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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1日
最近,重庆天涯社区一篇“丈夫沦为二奶性奴叫我情何以堪?”的帖子被数十家网站转载,发帖人汤发涛称丈夫和情人带走7岁爱子,并公布了丈夫和情人的多张照片:“只想借助网络力量找回儿子。”对此,律师称,网上发帖曝光他人照片,涉嫌侵权。
接个电话 发现丈夫有情人
27岁的汤发涛是奉节县兴隆镇庙湾村人,现住在娘家——奉节县兴隆镇庙湾乡柏杨村。汤发涛和丈夫陈明(化名)于2002年结婚。婚后,夫妻在广州市增城皇朝家私公司打工,并生下儿子浩浩。2006年,陈明调到销售部,常到湖南一带出差。“一般是出去一个月,在家呆半个月。”
2006年底,汤发涛替陈明接了个电话,没想到竟是丈夫的情人刘玲(化名)打来的。为此,汤要求离婚,被陈明拒绝:“你对我太好了,我不会和你离的。”陈明还发誓,不再与情人来往,也不再到湖南出差。
不久,汤发涛接到刘玲要求与她面谈的电话。半个月后,刘玲飞到广州,两人心平气和谈了一次。临走,刘玲对汤说:“你们一家看上去很幸福,我不能拆散你们。”于是,汤发涛原谅了陈明。
半年后,刘玲再次找到汤发涛,声称怀了陈明的孩子,要求汤发涛成全他们,否则就把孩子生下来,被拒绝。此后,每隔几个月,刘玲就到广州找汤发涛一次。前年春节,刘玲要求和汤发涛一家过春节,大年三十,汤发涛和刘玲打了一架。随后,陈明带着刘玲离开,次日才回家。
汤发涛再次提出离婚,被陈明拒绝:“他说,给我点时间,我会把这件事摆平的。”此后,只要陈明出差回家,刘玲不是打电话就是直接到陈家。妻子怀孕 丈夫与情人携子失踪
去年10月,汤发涛意外怀孕,陈明要求她打掉孩子。汤发涛母亲陈昌桃对陈明说:“你不能再犯了,我就一个女儿,你要善待她。”陈明在岳母面前做了保证,并对汤发涛呵护备至。期间,刘玲仍不时打电话,让汤发涛不要打扰他们。
今年五一期间,陈明从东北出差回家,行李还未放下,就接到刘玲的电话,说她正在他家楼下。为此,夫妻俩吵了一架,陈明说把刘玲送走,下楼后再没回来。5月3日,汤发涛送儿子浩浩到增城英才小学上学。次日,儿子老师叶伟玲打电话称,浩浩被他父亲和一名年轻女子接走。已8个月身孕的汤发涛四处寻找无果,陈明的电话也打不通。此后,陈明未回单位上班。汤发涛从朋友处打听到,他和刘玲带着浩浩在湖南长沙做服装生意。
现在,汤发涛小儿子已出生7个多月,无奈,她托人在天涯发帖,希望找回大儿子。
同事证实 确实有“第三者”
汤发涛单位同事左玉祥介绍,陈明出差期间和湖南大学生刘玲认识,刘玲多次到广州找陈明。左玉祥曾劝刘玲回湖南,不要拆散他人家庭。
浩浩被带走的当天,同事朱晓东曾帮着汤发涛四处寻找,朱劝汤回奉节老家,并给她买了回渝的火车票。朱证实,陈明确实有情人,具体细节不很清楚。负责销售财务的谭明群见过几次刘玲:“看起来20岁左右。”谭称,刘玲和汤发涛在大街上闹过几次,“单位的人都知道。”
浩浩生活老师叶伟玲证实,5月4日下午,陈明和一位年轻女子把浩浩接走。之后,浩浩再没上学。记者联系到陈明母亲。陈母说,春节后,陈明再没回过家。“我们也在到处找他。”儿子是否有情人,陈母称:“我不相信有这样的事。”
律师提醒 网上发照涉嫌侵权
对于汤发涛的遭遇,网友纷纷表示同情,也有网友质疑:“擅自公布他人照片和姓名等,是否侵权?”
重庆功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仁刚称,汤发涛在网上公布丈夫和情人照片及姓名等,一定程度上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沈律师建议汤发涛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提醒市民,最好不要在网络上擅自公布他人照片、姓名、住址等,以免造成侵权。 记者张水红摄影报道
面对面
记者:在网上公布丈夫和情人的照片涉嫌侵权,知道吗?
汤发涛:没想到会侵权,只想用事实向网友证实我所说的情况。
记者:如果对方以此告你侵权,怎么办?
汤发涛:她和我打官司,我就能找到丈夫和儿子,其余的管不了那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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