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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纳妾:揭秘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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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5 10:1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01-15
  本文摘自《图说中国女性》 作者:卢玲 出版:团结出版社

《晋书》中记载了女诗人苏蕙的生活。苏蕙是晋代州刺史窦滔的夫人,因美貌博学,深受丈夫喜爱。但是,窦滔还宠爱一位能歌善舞的妾赵阳台。有一次,出于嫉妒,苏蕙把这个妾痛笞了一顿,并且,当丈夫调任时,她也拒不随同前往。因此,他丈夫带着妾去赴任了。后来,苏蕙悔悟了,作了一首八百多字的回文诗,她把诗绣在绢上送给丈夫,于是,丈夫在她一片真情下感动了,复又和好如初。

又如明代书画家赵孟的夫人管道升,自小受良好的文学熏陶,是一个富于独创性的女诗人,她与丈夫志同道合,又深为朝廷赏识,婚姻美满,但她曾作过一首《我侬词》,这是她因丈夫要纳妾,夫妇俩发生争吵时写的:

尔侬我侬,忒煞情多。

情多处,热似火。

捻一个尔,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一起打破,

用水调和。

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尔,尔泥中有我。

我与你,

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椁。

这首诗诙谐形象,表达了她对丈夫的深情,也侧面反映了她对丈夫纳妾的哀怨。由于古代娶妾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因此,丈夫对妾负有满足其性欲的义务,如果一个男子娶了妾,而不能经常与她发生性关系,那么,这个男子会受到谴责。《礼记·内则》中甚至规定了与妻妾性交的顺序和次数:“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将御者,斋漱浣,慎衣服,栉缈笄总角,拂髦,衿缨,綦屦。”

此外,还规定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必须在性交完毕后即离去。而丈夫的性生活义务只有到六十岁以上才停止。
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然而,古代妇女整天守在屋里,她们的丈夫不论做官还是经商,他们几乎整天都在外面忙于事务,能住家的机会不多,因此,妻妾们把能否得到丈夫的抚爱看成最重要的事,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纷争,古代的许多“家训”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如在《秘戏图考》卷二中,记叙了一本仅剩残章的明代家训中有关条例:

(1)(上脱四字,或作‘妻妾日劳’)督米监细务,首饰粉妆,弦素牙牌。以外所乐,止有房事欢心。是以世有贤主,务达其理,每御妻妾,必候彼快……(余脱去)

(2)街东有人,少壮魁岸,而妻妾晨夕横争不顺也。街西黄发伛偻一叟,妻妾自竭以奉之,何也?谓此谙房中微旨,而彼不知也。

z(3)近闻某官纳妾,坚扃重门,三日不出,妻妾反目,非也。不如节欲,姑离新近旧,每御妻妾,令新人侍立象床。五六日如此,始御新人。令婢妾侍侧,此乃闺阁和乐之端也。

(4)人不能无过,况婢妾乎!有过必教,不改必策,而策有度有数也。俯榻解挥,笞尻五下六下,下不过胯后,上不过尾闾是也。间有责妾,每必褪裸束缚挂柱,上鞭下捶,甚至肉烂血流,是乃害彼害我,以闺门为刑房,不可不慎也。

在这几条家训中,强调了女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度过的,单调乏味,因此,性生活对于她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不比男人,还可以在外工作,交朋友。并且,强调了男人的性生活技巧远比年轻漂亮重要,只要性交技术出色,那么尽管人老伛偻,却受到妻妾的敬重,合家和睦。此外,家训中对新妾娶进家门,主张让丈夫与妻、与妾性生活时让新娶的女人在场,以打消猜疑之心。最后一条,是主张惩罚妾时,不要痛打一丝不挂的女人,而只是适度地在不会造成重伤的部分施刑。

可见,古代对妻妾的性生活是十分重视的,把它看作调和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当然,这仅仅是一种理想或规劝而已。在几千年历史上,中国的家庭——自我封闭性的宗族家庭中发生的妻与妾的生活是千奇百怪的,作为中国女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生存着。直至当代,仍有以异化形态出现的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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