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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黑恶势力犯罪进入活跃期 向“软暴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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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0:1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黑恶势力犯罪进入活跃期 向“软暴力”发展

2011年09月16日 10:17 来源:法制日报 

  黑恶势力处于活跃期向“软暴力”发展

  全国5年铲除涉黑组织2131个扣押涉黑恶资产上百亿元

  2011年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一学校操场,陈晓青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大会在此召开。赶来的近两万名群众将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129起,先后致7人死亡、10人重伤、30人轻伤;3名头目分别担任3个村村支书或村主任,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拥有“保护伞”涉及国土、税务等部门,多达25人。

  当法官宣读判处该组织成员、故意杀人犯陈志飞死刑时,现场立即响起热烈的掌声。

  这只是2006年2月中央部署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一个缩影。

  全国“打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廖进荣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5年多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向黑恶势力发起猛烈攻势,战果累累。截至目前,全国已铲除涉黑组织2131个及一大批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了大量刑事案件,扣押涉黑涉恶资产上百亿元,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黑恶势力犯罪进入活跃期

  社会主义国家会不会产生黑恶犯罪?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社会热议的话题,事实证明:会。

  实际上,我国最早出现有组织犯罪的雏形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以街头犯罪为主。进入90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体制相对落后,导致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逐渐活跃。

  针对这一形势,2000年12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开展第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到2003年4月,共打掉涉黑组织600余个。

  然而,黑恶势力不会就此消失。相反,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为获取经济利益,采用暴力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越来越多。2005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中国鞋城”发生一起致2人死亡、4人重伤的持枪杀人案,警方调查发现该案系两伙黑恶势力为争夺地盘、垄断市场所为。其中一名“黑老大”经营的企业下设分公司40个,分布全国10多个省市。警方打掉这两个团伙后,有100多人获刑,其中多人被判处死刑。

  2005年,公安部就“当前我国黑恶势力犯罪的现状及对策”进行调研,得出两个结论:我国黑恶势力犯罪已进入活跃期,并可能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必须立即行动,防止其坐大坐强。基于此,中央政法委在2006年2月部署全国开展一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中央领导亲自对深化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

  “这一打就是5年多。”亲历这场专项斗争的廖进荣说,这5年来,广大公安民警不惧危险,不畏艰苦,日夜奋战在第一线,打黑除恶取得了显著成效。每铲除一个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往往都破获几十起甚至上百起刑事案件,当地治安秩序明显好转,110报警量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5年来,全国杀人、绑架、伤害、涉枪等严重暴力案件持续下降。

  “虽然现在打黑除恶仍以专项斗争的形式出现,但这项工作实际上已经日常化、常态化。每年对打黑的部署,对线索的摸排、查处,案件的办理,都形成了一整套长效机制。”廖进荣信心十足地表示,打黑除恶还会继续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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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7 10:14:2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黑恶势力犯罪进入活跃期 向“软暴力”发展(2)

中国黑恶势力犯罪进入活跃期 向“软暴力”发展(2)

2011年09月16日 10:17 来源:法制日报 

  建专业队伍发动人民战争

  “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黑恶势力犯罪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复杂性、危害性,这就要求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机构专门化、队伍专业化。”廖进荣说,公安部组建了三支正处级“打黑国家队”,全国各省级、省会市和副省级市公安机关都先后成立了打黑除恶专业队伍。

  但对打黑除恶而言,仅靠公安力量仍势单力薄。例如在第一次专项斗争中,警方共打掉涉黑组织600余个,但最终以此定罪的却仅有200余个。

  打黑除恶,不仅是公安的事,也是全国政法机关的事,更是需要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广大老百姓积极配合,才能做好的事。

  为此,中央成立了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等1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并设立全国“打黑办”,对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组织协调。

  中央综治委将打黑除恶工作纳入地方综治考核内容。公安部、最高检建立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共挂牌督办了9批399起重大涉黑案件。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新手段,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统一了执法标准,解决了法律适用问题。为震慑犯罪、严格管理,司法行政部门对判处10年以上的重大涉黑组织头目实行跨省异地服刑制度。

  全国各地还普遍成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挂帅、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纪检、组织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一些地方相继出台打黑除恶工作规范。

  作为黑恶势力的最直接受害者,广大人民群众在这场斗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廖进荣形容说,数以万计的群众举报线索源源不断地汇总到“打黑”部门,仅全国“打黑办”就督办核查群众举报线索1万多件,打掉一大批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组织,从中破获命案、伤害、涉枪等各类刑事案件6600多起,办结信访案件1000多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

  打早打小深挖“保护伞”

  专项斗争已铲除涉黑组织2131个,这一数字看似庞大,但《法制日报》记者发现,如果平摊到全国所有地级市以上城市,每个城市每年查处的涉黑组织案件仅1起有余。

  廖进荣解释说,我国打黑除恶打掉更多的是恶势力团伙,这与我国“打黑除恶坚持打早打小”这一指导方针有关。以安徽省为例,截至今年5月,安徽警方在此次专项斗争中共侦破涉黑案件37件,而打掉恶势力团伙达1168个。

  “黑恶势力犯罪一般都有一个积小恶为大恶的演变过程,从我国多年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经验来看,发展初期容易打,发展坐大的难打,发展成熟的将非常难打。国外一些国家已经有血的教训。”廖进荣指出,恶是黑的后备军,除恶必须打早打小,严厉打击乡霸、村霸、街霸等团伙型犯罪,及早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初级阶段,防止其坐大成势。

  5年多来,针对不同地域黑恶势力犯罪的不同特点,各地警方全线出击,逐个击破。在城市,重点打击盘踞在交通运输、集市贸易等领域垄断经营、强揽工程,以及涉足娱乐行业、操控“黄赌毒”的黑恶势力;在农村,重点打击欺压残害百姓的宗族恶势力以及强占市场的黑恶势力;在城乡接合部,重点打击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以及操纵选举、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

  让广大群众拍手称快的是,打黑除恶敢于碰硬,诸如重庆文强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揪了出来。仅公安部督办的黑龙江陆宝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中,被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安达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郝文权在内就多达19人。

  为了减少办案干扰,公安机关采取了“下打一级”的方式,上级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打击下级公安机关辖区内的黑恶势力;对于一些重大、复杂或跨省案件,直接由公安部协调、组织。同时,异地用警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广泛运用。
各地还把打黑除恶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参与重大涉黑案件侦查的工作制度,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同步开展侦查。一旦查实,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养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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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7 10:15:5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黑恶势力犯罪进入活跃期 向“软暴力”发展(3)

中国黑恶势力犯罪进入活跃期 向“软暴力”发展(3)

2011年09月16日 10:17 来源:法制日报

  认清形势需深化打黑除恶

  “尽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我国黑恶势力犯罪正处于活跃期、多发期,黑恶势力在组织形式、犯罪手法和领域等方面不断发展变化,打黑除恶仍任重道远。”廖进荣坦言。

  他介绍说,当前黑恶势力开始从帮派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组织头目“幕后化”特征十分明显,不亲自出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积极向政界渗透,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公安机关还注意到,经过严厉打击,现在黑恶势力逐渐从打打杀杀向“软暴力”发展变化,为争抢一个项目,更多地运用出场摆势、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围而不打,打而不伤,伤而不重,达到非法目的;公安机关对此往往只能进行治安处罚。同时,当前黑恶势力发展还存在严重侵蚀基层组织、跨区域甚至跨境发展等特征,导致一些地区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有所抬头,形势不容乐观。

  廖进荣表示,我国当前正处于打黑除恶斗争的关键期,西方一些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期间未对黑恶势力予以足够的重视,错过了打击时机,导致黑社会组织发展坐大,成为难以根除的“毒瘤”。我国必须下定决心,深化打黑除恶斗争,不铲除黑恶势力不罢休。

  他透露,全国“打黑办”今后将进一步推进成立中央层面的打黑除恶专门力量以及地级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业队,并逐步推进检察、审判机关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形成全国性的打黑除恶专业网络,对黑恶势力实行严密监控,时刻保持强大的打击力度。

  “能否打掉经济基础是衡量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成败的重要标准。”廖进荣表示,下一步,全国“打黑”部门将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武器,坚决查封、扣押、冻结和罚没黑恶势力犯罪的违法所得,依法取缔其用于非法敛财的经济实体,彻底摧毁其经济依托,防止其死灰复燃。

  廖进荣呼吁,对打黑除恶要制定专门法律。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反黑意识,引导教育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遏制“崇黑”、“用黑”不良倾向;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人群的教育和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黑恶势力的“后备军”,进一步预防黑恶势力的形成发展。(记者周斌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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