别用来安置犯罪程度不同的劳改犯。《宋史.刑法志》记载:“配隶重者沙门岛寨,其次岭表,其次三千里至邻州。”意思就是说,如果您犯的罪比较轻,就把您送到离家乡比较近的劳改营去劳改;如果您犯的罪比较重,就把您送到离家乡比较远的劳改营去劳改;如果您犯的罪很重,就得把您送到海南和广东两个省份的劳改营;而那些犯罪尤其重、差一点儿就要判死刑的犯人,会跟卢俊义一样,直接送到沙门岛。

    在宋朝,劳改营不叫劳改营,叫牢城营。“牢城营”这个词儿您肯定熟悉,当年武松从山东东平发配河南孟州,就是被安置进孟州牢城营的。其实山东东平也有牢城营,但是武松杀了人,犯的罪比较重,所以必须把他从老家山东弄到河南孟州,也就是离他家乡比较远的地方去劳改。东平牢城营也好,孟州牢城营也罢,构造都一样,都是四面高墙围着,都有士兵看守,犯人们在里面强制劳动,谁敢逃出,乱箭射死。

    沙门岛自然也有牢城营,名叫“沙门寨”(估计您还记得,武松所发配的孟州牢城营也有一个名字,叫做“安平寨”),沙门寨有个头头,现在叫监狱长,当时却叫寨主。寨主喜欢虐待囚犯。

   《宋史.马默传》记载,宋神宗熙宁年间,沙门寨寨主李庆以虐杀囚犯为乐,此人在沙门岛做了两年监狱长,前后却杀了七百名劳改犯,差不多一天杀一个。

    自寨主以下,还有兵马监押(相当于副监狱长)、节级(相当于管教)、小牢子(相当于狱警),这些人直接杀囚犯未必敢,却擅长变着法儿地折磨囚犯。《宋史.刑法志》和《容斋四笔》记载了当时监狱管理人员虐待囚犯的一些手法,我在这里简要列举几条,与您分享:

    第一,长期拘锁。

    您知道,古代囚犯多上枷锁,但是按照规定,上枷锁的时间是有限制的,按犯罪大小,少则一天两天,多则一年半年,期限一到,得把枷锁给人去了。但是宋朝的监狱管理人员比较变态,他们经常“忘记”给犯人去枷锁,时间长了,犯人颈骨会变形,腕骨会折断,铁链子甚至会长进肉里去。

    第二,不给饮食。

    戏文里唱到某人坐牢,一般都是其家人提着篮子给他送饭,其实宋朝法律相当人性化,《昼帘绪论.治狱篇》记载,囚犯饭食由监狱供给,每名囚犯都要享受到一天两升米饭和十文菜钱的待遇。《宋刑统》卷29还规定,监狱方“应给饭食而不给者,杖六十”,就是说倘若管理人员克扣了犯人伙食,要打责任人六十大板。可惜这种良法美意没被彻底贯彻,在沙门岛上,管教和狱警倘若不喜欢哪位犯人,就会十天半月不给他饭吃,直到他饿死为止。

    第三,喂锯末。

    这招儿比较损,就是把锯末和进水里,给犯人强灌下去,犯人消化不动锯末,最后饱胀而死。

    第四,喂鳅鱼。

    这招儿更损——把很细小的钢钩放进鱼肚子里,然后让犯人吞下,钢钩入肚,难以排出,钩破肠胃,犯人必死。

    第五,石布袋。

    当年武松在孟州牢城营劳改,狱友曾传授他一招儿“土布袋”,就是给麻袋装满土,压在犯人肚子上,犯人只能出气不能进气,最后窒息而死。沙门岛监狱管理人员不玩“土布袋”,玩“石布袋”,具体讲,就是往麻袋里装鹅卵石,扎紧口儿,然后用这麻袋痛殴犯人,据说这样打犯人不容易见伤。

    第六,肩井入针。

    监狱管理人员先给犯人做肩部按摩,使其皮肤松弛,然后把整根钢针扎入犯人肩井穴。钢针很细,又是整根扎入,从外面不容易瞧出来,但是犯人会剧痛难忍,同时双臂难以活动,干不了活儿,然后呢,管教再以犯人偷懒为由,名正言顺地对其施以体罚和禁闭。

    上述六种招式,在宋朝沙门岛一度被监狱管理人员广泛推广,我们不妨称其为“沙门岛六大酷刑”。

    前段流行美军虐囚新闻,说美军为套取战俘口供,不惜使出“中情局十大酷刑”,包括点穴、憋气、打耳光、长时间不让睡觉、用开水烫四肢等等手段。我倒觉得,这“中情局十大酷刑”跟“沙门岛六大酷刑”比起来,似乎有点儿小巫见大巫的意思。


    附注:

    1.对于宋朝沙门岛虐囚事件,多种史料均有记载,除文中所引几种文献外,相关文献还有周辉《清波杂志》、王巩《甲申杂记》、沈括《梦溪笔谈》以及南宋法律典籍《庆元条法事类》第75卷。

    2.凡事皆有动机,美军虐囚主要是为了套取口供,宋朝沙门岛监狱管理人员虐囚则主要是为了向囚犯索要财物以及贪污已死囚犯的每日口粮。另外,沙门岛面积太小,牢城营容量不足,这也使得历届寨主们定期杀囚,以此来减少囚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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