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1月10日
今年9月,日本政府不顾中国的强烈反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渔民渔船,并且坚持通过其所谓“国内法律”审理此案,引起中方极大愤慨。虽然在中方的强烈抗议和外交压力下,日本方面在放出几句模棱两可的说辞后,被迫将渔船渔民放回,但依然利用各种场合炒作钓鱼岛问题,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个别政要和极右势力还不时放出一些不符事实、有违常识的硬话,采取一些极端举动,干扰破坏中日关系的改善,令所有关心中日关系、支持中日关系改善发展的人们扼腕痛惜。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最早发现、命名钓鱼岛,并且进行了有效管辖。日本染指钓鱼岛始于十九世纪末,并利用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战败之机窃取钓鱼岛。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以及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就钓鱼岛问题交换过意见,达成了搁置争议的共识。三十多年来,钓鱼岛问题虽经历风风雨雨,但总体上,双方还是能从中日关系大局出发看待和处理这些问题,确保了钓鱼岛海域局势的相对平稳。
人们不禁要问,日本此次在钓鱼岛问题上一反常态,无视中日双方存在争议的事实,置双方迄今所达成的默契于不顾,一再逼迫中国乃至国际社会接受日本对钓鱼岛的非法霸占,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
明眼人不难看出,日本此次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所作所为,与国内政治有关。日本民主党上台以来,内政上乏善可陈,外交上亦无建树,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在外交上制造一两个热点,对外鼓噪,对内炒作,转移视线,拉拢民众,是日本个别政客的拿手好戏和贯用伎俩。政治上的需要与一些不成熟、无经验的政客的主观倾向一拍即合,结果使钓鱼岛问题成了这些人拿来说事儿的箭靶,中日关系则成了直接的牺牲品。
从深层次看,这一事件也是日本对中国的不健康心态作祟所致。近年来,日本国内一部分势力对中国的发展感到疑虑和不适应,无中生有地想象着可能来自中国的威胁,主张对中国进行牵制。特别是近一段时间美国不断在中国周边制造麻烦,在中日关系逐步改善之机,不时失机地“重申”日美安保条约适用于钓鱼岛,使这些人欢欣鼓舞。他们以为美国来了,靠山有了,于是乎便忘乎所以,无所顾忌,拿外交当起儿戏,不断玩火,以为这样就可以达到阻碍中国发展的目的。
其实,敢于这么做的人,都不可能从中捞到什么好处,相反只能表现出他们的脆弱和幼稚。这种只要内政不要外交,只顾傍美国不顾中日关系大局,只顾自身政治前途,不管日本国家和民众根本和长远利益的做法,其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常言道,心痛还须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日本国内的某些人应该认清大势,多学学那些为中日关系呕心沥血的两国老一辈政治家的政治智慧,切实理解“战略互惠”这一个词的深意和真意,为中日关系的改善发展多铺路,少添堵。
钓鱼岛自古属中国领土 日方观点不符合客观事实
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在历史上、法理上都有充分依据。中国渔民世世代代在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从事采药、捕鱼等生产活动。早在明朝初期,钓鱼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划为中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钓鱼岛不是“无主地”。
日本近代以前的正史、国志及学者文章均未对中国在钓鱼岛的领土主权提出任何异议,并直接使用中国的名称。日本19世纪中叶以前出版的多种地图都将钓鱼岛绘成与中国大陆同色。其实,英、法、美、西班牙等国的相关文献和地图也承认钓鱼岛属于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将钓鱼岛看作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与日本西南诸岛截然分开,此图在其后的国际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
1895年1月,日本趁中国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钓鱼岛,非法划归冲绳县管辖,但这并不能改变钓鱼岛在《马关条约》签订后随台湾等岛屿一起割让给日本的事实。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首脑发表的《开罗宣言》提出,须剥夺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同年8月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政府收回了被日本窃取的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在国际法上业已随台湾等领土回归中国版图。但是,1951年9月,日本同美国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日本私自将钓鱼岛连同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是非法的、无效的。1971年6月,美日签署“归还冲绳协定”,钓鱼岛的“施政权”被一并交付给日本。对此,中国外交部同年12月发表声明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主主权。”其后,美国多次表示,美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希望中日两国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双方的争议。
针对日方“控制”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非法行径,中方一直进行坚决斗争。中国政府通过向日方提出外交交涉、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等渠道,充分表明了中方的原则立场。1992年2月,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邻海及毗连区法》,明确宣布钓鱼岛为中国领土。日方否认中日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争议,既违背历史,也不符合客观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