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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桥遇难者家属:官方称早签赔偿协议奖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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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8:5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是农历的小年,本是我们一家团聚的日子。可我的父亲就这样突然地离开了,我们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3日下午,连霍高速河南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1名遇难者家属悲伤地对记者说。

  发生在2月1日上午8时53分的连霍高速河南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目前已经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本报记者在现场得知,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已于2日晚结束,现在现场仍在进行清理之中。事故中的11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不少遇难者家属也已陆续赶到了现场,当地政府已开始与部分家属就善后赔偿工作展开协商。

  事故现场由救援转为清理

  2月2日18时许,记者在事故救援现场看到,夜幕降临,现场照明灯亮起来,3辆大型吊车将挤压变形的汽车残骸从碎裂的混凝土中拉起,放入一辆大货车内运出救援现场。由于挤压变形,部分车辆的长宽高与原比例大不一样,为方便运载,救援人员确定其中无生命迹象后,就用切割机将部分汽车残骸肢解开。一辆挖掘机也驶入汽车残骸与混凝土碎块等杂物混杂废墟旁,将货车的车厢按压成团,以方便运输。

  2月3日9时许,记者再次赶到在事故救援现场时,从2日晚开始淅淅沥沥下的小雨仍在持续,处于丘陵地带的现场变得非常湿滑,使现场清理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据记者了解,从2日22时许,经探测已无生命迹象时,事故现场的核心从救援转变为清理,破碎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进场作业。记者在现场不时听到“哐当哐当”的声音。一位救援人员介绍,清理工作估计会在3日傍晚结束。

  一名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2日晚开始,有关专业人员对义昌大桥北半幅进行了静载测试,但由于需要处理的数据较多,另外还需比对数据,所以目前很难判定义昌大桥北半幅能否通车,还需等待进一步的检查结果。

  3名重伤者已基本脱离危险

  3日10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义马市人民医院病房楼二楼胸腔外科病区。事故中伤者万俊利的岳父吴某坐在病房里的一张凳子上,愁眉不展。

  在2月1日的事故中,万俊利驾驶的货车在听到爆炸后紧急刹车,但是被后车追尾撞上了前面的货车,导致万俊利双腿骨折。

  吴某说:“我当时坐在副驾驶位置,没有受伤,女儿坐在后排位置,手和腿有点皮外伤。等女儿女婿被送到医院,病情稳定后,我又回到了事故现场。当晚11点,我坐在交管部门派来的一辆拖车上,将我们的车拖到了渑池县的一处停车场。”

  他从包里取出一张《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委托书》说:“这是昨天下午交警给我的,说今天是星期天,三门峡市价格评估事务所不上班,让我明天再去给车辆货物等估价。”

  “从被送进医院到现在,医院没向我们收一分钱医药费;另外我们家属的吃住也全由政府承担,没让我们花钱。对于人员、车辆、货物等赔付情况,我们等评估结果出来后,先听政府安排。”吴某说,“如果赔偿费用过低,我们将会向上级部门反映,维护权益。”

  随后,记者进入事故伤员侯全林的病房。由于24岁的侄子在事故中遇难,侯全林依然处在巨大的悲痛中,用被子蒙着头,不愿多说话。

  侯全林的亲属杨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月1日,侯全林和侄子开着红色解放牌半挂车,载着价值80万元左右的修路设备,从陕西西安沿连霍高速往天津去。8时多,车辆行至渑池县境内义昌大桥时,刚巧赶上前面两辆大车发生追尾事故,把前面的路堵死了。他们把车停下来,他和侄子就到车下面想了解前面的情况,他往前面走,侄子往后面走。结果,没走几步,就听到后面一声很大的爆炸声,气浪把侯全林往前推了五六米远,摔晕在地上。等他醒来时,看见后面桥已经塌了,他侄儿和车随桥面一块儿落了下去。

  “我侄子才24岁,家里撇下一个刚刚4岁的孩子。他是个很好的孩子,很勤快,前不久才跟着我跑车。他是我哥的孩子呀,我不知道咋给我哥交代。”侯全林悲痛地说。

  杨某说,医院未向他们催要过医疗费用,也未透露由谁垫付,将来由谁结账。他们从河南安阳老家赶过来12名家属,全由政府安排到医院对面的快捷酒店,两人一个标间。吃饭也由政府安排,早上馒头稀饭,中午米饭配4个菜,晚上面条。

  “我们多次跟政府提过赔偿的事儿,但他们总是让我们先别急,说政府会统一赔付。”杨某说,直到现在,家属们还没见过出事车辆。

  记者了解到,此次事故中的11名伤者正在附近的义马、渑池的四家医院接受治疗。据医生介绍,伤者伤情主要是外伤,受伤原因是由于车辆碰撞以及挤压或是下坠等导致的一些碰撞伤害,比如软组织或脊椎等骨头受伤或其他外伤。4名重伤者中有3名已经基本脱离危险。另1名41岁的男性伤者因颅脑外伤、肝脾等器官损伤而处于重度危险,但经过三门峡市组织的20多名专家组会诊后,该伤者的生命体征已经平稳,但仍在该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10名遇难者身份均得到确认

  据事故现场指挥部透露,10名遇难者身份均得到确认。此次事故中的1名死难者家属孙某告诉记者,2月2日凌晨1点,他们从山东济南章丘赶到河南义马市,在义煤总医院和义马市人民医院寻找无果后,他们就立即赶往河南渑池县人民医院寻找。“凌晨3点多到的渑池,终于在渑池县人民医院太平间找到了我父亲的遗体。”

  孙某说,2日上午7点,他们在渑池县找了一家宾馆住下。当天中午12点左右,渑池县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到她,表示愿意帮助解决困难,并做一些服务工作。

  2日晚,渑池县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宾馆找到孙某,与他们商谈赔偿事宜。“说是越早签赔偿协议,就能领到越多奖励。还有一个工作人员问我父亲是城镇居民户口还是农村居民户口。”

  3日10时许,孙某向记者发短信,称事故善后处理组带着他们赶往事故现场,认定并认领车祸车辆、衣服等财物,随后再认领遗体。“本来说去现场,但是却把我们拉到了三门峡高速第一大队。”

  随后孙某又向记者发短信称:“昨天他们谈赔偿,但是数额很少,我们不接受,他们催我们办赔偿,今天十二点前签字,奖励五万,依此类推,但我们觉得不合理。”

  2月2日上午,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在视察义昌大桥坍塌事故现场时,曾对事故的善后工作现场表示:“关于赔偿问题,要统一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就高执行,千万不要分工人、农民,生命都是一样的。”

  3日下午,记者联系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有关人员表示,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但没有信息向媒体发布。记者申请提供事故伤亡者名单,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基于个人隐私等方面的考虑,目前事故伤亡者名单不便向社会公布。

  相关4人已被警方控制

  据公安部发布的消息,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中的烟花爆竹,已被证实来自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宏盛花炮有限公司。据记者了解,2日凌晨,在蒲城警方的协助下,供货企业及运输方相关的4个人已被河南警方带离蒲城进行调查。

  另据报道,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发生后,蒲城县依据河南三门峡警方提供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等信息,配合开展核查。1日22时,蒲城县公安、安监等部门经过调查取证,确定供货企业为位于蒲城县桥陵镇六井村的蒲城宏盛花炮公司。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有效合法。运输花炮的肇事车辆来自河北,据初步调查,1月31日,该车装了600余件(袋)花炮后,由司机石某驾驶拉运车辆离开蒲城。

  在得知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垮塌事故的烟花爆竹来自蒲城后,蒲城县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公安、安监等部门和有关花炮生产乡镇配合事故核查工作,同时落实花炮停产措施,严格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监管。

  周边饮用水未发现污染

  有媒体报道称,由于义昌村紧邻事故地点,事故导致不明红色液体泄漏,对村里的一处饮用水源造成威胁。村民只能到另一处地方取水。

  2月3日11时30分许,记者前往渑池县义昌村村民家中探访。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并未受到事故现场红色水的影响,依然正常饮用地下水。

  2月3日15时许,记者从三门峡市相关部门得知,在对义昌大桥坍塌事故现场救援清理期间,他们持续对事故现场及其周边进行全方位检测,并未发现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品等危险物质泄漏。渑池县环保局此前已对“红色水”进行取样并检测。该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水质日常监测有24项指标,我们又增加了一项,共25项,其中9项由渑池县环保局检测,其余16项由河南省权威部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只有COD(化学需氧量)一项超标,其余正常,达到地表三类水标准。经河南省内相关专家论证,事故现场红色水疑为大分子染料所致,因无其标准方法和标准物质,无法定量定性分析。”

  该负责人称,渑池县环保局同时已对义昌村及其周边地区地下饮用水取样检测,并未发现污染,相关部门将在一周内持续检测水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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