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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8
今天《湖南日报》一篇题为《国家举重队功勋教练春节训练劳累过度猝死》的文章披露,国家男子举重队教练、湖南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梁小冬,23日上午在国家队备战伦敦奥运会时因劳累过度引发心源性猝死,因公牺牲,享年52岁。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给国家举摔柔中心的批示中指出,“梁小冬同志为备战伦敦奥运会,因公牺牲,万分沉痛。谨表深切哀悼,向家属表示致哀。举摔柔中心和湖南省体育局及相关方面要竭尽全力,安排处理好各项后事。”
看到该文对梁小冬生平部分事迹的介绍,笔者对梁小冬充满着敬意,也对他的去世表示深切的哀悼。
作为一名基层公职人员,笔者一直对官员、警察在非特殊时期“劳累过度猝死”持怀疑态度,因为当今中国已经是一个“官多为患”的社会,“吃皇粮”的人那么多,人浮于事现象十分突出,怎么会让某一位公职人员“过劳死”呢?如果在非特殊时期真的出现“过劳死”,那就应该追究死者直接领导的责任,为何要让他一个人这么累?
也正因为有以上的疑惑,因此不太相信刘鹏“梁小冬同志为备战伦敦奥运会,因公牺牲”的定性。因为梁小冬作为一名体育教练,自身的身体素质应该是不错的,不会因为加个班就“劳累过度猝死”;而作为一名举重教练,又不需要亲自举那么重的杠铃,何来的“劳累过度猝死”?因此,梁小冬的去世,应该和备战奥运关系不大。
但作为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的刘鹏愿意这么定性,那肯定有他的道理,我想应该是希望以此激励那些没有“过劳死”的教练:离伦敦奥运会只有几个月了,你们不能再偷懒了。
笔者孤陋寡闻,不知道当今世界上还有几个国家,为能在奥运会上多拿几块奖牌,还在实行“举国体制”?北京奥运会闭幕后,笔者在《冷眼看奥运:体育强国比金牌大国更重要》一文中,曾对这样的体制进行过质疑,可中国发展体育的方向至今并无任何改变。
包括奥运会等大型国际比赛,本来就是供各国运动员在一起展示一下“谁更高”、“谁更快”,让他们在一起玩一玩,让全球的体育迷们乐一乐,玩得好坏其实并不重要。可在声称“崛起”的中国,却硬是将这些比赛与“为国争光”等同,因此为了多拿金牌,就不惜代价使用举国体制,不惜手段包括年龄造假、服用兴奋剂。笔者以为,过分强调拿金牌是“为国争光”,其实是小国、弱国国民心态在作怪,还没有真正从“东亚病夫”阴影中走出来的自卑心态,完全偏离了体育的发展方向。因此,在体育上的“举国体制”必须尽快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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