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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近代中国历次对外战争都是如何宣战的
2015-02-05 06:30:00 来源:搜狐
原标题:近代以后中国对外宣战的那些事儿
如果有人无缘无故砸你家玻璃,或者抢你家东西,你会怎么办?大多数人都会撸起袖子干一场。不过,这事儿放到国际场合,就不一样了,大多数状况下,大家都会文绉绉地先拽一篇文章,大意就是告诉对方“我要揍你了”,然后才会动粗。这篇文章就叫宣战书。
宣战是指一国向另一国通知或宣告终止两国之间的和平状态,转入战争状态。它的作用旨在说明进行战争的理由,使对方和中立国获悉战争状态开始存在。其实,宣战是一项古老的国际惯例,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国家间就大多通过宣战表明敌对关系的开始。从17世纪“国际法之父”格劳秀斯起,宣战成为战争开始的必要程序。
在我国古代,其实并没有这个传统,开掐之前,最多会发个讨逆檄文,揭发对方的各种不堪,比较有名的是骆宾王那篇《讨武曌檄》,其煽动性之强,竟把被骂的武媚娘都感动了。
到了近代,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我国在一些战争前也会遵循国际惯例发出正式的文书,下边我们就来回顾一下那些字字泣血的历史。
第一次鸦片战争战斗场面想象图(资料图)
鸦片战争:事实上的战争
鸦片战争博物馆研究室主任唐立鹏曾在《鸦片战争中英宣战问题研究》中提到,通常认为1841年1月27日道光颁布的着伊里布、琦善分别进兵歼敌之诏书就是对英宣战诏,但这是不准确的,虽然在文辞上此诏确实具有“宣战”意味:开篇申明“我朝”一贯奉行的对外政策,列数英夷种种倒行逆施之举。同时下达作战动员令:“晓谕官民人等,人思敌忾,志切同仇。”尤其最后结语“将此通谕中外知之”,明确向各国宣达交战意向。但唐立鹏认为,除了诏书行文较为正式外,清政府只是将交战意向在内部传达,没有告知相关中立国,并无履行相关程序,实际上,中英双方均未正式宣战,不能构成法律上的“战争状态”。然两国之间的确存在战争行为,故称之为事实上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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