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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7年03月15日
网售百余元“瑞士表” 其实13款仅1款是瑞士造
□ 本报记者 余瀛波
近年来,“傍名牌”“搭便车”花样不断翻新,尤其是在一些高档奢侈品领域。近日,有消费者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目前在许多网店上有各种标称瑞士品牌的手表出售,但这些“瑞士表”的真实性却令人生疑,有的标价才100多元。
为揭开谜底,《法制日报》记者随后在网上进行搜索,从电商平台网站上随机抽取了44个标称瑞士品牌的手表品牌作为样本展开调查。记者联系瑞士钟表工业联合会,对其中13个在表盘、表底明确标注原产地标识“Swiss”或“Swiss made”的品牌进行鉴定。
近日,瑞士钟表工业联合会致函本报,回复了鉴定结果。结果显示:只有一个品牌被明确认定是瑞士原产表。经鉴定,其中多数标称瑞士品牌的手表,其表芯却是日本或泰国制造。
同时,瑞士钟表工业联合会还在回函中告知,许多手表品牌非法标示了“瑞士”或“瑞士造”,非法在广告中使用了瑞士地点的标识,假造百年瑞士制造商的历史,而这些制造商的名字从来没有存在过。
值得注意的是,在44个品牌中,有36家都在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注册了商标,其中有18家在宣传网页上描绘了动人的品牌故事,最早甚至可追溯到15世纪。
然而,记者调查后发现,这些所谓的“百年老店”,其商标注册时间绝大多数都是在进入本世纪之后——最早的2001年5月,最晚的2016年11月。
专家指出,这种伪造或冒用商品产地、故意虚构商品信息的行为,带有明显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性质,其结果是对市场造成混乱。虽然其使用的商标是真实的,但假冒原产地也是造假。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对这种“打擦边球”的不法商家进行处罚,消费者也可依据消法规定要求3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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