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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超级签证下月接受申请 探亲长者医疗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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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3:0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12月03日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移民部将在12月1日起,开始受理父母及祖父母最多10年有效期“超级签证”(Super Visa)的申请,但有移民律师在最新一期出版的《加拿大律师杂志》(Canadian Lawyer Magazine)发表文章,对“超级签证”的实施表达忧虑,并认为移民家庭有可能会就持签证到来的父母,应该留在加拿大或返回原居地接受医疗照顾,面对两难的痛苦抉择。

  移民部28日发出新闻稿提醒民众,“超级签证”将在12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移民部的网上也发出公告,表示移民部将会在实施日期前公布申请表格及申请条件等细节。

  即使“超级签证”将在12月1日实施,移民律师们对于“超级签证”实施的利弊仍在“争论不休”。

  认为新措施对移民及整个加拿大有好处的律师包括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早前在国会作证时说“他的客户多数都只想短暂来与子女同住,并不想成为永久居民”,又说“相信会有20%已送件的申请人,会在‘超级签证’推出后撤回父母移民申请”。另一名移民律师巴提(Roger Batti)也说“10年多次签的探亲签证,对想尽早团聚的父母大有帮助”。

  不过,移民律师尼斯(Jennifer Nees)28日在《加拿大律师杂志》发表文章说,新签证的好处不过是延长父母的居留时间,但延长居留却没有身份,对移民家庭不管已是公民,或仍只是永久居民,并无正面影响。

  尼斯表示,“超级签证”让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到加拿大探亲,一次停留最多2年,有效期可达10年,让他们在本地生活消费,但无论停留再久,加拿大都不是他们的家,他们并不算真正与子女或孙子女团聚,也无法永远与下一代在加拿大共同生活。

  她说:“他们还面临一旦生病需要接受长期照顾或治疗时,应该留在加拿大或是返回原居地的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性,不仅困扰计划前来的长辈,亦困扰那些担心长辈健康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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