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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桑兰索赔金额增至20亿美元 双方律师交战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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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2:5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5月24日
   “桑兰索赔案”追踪

  沸沸扬扬的“桑兰索赔案”又有最新进展。昨日早上8点01分,成都商报记者收到桑兰的美国代理律师海明的律师楼发来的电子邮件,海明透露莫虎正在准备请求法庭对自己给予吊销律师执照的处罚,莫虎是桑兰案被告刘国生、谢晓虹的辩护律师。此外,在前天发给本报的邮件中,海明还透露他已经向法院申请撤销对时代华纳公司老板特德·特纳的起诉,桑兰案的被告方随之由25名减至24名,而索赔金额也变更为20亿美元,之前的索赔金额是18亿美元。

  索赔金额增加2亿美元

  海明律师表示,原来针对25名被告共提起21项诉讼请求,其中只有1项是针对特纳的。在撤销对特纳的起诉后,现在还剩下20项,每项索赔1亿美元,共20亿美元。

  在解释放弃对特纳的起诉原因时,海明在邮件中表示,“很简单,特纳个人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只有道义上的责任。道义上,特纳自称为慈善家,对桑兰的受伤却不管不问,也未到医院探视。特纳的公司发起友好运动会,只为了脸上贴金。但是,特纳个人从来不是友好运动会的发起者,或者组织者。”

  海明透露,经过律师的调查,友好运动会本身是一个注册公司(Good Will Game, Inc. ),而注册人都不是特纳本人,而是时代华纳公司,特纳只是时代华纳公司的股东而已。从法律层面而言,个人不为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友好运动会公司”早就关门解散了,海明表示他只能说特纳缺德,但是没有犯法。

  正因为此,海明承认在法律上特纳不应该是被告。在此情况下,经过桑兰同意,海明主动把特纳从被告名单上剔除。同时,海明强调,这根本不是因为特纳打赢了这个官司,而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跟特纳打这个官司,“增加被告和减少被告都是原告固有的法律权利,我们只是行使了这一权利,以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双方律师交战升级

  本月13日,海明追加了17名被告,除了15名在网上攻击桑兰的普通网友之外,莫虎也是其中之一。海明在本月21日透露,莫虎第一个亲自接收了传票:“我今天派人亲自送到他办公室,他的秘书把他叫出来,接收了法院的传票。时间在下午4点30分。他脸色难看,只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你是海明派来的。’法庭规定莫虎要在6月10日之前上交答辩状。”

  在发给成都商报记者的邮件中,海明还透露,莫虎正在酝酿请求法庭对自己给予吊销律师执照的处罚,“莫虎说,‘我早已经写好了Rule 11的动议,这是个大工程。你的律师牌照要危险了,就按照法律程序来办吧,不用谈了。’Rule 11动议就是专门要求联邦法院惩罚律师罚款律师的动议,我感觉被人恐吓了。”

  对于莫虎的举动,海明认为这是对方“擒贼先擒王”的高招,“先斩首桑兰的代理律师,这样,桑兰的维权案也就寿终正寝了。高招啊!海明是桑兰找了好多年才找到的美国律师。海明被斩首之后,看看谁还敢有胆子代理桑兰来维权?!”

  不过,海明表示,“莫虎虽然心狠,也只能是一厢情愿。相反,如果他的申请不当,受到处罚的会是他自己。”海明的理由是,他跟莫虎是平等级别的律师,莫虎可以做Rule 11的申请,海明也同样可以做,来要求法庭惩戒莫虎恶意动议申请。

  此外,海明还分析称,美国纽约的律师执照是纽约州上诉法庭所发,也只有纽约州上诉法庭合议庭经过开庭审判,发现有足够理由后,才有权力对律师作出吊销执照的处分。而审理桑兰案的联邦法院作为联邦机构,没有权力介入纽约州的内部事务,这是美国宪法第10修正案留下来给各个州的独立的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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