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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3日
韩国朝鲜日报中文网9日刊发一位在韩华侨写给韩国总统李明博的一封信,信中提请给予在韩华侨“双重国籍”等系列平等待遇。
信函摘录如下:
亲爱的总统您好。
您日理万机,麻烦您,实感抱歉。9月2日,韩国法务部提出国际法修正案,10月交给国会,对于双重国籍,华侨不包括在内。联合国宪章有一条,人类出生有生存权,每一个国家都要赋予出生的人生存权,生存权是人类的基本人权。大韩民国政府,给我们F-5永住权的外国人登录证,我们不知道生存权与永住权有何分别,但是在F-5永住权下,我们接受种种差别待遇,我们实在难以生存,如:国民住宅分让给无住宅者,华侨没有份;银行有住宅贷款,华侨没有份;国民年金,华侨没有份;障碍者,国家补助,华侨没有份;国家公务员,华侨没有份;生活保护者(极贫者)补助,华侨没有份;老人福祉年金、补助,华侨没有份;个人Taxi许可取得,华侨不可以;医疗保险,生活困难者,给予1种、2种保险,华侨没有份;65岁以上老人,地下铁坐车免费,华侨没有份。
关于双重国籍,即便是通过了双重国籍法,一部份人希望申请,一部份人却不想申请。不想申请的原因在于升大学、服兵役,因为入了韩国籍,孩子读的是中国书,而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之下,考大学便成了问题。
大家都知道,少数民族,在大环境下,自然而然的会自生自灭,韩国不承认我们是少数民族,把我们归类在外国人的范围内。我们希望韩国能够成立少数民族保护法。据我们所知,中国朝鲜族拥有中国国籍,有少数民族保护法,来保护他们,日本也有爱伊奴族保护法。我们这里没有华侨保护法,只有稀贵动物保护法。您想一想,我们在这里,能够生存下去吗?所以,近100年来,韩国华侨从12万名锐减到目前15,000名左右。几年前德国发生了中东劳动者暴动,欧洲各国,大家坐在一起讨论了这个问题,发现根据血统而制定的国籍法有缺点,因此建立了一个共识:“归属国不可以强要想归化者,抛弃自己原有国籍。原属国也不可以将因获得了另外一个国籍的国民,剥夺其原国籍。”大家在这个共识下,目前世界接近有100个国家,通过了双重国籍法,这是世界的潮流。如果您问我,“归化”不就可以了吗?其实归化也有选择性的,不是那么容易。
中国去年报道了“观光收入1800亿美元”,这证明了观光收入比别的产业多3倍。韩国电视报道,去年来韩国的观光客约500万名,观光收入90亿美元。中国去年出国观光者约四千万名,10年内,每年将有接近一亿人次的观光人口。如果进入韩国的观光客有一千万的话,就有200亿美元的收入。旅行公司有一个不太雅的比喻,说观光客像南太平洋的鲔鱼,那是金矿,虽然不雅,但是,确实如此。
韩国有两个大的观光资源,一个是韩半岛周边的2000个岛屿,另一个是China Town ,仁川有一个大陆同胞称呼它为“全世界最小的Mini China Town”,釜山草梁China Town 里头多是韩国人,当地华侨的人口继续减少。汉城华侨中学,学生人口,每年都在减少,就是证明了在韩国的华侨逐渐地在减少。
中国观光客来韩国,首先参观China Town,如同韩国人到美国先看Korea Town。这是血脉相连的证明。华侨是导引中国观光客的桥梁,繁荣韩国社会,他们绝对不是“吃米虫,想发财”,所以必须给韩国华侨“双重国籍”。(孙承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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