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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锐评] 深圳性文化节何以沦为春药大卖场?
发表于:2011-10-3 13:27
作者:刘逸明
文/刘逸明
11-10月1日,一年一度的深圳性文化节在会展中心6号馆开幕,今年除了养眼的模特内衣秀,还特别从澳洲请来阳光猛男和性感小野猫走秀,谋杀现场大量摄影师的菲林。记者还发现,在一片性用品的展览销售中,有个别摊贩鱼龙混珠,现场公然叫卖春药、迷奸粉。(10月2日《南方都市报》)
因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直到如今,大多数中国人依然是谈性色变,不过,在深圳、广州等南方城市,大多数人已经不再羞于言性,在一次次的性文化节上都是人潮汹涌,男女老少皆置身其中,一个个看到那些性用品以及性感的模特儿都是笑逐颜开。
参加性文化节的人显然比一般不参加性文化节的人对性方面更感兴趣,常言道就是:“更好那口子”。正因为如此,所以,借性文化节上推销性药可谓正中这些人的下怀。在以前的性文化节上,每一次都不乏商家向观众推销性药的事情,开始的时候还做得比较隐蔽,到后来就越来越明目张胆了。
在此次性文化节上,一家打着香港招牌的保健品企业摆放出十几种女性催情药物,名字五花八门,有些商标上直接叫春药、迷奸粉,不过最多的还是西班牙苍蝇水。看着记者在摊位前徘徊,热情的摊主赶紧招呼:“这种国产的效果不好,10元就能卖,我这里有原装进口的西班牙D 9水,要120元,还有250元的,在饮料里滴三滴,女的就被摆平了。”
“春药”这个名词对于一般人而言并不陌生,不过,一般人却不曾见过春药,这是因为一般的商店不出售春药,再则,一般人也用不着春药。在性文化节上,春药得以大卖,可以说让很多原本对这好奇的观众开了眼界,相信在现场对此表示好奇的并非只有记者。
性文化节所展示的显然都是和性有关的东西,但是,性药却是举办方明令禁止的展品,因为购买春药之类的性药者绝大多数都是希望借此去迷奸女人,而迷奸是一种犯罪行为,允许展销性药无疑是在纵容犯罪。记者就展商公开叫卖迷药之事采访第五届深圳性文化节组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参展手册里明确规定催情药物等禁止参展,可能是个别参展商将这些东西混到成人用品中私带进来,他们将严肃追查。
面对记者的采访,组委会工作人员当然会表现得严肃一点,不可能对叫卖性药的行为表示认同。不过,现在的很多活动,虽然事前已经和参展商约法三章,但对参展商的出格行为,举办方仍然是听之任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激发这些参展商在今后继续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参展商加盟。
据悉,在此次的性文化节上,叫卖春药、迷奸粉的商家并非上述这这一家,而是不计其数,可见,原本应该是向观众传播性知识和推销正常性用品的性文化节已经沦为了春药大卖场。但愿此次性文化节组委会对其进行严肃查处不仅仅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当然,更期望以后的性文化节上不再出现叫卖春药的场景,否则,不知道会有多少女性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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