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6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大笑长”漫画惹争议 人头狗身被指侵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20 09:5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张雷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2-1-19 16:18:32

“北大笑长”漫画惹争议 人头狗身被指侵权

近日,一幅名为《北大笑长雕塑》的漫画在微博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不少网友指责其涉嫌侵犯北大校长周其凤的名誉权,一名北大学生更是发布公开信,希望“校长站出来,讨一个说法”。

昨天(1月18日)下午,漫画的作者邝飚表示,该作品只是一个灰色幽默性质的漫画,对于网友如何评论自己并不干涉。

引发关注

“北大笑长”抱骨头漫画惹争议

本月12-1-16日零时,供职于南方都市报的职业漫画撰稿人邝飚在他的微博上更新了一幅名为《北大笑长雕塑》的漫画。

在这幅漫画中所谓的“北大笑长”被刻画成狗身人头形象,手中抱着骨头,身后的尾巴还在摇摆,站在污秽物上,周围更是苍蝇乱飞。

这样一幅漫画一经发布就引来了网友的极大争议,当天的转载量就超过了3000条,评论更是有1300多条。

网友BillyHa就在评论中表示,“对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进行这样恶意的揣测和侮辱,太过分了。”但也有网友说:“这只是一种幽默讽刺而已,漫画本来就应该夸张。”

北大反应

学生:这是侮辱 校长办:暂不表态

这幅漫画在北大学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虽然学校已经放假,但昨天下午记者在北大走访时,仍然有不少留校的同学知道此事并表示非常愤怒。

一位来自北大对外汉语专业的研究生告诉记者:“这已经涉及了对校长的人身攻击。校长在学校口碑很好,为人和善。受到这样的侮辱令人无法接受。”

而在人人网上,一名北大学子还发表了一封致北大校长的公开信,表示希望校长“对于造谣诽谤、人身攻击的事件,大可以向对方讨一个说法。”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北大校长办公室,但负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学校已经放假,他们对这件事并不清楚,暂不表态。

作者说法

这只是灰色幽默 并非有所指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漫画的作者邝飚。

邝飚表示,这只是一幅灰色幽默性质的漫画,荒诞、夸张、借代、比喻,这都是漫画艺术表现形式,自己并非有所指。

对于网友的评论和指责,邝飚说:“每个人的阅历不同,世界观也不同。我对网友的评论不干涉,也无权干涉别人的思想。你们先入为主了,为什么一定要认定我画了什么或有所指呢?”

而对于记者关于“是否认为侵权”的提问,邝飚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一直强调自己的作品是灰色幽默漫画,“读者的误解我能理解,我该说的都说了,就在这里,大家都看得到。”

在邝飚对其他网友的回复中记者看到,他曾否认自己画的是北大校长周其凤,请不要对号入座。

律师观点

该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随后,记者联系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李长军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在微博等公共平台发布这样带有明显指示性的漫画,致使不确定第三方在看到漫画时引起对该个人社会负面评价及影响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虽然漫画的名称并没有直接标注“北大校长周其凤”等字样,作者也在回复中辩解自己所画的是狗而不是人,但从漫画以及网友评论中可以看出,所有不确定第三方都可以从漫画中明显的分辨出所画的就是周其凤本人。

“法律上看的是事实,在事实层面该漫画已经对北大校长造成了负面影响,是一种侵权行为,作者的辩解并不成立。”李律师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被侵害者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立案,并追究漫画作者侵犯自己名誉权的行为。同时可以要求漫画创作者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

新闻漫画专家

缺少标准 是否侵权非常难界定

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的徐鹏飞老师昨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漫画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本身具有夸张和讽刺性,这幅《北大笑长雕塑》的漫画作品在性质上属于文艺评论的范畴。

“因为漫画一般并不特定指代某一个人,这幅漫画也同样是使用了校长的谐音‘笑长’。所以漫画作品是否侵权非常难界定,在国内也没有什么明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漫画的创作者都会根据自己的经验把握一个度。这幅作品并没有刊登在报纸上,只能作为个人的观点。”徐鹏飞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1-16 06:38 , Processed in 0.070082 second(s), 1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