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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3 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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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海洋法》将逼中国动武
作者:丁咚 2012年06月22日
《越南海洋法》将逼中国动武
丁咚 文
2012年6月21日,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中国政府当天立即作出强烈反应,外交部发言人、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分别在答记者问和召见越南驻华大使阮文诗时再次重申了中国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主权,并对越南将南海争议纳入立法表达强烈不满和反对。外交部甚至罕见地就此发表了公开声明。
这些都表明此问题的严重性。越南是迄今为止对南海主权争议地区进行立法的首个南海主权声索国,除中国外。越南选择在这个时候采取将南海争议地区的主权纳入立法之中,应该是经过精心考虑的。中国将在下半年召开一次重要会议,在此之前一切以和平与和谐为重,除非面临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否则不会对内外部危机作出激烈的反应。
越南做出此举动的第二个背景是,南海周边主权声索国对南海的主权意识普遍高涨,并采取实际措施争取战略上的主动,最鲜明的例子是菲律宾在黄岩岛问题上持续地向中国展示强硬。
越南敢于正面挑战中国的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背景是,美国的重返亚太战略进入了实质性的运行阶段,公开宣布将对亚太区域的盟国进行保护,对中国形成了舆论上的高压态势,同时在中国周边国家中寻找同盟者和同情者,逐步形成了对华进行战略牵制的网络,在此基础上,美国将在今后数年强化在亚太的军事存在,以确保在必要时遏制中国的扩张行为。
中国在过去的20年里没有把握好重大的历史机遇,在应对南海主权问题上为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战略,以致今天被越南抢占先机,失去战略上的主动权,将来无论是在法律上、道义上以及国家形象上,势必陷入越来越被动的境地。
早在1992年,中国就出台了《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领海之外邻接领海,宽度为12海里是毗连区,其中对南海主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然而遗憾的是,它是一部地地道道的“和平主义”法律,没有对领海发生主权争议或者冲突时国家应该采取的战略策略进行任何表述,因此无法遏制乃至阻止南海周边国家对争议地区的主权声索,更无法阻止其各自国内在争议地区的立法行动。
中国在制定《领海及毗连区法》时所依据的原则精神,在2002年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再次得到确认。该《宣言》确认中国与东盟致力于加强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宣言强调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各方承诺保持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动,并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寻求建立相互信任的途径,包括开展海洋环保、搜寻与求助、打击跨国犯罪等合作。
这一宣言继续一厢情愿地保持了“和平主义”的基调,在具体的政策实施中则表现为绥靖主义,对南海诸国采取使争议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动时,中国缺乏必要的制约依据和措施。这也是在菲律宾和越南敢于屡屡“越轨”的重要原因。
在中菲黄岩岛冲突以及此次越南出台《海洋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其对南海争议地区的主权中,中国除非采取激烈的手段比如局部战争,否则任何举动都是苍白无力,也是无效的。这就是战略上失策的严重后果。将自身推入非此即彼的两难境地——要么战争,要么妥协,别无中间道路。中国的外交抗议以及将三沙升格为市,都毋宁说是象征性的举措,不会对有关国家构成实质性的威胁,也就无法遏止它们在主权上的步步进逼,南海主权争议将进一步恶化。
在大国利益交集的南海,如果中国图谋背弃以往在南海问题上的政策主张,乃至违反自己制定的法律,转而采取强硬的乃至武力的方式,将使得中国作为亚洲国家失去道义上的权威,丧失国家信誉,更严重的是,必将引起大国介入,挑起更严重的冲突,届时还会打乱既有的格局,对国内发展进程造成严重影响,只会落得个满盘皆输的结果。因此,对中国来说,最重要的是,先从战略的调整做起,虽然现在显得有点晚了,但总比有朝一日直接付诸战争,要有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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