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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顾汉现 于 2017-7-21 10:36 编辑
钓鱼岛没有利益也别指望美国:中日对峙“很好”
2017-07-20 10:54
日本《军事研究》月刊2017-6月号刊登日本军事作家文谷数重的文章《钓鱼岛的相互对峙状态才是稳定局势的现实对策》。参考消息网站刊发该文,不代表本网同意该文立场,仅供读者参考。全文翻译如下:
日本2012年对钓鱼岛实施“国有化”之后,中国海警船和海军舰艇常态化地部署在钓鱼岛周边海域,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和海上自卫队持续对峙了将近5年时间。该文认为,对日方而言,这种对峙状态是稳定钓鱼岛问题的现实对策。
中国会不会攻占钓鱼岛?中日围绕钓鱼岛互相对立。过去,两国都宣称钓鱼岛是本国领土。但2010年撞船事件以及中国渔民被起诉以后,钓鱼岛问题逐渐成为了中日关系的焦点。为了保护各自主张的本国领域,日本海上保安厅和中国海警派遣政府公务船,两国公务船持续互相对峙。在其身后,两国海军之间也处于紧张对峙状态,都在警惕着对方海军的跟踪与接近。
从该形势看,双方都警惕对方武力夺取钓鱼岛。日方担心“如果中国占领岛屿该怎么办”,中国也警惕日本通过实际控制一点点地用时效取得岛屿甚至武力夺取岛屿。
在钓鱼岛问题上对立
为何钓鱼岛成为岛争对象?
钓鱼岛原来是一个不受关注的岛屿,既没有土地面积,也没有真正的水源。近代之前并没有人居住,不是一个具体属于某一国的岛屿。
真正出现领土问题是在1970年前后。因为冲绳划归日本,钓鱼岛的所属成为日本和台湾之间的问题。涉及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海洋新秩序的活动日益频繁。在新中国成立20年过后,中国也开始有余力声索此前忽视的海洋领土主权。
起初,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之际,双方达成了搁置争议的默契。两国以友好的名义,推进了政治经济友好关系,所以避免了触及钓鱼岛问题。
但2000年以后,钓鱼岛开始走向纷争。原因是两国民间活动家开展了保卫钓鱼岛的活动。自1970年代起,中日民间活动家就试图积累实际控制成果。但2000年左右,这种活动变得活跃起来。
2010年发生中国渔船事件。日本以渔船撞击巡逻船为由,起诉中方船长。中方认为这是“日本在积累实际控制成果”,因为以前日本的处理方式是“驱逐出境”,起诉意味着上升了一个层级。于是,中国立即采取对抗措施迫使日方释放中方船长。
另外,中国开始派政府公务船赴钓鱼岛海域巡逻。为了对抗日本积累实际控制成果,中国也开始积累成果。
2012年,日本政府对钓鱼岛实施“国有化”。中国认为“钓鱼岛成为政府的直辖地”“日本在侵略钓鱼岛”,进行了猛烈反击。
此后,中国公务船等开展常态巡航。公务船在“国有化”之后,开始在钓鱼岛24海里内活动,时不时地进入12海里以内,与海上保安厅对峙。此外,当年年底,中国国家海洋局的飞机还通过了钓鱼岛上空。航空自卫队将此视为“侵犯领空”,实施了紧急起飞。顺便说一句,中国对钓鱼岛纷争地以外日本主张的领空很尊重。
直至今日,中日双方仍然在钓鱼岛对峙。两国派遣公务船巡航,外侧则部署海军对峙。
日方自2012年以后,构建了24小时监视体制。海上保安厅每天巡逻2至3次,海上自卫队反潜巡逻机每天飞行2次。
而中方则几乎是实时活动状态。海上保安厅形容中国公务船“除了恶劣天气时外,几乎每天在毗连区内航行”。而且,中国公务船有时还接近12海里以内,积累了实际控制成果。
此外,军队之间也陷入了对峙状态,地点覆盖整个东海。双方相互刁难,日本跟踪监视中国水面舰艇,中国也异常接近日方舰船,进行对抗。虽然在危险程度上有差别,但都并非不合法。
日本有很多论调称“中国会派军队武力占领钓鱼岛”。中国也一样,一直警惕日本实际控制和迅速占领钓鱼岛。
不过,现实中,中日都无法通过占领岛屿解决问题。这主要有3方面原因:控制钓鱼岛缺乏现实利益;占领岛屿并且维持占领状态比较困难;即使成功,也会招致中日的永久性对峙。
钓鱼岛没有实际利益
第一,钓鱼岛没有现实利益。过去一直认为,钓鱼岛具有很高的经济和军事价值,为了夺取该岛,他国也会参与进来。
但该主张是错误的。哪一方都不会得到利益。
首先,钓鱼岛没有经济利益。过去一直强调海底油田和渔业资源,但这些可能都无法带来实际利益。联合国1968年的报告称,从地质构造看,钓鱼岛附近可能存在堪比波斯湾规模的石油和天然气。中日两国据此都想独占岛屿。
但那终究只是可能性。地下断层呈山脉状,表面一侧发生凸状变形,存在着褶曲结构和背斜。中国称之为钓鱼岛隆褶带。钓鱼岛和“中间线”的油气田就包含在其中,尤其钓鱼岛就在其背部位置。
实际的埋藏状况并不清楚,有没有石油和天然气也不知道,其品质和埋藏规模更是一无所知。有专家认为,“不值得期待”,理由是中国在中日“中间线”中方一侧试开采60个油气田,其中只发现了4个,且规模也不大。
同样构造带的台湾也没有开采出石油。旧日本海军曾计划在库页岛和台湾开发石油,但在台湾只发现了气田。
商业上能不能开采是另一回事。海底开采的成本很高,受原油和天然气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如果是天然气,日本还不知道能运往哪里去。因为越过冲绳海槽铺设输气管道很难,从成本角度讲,无法在钻井平台上实现液化。也就是说,即便日本独占钓鱼岛,也无法使用。铺设输气管道的话,只能是把天然气卖给中国。而这反而成为“钓鱼岛是中国”的证据。当然,那样的天然气也会被对方拒绝。
渔业上就更没有意义。渔业资源问题已经解决了。
1997年中日签署渔业协定。关于专属经济区,因为边界主张的差异,双方划定了暂定措施水域,对钓鱼岛也有定论,即在钓鱼岛专属经济区内,双方不干涉对方渔民。
这以附件的形式进行了相互表述。日本外务大臣向中国大使,中国大使向日本外务大臣发送了文函,确认双方只取缔本国国民。
关于渔业协定,有很多误解。首先,认为“只有日本无法取缔中国渔民”肯定是错误的。同样,中国也无法取缔日本渔民。
而认为“明明是日本的专属经济区,却允许中国作业”的观点也是错误的。日方暗中承认了领土纷争,所以才能缔结该协定。而在划定专属经济区的海洋新秩序之前,中国渔民也曾在该海面作业。那是既得权益,所以日本也必须承认。
此外,指责“中国渔民滥捕”也是不合逻辑的。过去领海只有3公里的时候,日本曾在紧贴着中国领海的地方滥捕。与韩国不同,中国对日本渔船没有枪击、抓扣或惩罚性地限制渔民。也就是说,中国没有强硬出手,而是选择了忍气吞声。背负这种过去的日本指责中国合法的捕鱼作业是不公平的。
(战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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