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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5 1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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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网上悬赏千元 "捉拿"借钱不还昔日同窗
2009年1月25日
还有1天就过年了,市民马先生昨日却在网上公开发帖,悬赏1000元捉拿两个借钱不还的昔日大学同窗。
发帖寻找欠债同学
马先生2006年毕业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现在高新区销售数码产品。
在帖子中,马将两名欠债同窗的生活相片、真实名字、籍贯、手机号码、QQ号都公之于众,并公布了对方借钱不还的详细经过。马以“愿负法律责任”,来保证帖子中的内容的真实性。他说:如果欠债者看见帖子后,告自己侵犯名誉权,自己赔钱也不后悔发帖。
借钱义举成笑柄
据马介绍,两名同学在大学时与自己关系要好,2006年大学毕业后,两人分别找他借钱1000元和2600元,至今不还也不见面;最近更是关手机失踪。
同学李某某,2006年7月大学毕业后,想去浙江杭州投靠朋友,但没路费和房租,向马求助。马说,那时自己在家乐福当理货员,每月工资750元。马从工资里硬挤出400元,又找父母借了600元,凑齐给李。谁知,李一去音讯全无。
2008年9月,马千方百计联系到此人,发现李早已回重庆,对方声称今年春节前把钱还清,没想到现在直接手机关机。马说,借钱义举没少被父母数落,自己成了交友不慎的典型教材,成了笑柄。
同窗赵某,黔江人,从2007年年初到2008年,长期从黔江到重庆游玩,陆续向马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借走2600元。后续借被拒后,立即玩失踪。
网友一边倒表支持
马说,自己悬赏1000元查找2个人的家庭住址跟工作单位地址,目的并非要两人必须还钱,只是希望两人站出来给自己一个解释,“还不还钱无所谓,给个说法很重要”。
昨日,记者拨打了帖子中两名同学的手机,发现确实关机,而QQ也没有上线。记者联系马的同班同学,他们证实李某某和赵某某确实是马的大学同窗,但对于三人的债务关系则不清楚。
对于马在网上公开申讨借债人的做法,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表示理解和支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唐用强律师则表示:马先生的行为侵犯了两同学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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