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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知道俞流江和陈旭明的身份,本文的题目就不大好懂,所以得先作一点交代。
4月26日傍晚,浙江金华市环球春江花园内一套总价400多万的别墅,因违规钻井造成天然气管道爆炸并引发大火。浙江当地媒体对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而该座别墅的业主为浙江东阳市公安局局长俞流江。
陈旭明过去的职务是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2008年9月20日晚,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警方在“舞王”账册中发现了陈旭明的名字,发现他正是“舞王”长期无证经营背后的保护伞之一。
深圳的一把火烧出了腐败分子、公安局的副局长陈旭明。现在,金华市的一把火会不会也烧出第二个“陈旭明”——东阳市公安局局长俞流江?
我们现在没有根据说俞流江就是个腐败分子,但我们认为,不排斥这样的可能性。原因有二:
一方面,这里涉及到反腐败的基本规律。例如,一个规律是,许多腐败分子都是靠意外事故发现的,大火烧出贪官也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如果纪委认真查一查,没准就能查出问题;还有一个规律是,网络反腐的成功率目前还挺高的。正如网友所说,南京的周久根从一包香烟中挖出来了,东阳的公安局长俞流江在金华有价值400万的别墅,这比香烟的分量重多了。
另一方面,俞流江的做贼心虚的行为无异于自我暴露腐败问题。如果他没有腐败问题,可以坦然承认,可他却采取了欲盖弥彰的愚蠢办法,从网络上把有关新闻和评论都撤消了。曾经报道过“400多万别墅大火”的媒体的电子版上相关新闻不久后全部被从网上撤下。从网上撤下新闻和相关评论,其实就是自我举报,纪委应该抓住这一线索,查个水落石出,向公众作出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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