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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军占领杭州3年:人口如何由81万降至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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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5 17:0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12月15日
      核心提示:关于杭州的被太平军占领时期,有不同的说法,《日记》的记录是咸丰十年(1860)到同治二年(1863),呤利《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王维周、王元化译)和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都说是1861年到1864年。但是杭州被太平军占领了三年却是一致的。杭州原有居民八十一万,三年来减至七八万。

文章摘自《博览群书》2000年第7期 作者:牧惠 原题为《头发的战争》

关于太平军的许多野史笔记,过去常被一些历史学家宣判为地主阶级诬蔑不实之词。其实不确。说太平军反封建就不大可以成立是一(关于这方面,得另写文章),他们也没有把地主阶级当成敌人。这些笔记本身,常常把太平军同清兵一起骂,亦可证明他们往往是有闻必录,没有鲜明的倾向性。海宁冯氏的《花溪日记》(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六辑)可为一例,其中说:

……我村皆惶恐废寝。噫!盖众日则官兵,夜则流劫,实更甚于贼匪。贼来掳掠,必先知而逃,盗来夜劫,仓猝难避,民乃遭弥年荒乱,已室如悬磬,再加此匪扰害,真人不聊生,悠悠苍生,不知何时有恤荒弥盗之人耶?(第716页)这里的“贼”,指太平军。在他笔下,官军、土匪比太平军还要可怕。《日记》中没少写太平军如何掳掠烧杀,不必复述。极值得注意的是,在写到杭州被清军收复后:

(同治二年十二月)廿四日,杭州府姓陈出示,限三日内皆剃发,民乃欢呼称庆。(第717页)

关于杭州的被太平军占领时期,有不同的说法,《日记》的记录是咸丰十年(1860)到同治二年(1863),呤利《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王维周、王元化译)和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都说是1861年到1864年。但是杭州被太平军占领了三年却是一致的。杭州原有居民八十一万,三年来减至七八万。这当中有逃跑的,有自杀的,更有被杀的。破杭州后,清军同洋军一起大肆抢劫好几天,直到三月初二左宗棠入城后才停止。大乱得性命难保之时,竟为了政府发出剃头令而“欢呼称快”,实在匪夷所思。

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在江苏、浙江一带曾经因为“不忍视上国之衣冠,沦于夷狄”而宁愿被杀头却不肯剃头的悲壮历史。江阴在归顺清朝后因反对剃发令而重新造反,全民总动员,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地宁死不降。城被攻下后,“满城杀尽,然后封刀”。时人赞曰:“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是役也,城守八十一日而破,大兵至城下者二十四万,攻城死者六万七千有奇,巷战死者七千有奇,名王骑将不与。盖计我朝死事者不下七万五千有奇,而吾邑城内外殉节被难者且数十万矣。”(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东南纪事》第99页,上海书店印行)意大利卫匡国《鞑靼战纪》记录下另一场绍兴人的卫发之战说:“鞑靼(满)人没有碰到抵抗就占领了这座城市,他们可以同样轻易地占领浙江南部的所有其它城镇。但是,当他们宣布了剃发令之后,士兵和老百姓都拿起武器,为保卫他们的头发拼死斗争,比为皇帝和国家战斗得更英勇,不但把鞑靼人赶出了他们的城市,还把他们打到钱塘江,赶过了江,杀死了很多鞑靼人。”(《清代西人见闻录》,第3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绍兴后来如何被满人攻下,为保卫头发绍兴人付出了多大代价,卫匡国没说,但完全可以从江阴的情况想到。

经过血腥的镇压,汉人终于屈服了,从此留下了一个耻辱的标志:拖在身后的长长的辫子,外国人称为“猪尾巴”的怪物。呤利在他的书中说:“中国人向来被认为是面目愚蠢、装饰恶劣的民族;而使面容变丑的剃发不能不说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剃发、蓄辫……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太平军那些不再剃头蓄辫的男人和天足的妇女成了呤利眼中“中国最俊美的男人和女人”(《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第51、52页)。

历史真会同人们开玩笑。三百年前,他们的祖先曾经为了卫发而进行过殊死的斗争,不得不拖了三百年辫子之后,他们却又为有了剃发的告示而“欢呼称庆”。这就不禁使人联想到那位站惯了不会坐的贾桂,联想到清朝被推翻后某小民悲痛于从此享受不到打屁股的待遇而恳求衙门再赏他一次打屁股滋味后的幸福感。在鲁迅笔下,假洋鬼子的母亲因为他剪了辫子而大哭,老婆也因此跳了三回井。与此同时,还遭到人下人阿Q的深恶痛绝,累及钱太太也因为没跳第四回而被斥为“不是好女人”。杭州人的“欢呼称庆”肯定与此有关。从这里我们似乎看到革命的条件尚未成熟。

除此之外,太平军的所作所为引起的反作用也不能不是原因之一。太平军坚决不再剃头,后面不再拖一条辫子以示同满清划清界限,因此被称为“发贼”、“长毛”。在当时,这确是一种革命行动。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本来应当接受清初那场教训,不必把区区的剃与不剃问题上纲到敌我矛盾,又来一个反其道而行之的不留发者不留头地走极端。太平军不得人心的做法之一恰好是“贼所过,尽杀剃发人”(《花溪日记》)。两军拉锯地区的群众,更处于极端困难的地位。清兵来,不剃头的有“通匪”的嫌疑,杀;太平军打回来,又因剃了头而被杀。柯悟迟《漏网喁鱼集》谈到这种“百姓则皆已剃发,不能远避,惨遭其毒”的想作顺民而不得的苦处。在这种情况下,把不剃头看成是归顺太平军重要的、乃至惟一的标志,这怎能不加强拖了三百年辫子的百姓的反抗心理?要不然,杭州百姓怎么样也不会在家破人亡的动乱中竟“欢呼称庆”起来。读太平军的有关史料,常常感到他们(特别是洪秀全)往往把一些不急之务放在重要(或首要)位置上,忽略了其实非常重要的一些措施。仅从这一细节看,太平军的失人心以致被消灭也就可以理解。

半个世纪后,民风大变。西风东渐擦亮了人们的眼睛,在某些人看来,辫子已经成了丑陋的象征。于是有了蒋芷侪写于宣统三年的《都门识小录》记录下几个关于剪辫剃光头的故事。其一说,在北京读书的朱某同本乡韩家小姐订了婚。放年假回乡时,老丈人发现他成了个光头,气得要退婚。韩小姐以“一女不能事二夫”为由,“剪发请为尼”。老丈人大窘,只好把女儿嫁给朱某。“含卺时,贺客多以思凡谑之者。一学究曰:此正所谓结发夫妻也。或曰:彼此无发可结。曰:彼结果了头发,始做夫妻,非结发夫妻而何?”这是男人自己剪的,还有一个是妻子给当兵的丈夫剃了个光头,并写诗送给军官作说明的,诗中有“堂堂丈夫,表表人物,心存国耻,何惜发贼!况此豚尾,藏垢纳污。研究卫生,须急剪除”等句(《清代野史》第四辑第261页,巴蜀书社)。由此可见,在未庄的假洋鬼子挨骂之时,已经有人走在更前面。剃头与否,剪与不剪,发式如何,都不是可以用枪杆子、刀把子或什么命令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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