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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日本遇车祸致残 妻子“被精神病”索赔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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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7:5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11月03日 17:16 来源:齐鲁晚报
          日照莒县小店镇前李管村村民来庆峰在日本务工期间,发生交通意外,脑部受伤,丧失行为能力。整起事故获赔4000余万日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剩下3000万日元(按现行汇率,约合240万元人民币)。这起车祸不仅破坏了一个三口之家,一个大家庭也为此发生了众多变故,还把精神卫生中心、经纪公司等牵涉其中,出现了一个个让人不可思议的事件以及还没有打完的官司。

  2008年12月8日

  来庆峰在日本遭遇车祸,大脑受伤,失去行为能力。

  2009年3月18日

  在日本治疗100天后,弟弟来庆鹤把来庆峰转到日照莒县人民医院治疗。

  2009年4月

  来庆鹤向莒县人民法院提供了一份莒县精神卫生中心出具的证明,证明赵得臻患有癔症性精神障碍。

  2009年4月14日

  莒县人民法院判决来庆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来庆鹤为来庆峰的监护人。

  2009年8月13日

  来庆鹤以来庆峰法定代理人身份向莒县人民法院诉讼要求赵得臻与来庆峰离婚。

  2010年2月21日

  来庆鹤以来庆峰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要求日方把赔偿款汇至西英船东互保协会(卢森堡)和青岛诺亚保险经纪公司的账户。

  2010年3月26日

  烟台金海洋船舶管理公司给户田满弘先生发确认函,承诺在有关方收到赔款后,不再给对方添麻烦。

  2010年3月28日

  有人假冒赵得臻(确认函上写作“赵德臻”)向日本户田综合律师事务所发确认函。

  2010年3月29日

  青岛诺亚保险经纪公司给户田综合律师事务所发确认函,同意赔款汇至其账户,并愿意予以保管。

  2010年4月23日

  赵得臻向莒县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来庆鹤对来庆峰的监护权,莒县人民法院撤销了原判决。

  2010年4月25日

  欠了莒县人民医院近2万元医疗费,医院不再给治疗,赵得臻又把丈夫转到沂水县人民医院治疗。

  2010年10月27日

  赵得臻把来庆鹤、西英船东互保协会和青岛诺亚保险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返还赔偿款。

 船员丈夫出海工作,日本出车祸致残

  1日上午9时许,在沂水人民医院病房,记者见到了来庆峰和他的妻子赵得臻。

  赵得臻介绍说,丈夫来庆峰和他的弟弟来庆鹤都在烟台金海洋船舶管理公司工作。2008年12月8日,来庆峰随船到了日本,当天在大阪发生交通意外,后被送到当地医院医治。来庆峰因为大脑受伤,已没有行为能力,没有言语,没有表情,不知道疼。

  丈夫发生意外的时候,儿子正在准备中考,弟弟来庆鹤又在日本,赵得臻便没有去日本照顾丈夫。赵得臻称,丈夫在日本治疗了100天左右,2009年3月18日,在没有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来庆鹤把来庆峰转到日照莒县人民医院治疗。2009年4月13日,经法医鉴定来庆峰为一级伤残。

  2009年6月22日,来庆鹤认为来庆峰在医院治疗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建议为他办理出院手续,但是赵得臻不同意,她认为丈夫还需要治疗,双方发生争吵。

  赵得臻说,为了给丈夫治病,她四处借钱,儿子也辍学了。2010年4月份,他们已经欠了莒县人民医院近2万元医药费,医院不再给来庆峰继续治疗。4月25日,赵得臻把丈夫转到沂水县人民医院,目前已借了8万元。

  妻子被“精神病”,弟弟替哥哥起诉离婚

  双方因为出院问题发生争执后,来庆鹤以来庆峰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莒县人民法院诉讼要求赵得臻与来庆峰离婚。2009年8月13日,离婚案开庭时,赵得臻才知道自己丈夫的监护人竟然变成了来庆鹤,而自己竟然被指患有癔症性精神障碍。

  原来2009年4月,来庆鹤向莒县人民法院提供了一份莒县精神卫生中心出具的证明,该证明认为赵得臻患有癔症性精神障碍。在赵得臻没有到场的情况下,莒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14日判决来庆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来庆鹤为来庆峰的监护人。

  “我根本都没有去莒县精神卫生中心检查过,怎么会被诊断为癔症性精神障碍?”赵得臻认为其中一定有问题。后来她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向莒县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来庆鹤对来庆峰的监护权。2010年4月23日,莒县人民法院撤销了原判决,来庆鹤对来庆峰的监护权也被撤销。

  双方发生争执前,赵得臻没有插手丈夫在日本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回国治疗初期,医药费由来庆鹤缴纳,据说是丈夫的船东垫付的。争执发生后,来庆鹤便不再为来庆峰支付医药费。

  赔偿款汇到哪里,弟弟曾确认账户

  1日上午1时许,记者在莒县见到了赵得臻现在的代理律师刘时娟女士。刘律师介绍,她刚刚接手的时候,关于交通意外在日本处理情况都不知道。来庆峰所在的烟台金海洋公司和他的弟弟来庆鹤都没有透露。

  后来,在中国驻大阪领事馆的帮助下,刘律师联系到一位华裔日籍律师,在其帮助下,刘律师调来该交通事故的处理卷宗等相关材料。原来来庆鹤在取得来庆峰监护权后,已经聘请户田综合律师事务所的户田满弘律师处理此事。

  材料显示,经过协调,肇事方赔款4000万日元,加上垫付款96万日元、保险赔偿24万日元,共计4120万日元。除去律师费和各种费用,还剩3000万日元。在材料中,记者看到,2010年2月21日,来庆鹤曾以来庆峰法定监护人的身份签字,要求日方把赔偿款汇至西英船东互保协会(卢森堡)和青岛诺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账户。

  记者在卷宗材料中看到一份烟台金海洋船舶管理公司给户田满弘先生发的确认函,承诺在有关方收到赔款后,不再给对方添麻烦。材料中还有一份青岛诺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确认函,同意对方将赔款汇至其账户,并愿意予以保管。

  苦苦追寻,3000万日元不知所踪

  在拿回监护权之后,赵得臻把来庆鹤、西英船东互保协会和青岛诺亚保险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返还赔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10月27日,此案在莒县人民法院开庭,但没有宣判,法庭建议双方协调处理。

  2日下午,一位自称青岛诺亚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的赵女士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她称公司的任何账户都没有收到过来庆峰的赔偿款。

  随后,记者拨通了烟台金海洋船舶管理公司的法人代表丰彦武先生的电话。提到来庆峰赔偿款时,丰先生说:“我不了解情况,你去找来庆峰的弟弟吧,他们家的事很复杂。我还在出差。”说完,电话便被丰先生挂断。

  由于来庆鹤更换了手机号,赵得臻和刘律师称也找不到他。记者试图通过他们老家的兄弟寻找来庆鹤,该村村民来庆恒告诉记者:“来庆鹤已经很多年不回村了,很久没见过他了。”

  2日19时40分许,记者辗转查到了来庆峰的二哥来庆洪的电话,接听电话的是来庆洪的妻子王某,她称来庆洪不在家,对于来庆峰赔偿款一事,对方称并不知情,并称他们也不知道如何找来庆鹤。 文/片 本报记者 季善文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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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得臻(左)和儿子正在医院照顾来庆峰

赵得臻(左)和儿子正在医院照顾来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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