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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3: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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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小孩借腹生子出现变故 两女对质互称“小三”(图)2
12-6月21日,法院组织庭前调解,何先生、黄女士与李小姐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双方均称对方是“小三”。“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邻居们都可以证明我的身份,我怎么可能是小三!”黄女士气愤不已。而李小姐也毫不示弱地坚称,自己与何先生办理了结婚手续,所以是何先生的合法妻子,黄女士与何先生虽同居多年,从法律上来说,是“小三”。因此,她以何先生有外遇为由,要求离婚,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要求何先生支付抚养费。同时,因为何先生有外遇,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存在过错,因此要支付青春损失费。
随后,何先生向法官提交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将三人的混乱关系曝光。何先生称,自己与黄女士早已同居多年,双方一直对外称为夫妻关系,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之前并未领取结婚证,和李女士的婚姻并无感情。
最终,经过法官的析法明理,李女士在调解后的第二天撤诉。
借腹生子明令禁止
昨日,记者联系到该案的主审法官,他表示在中国,虽然民法中对借腹生子问题尚无规定,但卫生部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对代孕行为是明令禁止的,该案是以结婚的幌子掩盖代孕行为,如果双方协调不成,法院或判何先生与李女士的婚姻无效。法官称,市民必须认识到,代孕行为不但会导致伦理道德问题的沦丧,还会引起亲属关系的混乱。当事人以身试法,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人财两空。
常思雯、刘裕、毛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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