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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究竟是红颜祸水还是命比纸薄的可怜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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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5:5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02-13
    说起小三,每位女性仿佛都恨得牙痒痒,尤其是经历过小三破坏家庭的女性,她们甚至对这“小三”这一无法站在社会光明下的人群恨之入骨;“不要脸、下贱、无耻”仿佛已成为形容她们的代名词。

  李小姐,由于家境不好无法继续读书,只能之身来到北京打工,但是农村的开销不比城市,由于没有学识、没有技术只能给一家水产店打工;但也无法支付其房租、生活费以及给家里的费用,但就在这时,水产店的老板提出想要包养李小姐,她便无知的答应了,她甚至相信老伴会为了她离婚,迟早会有一个名分,虽然她不愁吃穿、但是精神上却倍感空虚, 老板开始对她宠爱有加、嘘寒问暖,但时间长了老板去她那的次数越来越少,电话、短信几乎没有,甚至向她提出了分手,在这段无法被承认的感情中,小李怀孕6次,流产了5次,在这一次她坚定不移的说:“即使你不要我,那我也会把孩子生下来,我要做妈妈”小李虽然自己抚养着孩子很艰难,但是幸福之情溢于言表,她享受孩子带给她的欢乐,由于孩子受了风寒,她给宝宝服用小快克药物的时候格外小心,我看得出来,她已经把孩子看成了她的全部。

  我想说:“也许作为一个婚姻第三者,她确实会让人唾弃,也许她好吃懒惰的个性也会被世人所瞧不起,但是她作为一个母亲,我认为她是合格的”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的后果是她自己造成的,自作孽不可活,这就是代价,也许她将会带着孩子返回小城,过着并不算富裕的生活。可能当她老去的那一天回忆起几十年前的一幕幕将会痛心疾首,这是一段不光辉的岁月,这也是一段不想回忆的岁月,她的经历也许很那些迷茫的女孩子们敲响了警钟,对于李小姐来说已经没有退路,没有重新选择的权利,但是对于那些迷茫、在城市中失去自我的姑娘们,选择权还在你们手中,对错、好坏、就在你们的一念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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