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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清場延至下周 警方:將果斷執法
[2014-11-15]
【文匯網訊】據中評社報道,高等法院早前就旺角佔領區頒發臨時禁制令,代表的士業團體的律師昨日雖已取得法庭蓋印,但因上訴庭法官指禁制令的字眼需作修改,執行日期預計將需延誤一、兩日。時隔多日,警方昨再次舉行記者會並表示,將尊重法庭裁決及配合執達吏行動,若有人試圖阻攔或衝擊,警方將會施以最低武力,果斷執法。
高院早前延長堵塞旺角及金鐘中信大廈外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判詞指原告可由執達吏協助執行禁制令,執達吏則可尋求警方協助,若有人公然違反法庭命令,警方可就有關刑事藐視行為作出拘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尊重法庭判決,會為執達主任提供協助,呼籲佔領者尊重法治,盡快移除障礙物,停止佔據道路,和平及有秩序離開。
警方:果斷執法 必要施最低武力
他又指,佔領者若在執達主任移除障礙物後重新返回佔領地方,或轉移陣地,是罔顧法治的行為,如果有人堵塞已開通的道路,警方有責任採取果斷行動。許鎮德續稱,留意到有人在網上鼓吹阻撓執達主任,他強調,阻礙執達主任是藐視法庭,如果有人衝擊執達主任,警方會果斷執法。他同時重申,若有人阻撓警方執法,或用雜物襲擊警務人員的話,警方亦會在別無選擇下使用最低武力。
對於「占中三子」將會於下周自首,許鎮德沒有直接回應會否在他們自首前實施拘捕,但強調警方對一切違法行為均有責任和決心,展開調查和搜集證據,亦會視乎情況,採取適當行動。
原告:字眼需改 預期下周執禁令
另一方面,高院上訴庭昨日下午亦處理由佔領人士提出針對旺角佔領區臨時禁制令的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禁制令的申請。法官表示,需時審視雙方論點,將押後至今日中午12時頒發判詞;而上訴庭法官認為,原訟庭就的士業界申請發出的禁制令,提到的地方包括旺角亞皆老街及登打士街的彌敦道附近,因有「附近(near to)」的字眼,影響範圍不清晰,需要修訂後才可張貼或在報章刊登禁制令。
代表原告一方、的士業界律師鄺家賢在庭外表示,因應法官指示要修改禁制令有關道路範圍的字眼,故命令暫時未能執行,需重新修改才能送達,但相信下周內可完成登報及執行,較預期遲1至2日,但會在下星期內執行。鄺補充指,若然上訴庭頒下暫緩禁制令,原告則不能執行清除路障的命令。
旺角:清場臨近 示威者拾物預備
鄺家賢也指,法官新增指令,任何人妨礙執行禁制令而被警方拘捕,法官指令盡快帶到高院,同時進行一般刑事檢控程序。她表示,有關的做法並沒有警隊條例第51條及52條牴觸,警方拘捕涉案人士後,48小時內落案控告、批准保釋或即時釋放。
潮聯小巴公司代表律師陳曼琪表示,禁制令將各於一分中文及英文報章刊登,並到現場張貼,不過刊登和張貼日子仍要與當事人商討。她強調臨時禁制令仍然有效,每個人都須遵從,呼籲佔領有關路段人士盡快離開。
清場時間愈來愈近,旺角佔領區昨日約有百多名佔領者留守,現場氣氛整體平靜,記者所到之處並無口角與衝突場面出現,而現場警力也未見明顯增加。不過,據記者觀察,不少佔領者在日間清理和收拾現場雜物,有人則將早前堆存於港鐵站上蓋的部份物品移走,另有佔領者則將大量頭盔及口罩物品至於警方防線附近,不知是否為應對清場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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