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7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长沙一29岁男子啃老被赶出家门 状告父母不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8-30 11:0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数据

  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的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为其支出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费。典型“啃老族”包括如下6类人群:

  新闻进行时

  案例

  长沙一29岁男子因啃老被父母赶出家门,竟欲请求法律援助,状告父母“不养之罪”。

  数据

  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老养小”,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为其支出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费。

  立法

  江苏、山东、杭州等地纷纷立法,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

  一个即将步入而立之年、身体健全的男子,竟然请求法律援助,“父母不养我,我要告他们。”他的理由是:我没能力,父母有能力,何乐而不为呢?

  职业生涯只剩抱怨

  8月27日下午5:30,长沙岳麓山下的自卑亭前,三湘都市报记者见到了求助的男子。

  我们的谈话以及他对父母的吐槽从其姓名展开,“你叫我匡正轩或者匡嘉良吧,这是我自己取的,我就喜欢文艺点的名字。几十年了,我一直不满意父母给我取的名字。”

  匡正轩今年29岁,2003年随父母从老家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来到长沙。

  在此之前,匡正轩经历了小学辍学、学木工、在家无所事事。来到长沙后,他跟着父母卖苦力,因为干不了重活作罢。

  干不了重活,那就学理发吧,“那师傅总是故意刁难我,我学了半个月就走了。”

  由于租住地在河西高校区,随着铺天盖地的美术培训班的兴起,匡正轩终于找到了一份较为轻松的活儿——人像模特。

  “当模特也很累的,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而且不稳定,今天有明天就没了。”在匡正轩眼里,每天55元到65元的工钱很低,“介绍我去做模特的中介也很黑,还要收5块钱的中介费。”

  匡正轩的职业生涯里,做得最长的工作是在某酒店当上菜员,“2008年6月到2009年6月,干了一年,每个月八九百工资,包吃住。可我没力气干活,老板总说侮辱我的话,我受不了。”

  “零碎的时间还去广州、深圳打过工,玩具厂、制衣厂都干过,可我在那里总被人认作小偷,他们打我。”每每饿得半死回到长沙,他都自我总结:“我没有能力。”

  家庭记忆只剩争吵

  聊到这里,匡正轩把话题转到了求助,抛出困惑自己一个多月的问题:“我没有能力,父母有能力,他们为什么不能养我?”

  原来,一个多月前,匡正轩被父亲赶出了家门。“他不想养我就把我赶出来了,连我弟弟也跟着一起赶我。”匡正轩说,被赶出家门后,他流浪街头,“捡废品卖钱、打零工,这几天又开始做模特了,55元到65元一天,不稳定。”“我好倒霉,被他赶出来前一天,我做模特攒钱买的单车也被偷了,我现在整个身家只有身上的300块钱。”

  被赶出家门的背后,是父子之间深深的“恨”。“我以前存了3000块工资在他那儿,后来他给了我1000块,还剩2000块迟迟不还,只怕是赌博输掉了。”

  在匡正轩的记忆里,父母之间、父子之间、兄弟之间,全是争吵。父子二人矛盾最激烈的一次还动了菜刀。“今年大年初十,我们又吵架了,我爸拿菜刀砍了我,缝了17针。”他指着自己的右额说道。

  当记者问起父母和弟弟的年纪时,匡正轩的回答是:“记不清了,父母反正是45岁到50岁之间吧,弟弟不记得是1986年还是1987年生的,我从不记他们生日的。”

  他请记者随其去找父亲谈谈,“我有两个请求,第一,你们能不能帮我找个律师,免费为我打官司,我要告我父母,告他们不养我;第二,我想要回我的2000块钱。”

  采访到了晚饭时分,记者请匡正轩去饭店吃饭。“还吃饭啊,我一天就吃一顿,赚了钱才吃两顿。”吃了一半,他冲服务员喊道:“买单。”

  【邻居】 “这种儿子要他何用”

  匡父的租屋位于岳麓渔场附近。晚上7:30,记者找到了租屋的房东戴志高。“老匡赶工去了,暂时回不来,”戴志高指着对面一间沾满油渍的卷闸门说:“他就住那间,房租每月200元。”

  邻居们见匡正轩来访,都犯了嘀咕:“他回来干吗,又求着老匡养他吗?30岁的人了不自立,夏天父母出去做事,他一个人坐在床上玩手机、看书、睡觉,饭都不做,这种儿子要他何用。”

  刘永助与老匡是老乡,两家的房子相隔百米,对老匡一家比较了解。“两公婆来长沙十几年,堂客有糖尿病,他自己没什么技术,单纯卖苦力,每个月3000块钱左右的收入,儿子要他养,太没血性了。”

  戴志高补了一句:“也怪他娘,从小不让他做事,弄得现在不肯做事了。”听到邻居们的数落,匡正轩消失在夜色里,不久,他给记者打来电话:“有好消息了告诉我。”

  问及啃老,匡正轩说:“我不是啃老,我是没有能力,有能力肯定赡养他们。”

  【父亲】 “我不可能再养他了”

  8月28日上午10点,再次来到老匡的住所,他匆匆从工地赶回。52岁的他挂着满脸汗珠打开了他的租屋门。

  租屋大约15平方米,一个柜子将其隔成两间。外间的床上散落着几件衣服,“他以前就睡这里。”老匡指着匡正轩的床说。

  内向、不讨老板喜欢、不讲卫生、不节约、等他养老靠不住,以上是老匡对29岁的儿子提炼的关键词。

  老匡也曾试着带匡正轩一起卖苦力,“可他小时候没力气做不了,现在大了又不肯做。”

  说起不讲卫生,这竟成了父子动刀的导火索。“大年初十,我说他上完厕所要冲水,话说重了点,就打了起来,我拿刀砍了他,他也把我打伤了。”

  老匡说:“我不可能再养他了,他一打电话就是问我要钱,这么下去我以后老了怎么办?”

  聊到儿子不记得父母生日的问题,老匡将其归结为“不细心”,“别说父母生日,长辈去世的日子,我也不记得。”静静一想,老匡略显自责地说,“可能就是这种家庭氛围和缺乏教育,现在儿子也不把父母当回事了。”

  【专家】 “寒门出贵子”是教育、沟通缺失的悲剧

  长沙秋实教育咨询中心主任丹妮听到这个故事时,发出“寒门出贵子”的哀叹,“父母没有义务去抚养年满18岁的成年人。29岁成人要告父母,这种不符合社会伦理的事情竟然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作为父母,对儿子缺乏教育和沟通,将孩子“一赶了之”无法解决问题。应该循序渐进地尝试与孩子沟通,给予他一个心理过渡的阶段,在父母的支持下重新获得对工作、对生活的信心。

  作为儿子,应该要对自己负责,而不是对年迈的父母一次次伸手。心理不成熟、学历不高、能力不够都不能成为放弃自己责任的借口。只要肯吃苦耐劳、发现自己的优点,总会在工作中找到认同感,找到价值感。■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龙艳芸 罗利

  连线

  多地立法禁止“啃老”

  ●2014年8月,杭州市法制办的《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法规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

  ●2014年6月,《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如果子女有能力而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

  ●2011年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新增了对子女“啃老”行为的约束,“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这条规定被不少人解读为江苏立法禁止“啃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1-23 21:27 , Processed in 0.351116 second(s), 2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