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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07日 10:26:1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在动漫创作领域耕耘16年的动画导演刘海涛先生,今年过上了一个舒坦的新年。2009年12月30日,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对外公布了首批通过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认定为动漫企业的100家名单,其中,刘海涛所在的企业榜上有名。
首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既有国内较大规模的动漫知名企业,也有为数不少的新兴中小型动漫企业,基本反映了当前动漫企业在全国的分布和发展现状,具有较强的地区代表性和类型广泛性。
目前,国内动漫产业已经具有1000亿元的市场空间,但大部分企业盈利模式还不明确。“我国动漫发展有两大瓶颈:一个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一个是‘非商业化平台’开发乏力”,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议价能力弱 盈利模式单一
张晓明指出,动漫产品主要有两个盈利途径,一个是播出。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通过播出拿回成本基本不可能,因此,主要的盈利途径还是通过衍生产品授权开发。“但是无论是哪条路,中国原创动漫企业走得都很艰难。在衍生产品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产品一推出就有盗版,严重影响了衍生产品盈利。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该是发展动漫产业的重点。”
刘海涛也认为,国内动漫产品销售渠道太窄。国外动漫产品,可以通过电视机构播出,根据市场价格获得收益,还有后续延伸产品如DVD发行。但是在国内,很多障碍将动漫产品销售渠道堵死,如:电视台单方面制定播出采购价,动漫企业没有话语权,交易与市场严重偏离,动漫企业的收益远远达不到成本;还有盗版猖獗几乎令DVD发行瘫痪。
“在我国,靠播出获利,一分钟才2000元,只是动漫成本的四分之一甚至是五分之一。很多时候电视台是不给钱的,以广告时间折价。例如播出5分钟动画,电视台会给动漫公司半分钟广告时间,只能用这种方式推动漫产品。”张晓明介绍。
2000元每分钟的购买价,对于内容提供商来说意味着什么?动画片《快乐东西》的创作商王云飞透露:“一般动画片的制作成本要8000~12000元每分钟,制作时间越长成本越小。”
“第一部是我们自筹资金来做的。公司出了一笔钱,剩下的部分我个人既卖房子又卖车,艰难的完成了第一部。”王云飞说,第一部的制作可谓“背水一战”,“如果电视台不买我们的动画片,那么钱就全打水漂了。幸运的是北京电视台救了我们。”
王云飞告诉记者:“我们现在已经改变单一的先制作再找播出渠道的模式了。我们现在走的道路是专注于做创作,先创作,再融资,再制作,再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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