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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来了“农业公司”
2012-11-03 06:45
来源:解放军报
几次要寄钱给湖南益阳老家的父母表孝心,都被二老拒绝。理由是他们已经在“农业公司”上班,经济上宽裕了。村里哪来的“农业公司”?一辈子守着几亩地的父母还能在公司里谋个职位?国庆长假期间,我专程赶回老家草尾镇乐元村看了个究竟。
一下车,还来不及和乡亲们打招呼,我就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住了:新修的水泥路旁,遍布着绿油油的菜地,丝瓜、苦瓜和辣椒琳琅满目。菜地一侧竖着一块醒目的标识牌,写着“湖南大地农业公司”的字样。
“你几年没回家,村里的变化可真不小。”一路上,父亲跟我聊起了村里正在搞的土地“信托流转”。
印象中我还清楚地记得,过去由于种粮效益低,村里的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土地抛荒严重。视土地为命根子的父母,却硬是不愿离开,一直坚守耕种。“现在土地都归民营公司管了,你们还有什么呢?”我不禁疑惑。
“土地所有权还是归集体,我们享有长久不变的承包经营权。只是现在通过镇政府成立的信托公司和流转服务中心,把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了资金和技术雄厚的农业公司,由他们对大块土地统一经营开发,效益比过去好多了。”父亲解释说。
父母半辈子一直跟土地打交道,又被公司聘请到他们熟悉的土地上“上班”。母亲给我算了一笔账,他们共有3.6亩地,土地流转租金每年每亩700元,共得2520元;他俩还在农业公司蔬菜基地干活,每年收入约3.4万元;国家每年每亩农业补贴135元,共486元。“一年下来,我俩收入将近4万元,比流转前增加了两倍多。”
听着父母讲述收入增加了多少多少,我又有点担心:“信托流转”会不会使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父亲说,政府已经规定了土地流转年限和面积,目前不存在土地大规模集中的可能。为了打消我的疑虑,他又从橱柜里拿出了3个“红本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定他们享有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则把长久不变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界定给村、组集体。
“现在我们有了稳定的收入,生活也有保障了,你就安心在部队服役吧!”父母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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