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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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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坚持原则,敢于斗争
在处理对日、对美关系过程中,邓小平明确提出,中国不屈从于任何外部势力的压力,不能牺牲或者损害中国人民的利益,这是我们的一个基本原则。对有损于民族利益的行为,是不能作任何妥协和让步的。
在中日缔约谈判中,要不要在条约中写进反霸条款,双方存在严重分歧。1975年4月,邓小平就提出反霸条款是缔约的政治基础,一定要写进去。为什么邓小平这样重视反霸条款在条约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呢?这是因为:第一,就当时的国际关系而言,尼克松访华后中美关系日趋松动,而苏联的霸权主义野心与势头有增无减,直接威胁我国安全。因此,在条约中明确写入反对霸权主义,消除对和平、安全的威胁,是我国对外战略的重要国策。但日本却不愿因与中国缔约而得罪苏联,所以一直在反霸条款问题上不肯妥协。第二,对于有过长达半个世纪战争的中日两国来说,反霸条款的提出和相互约定,明显具有约束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意图。反霸既是对日本政府的提醒和鞭策,也是要求日本政府作出的一种承诺。
1975年10月,邓小平会见日本前外相小坂善太郎时提出,反霸条款是中日联合声明的内容,怎么连这个立场都不能坚持呢?如果双方就反霸条约不能达成共识,那就等一下,一年不行,一年不搞也可以,三年五年不行,三年五年不搞也可以。但不能从联合声明后退,任何解释实际上都是后退。1977年9月,邓小平说在日本促进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力量发展很快,现在就剩下在条约中写入反霸条款问题。这进一步说明了邓小平坚持把反霸条款写进条约的决心。1977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众议院议员、前官房长官二阶堂进的谈话中表示:现在越来越看出,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里写入反霸条款的必要性。这是鉴别我们的政治家是不是有长远的战略观点、中日必须友好的信念是不是坚定的一个试金石。同时,邓小平指出,反霸条款对日本是有好处的。1977年12月,邓小平接待巴基斯坦客人,在谈到中日关系时指出: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写入反霸条款对日本是有利的,可以改变日本的形象。而且,反霸条款也是对中国提出的,“体现了中国长久的国家政策”,是向全世界表明中国永远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正是邓小平高度的原则性,最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里出现这么一条:“缔约双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在中美建交谈判过程中,邓小平坚持在台湾问题上不能让步。他清醒地认识到:“阻碍中国同美国关系正常化的问题,就是一个台湾问题。”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政策是有矛盾的,一方面想改善与大陆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不想丢掉台湾。1974年11月,福特派国务卿基辛格访华。基辛格说,美国愿意按日本方式解决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但要在台湾设联络处。邓小平明确回答,这不是日本方式,而是“倒联络处”方案,中国不能接受。之后中美关系陷入停滞局面,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双方在台湾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1977年8月,卡特派国务卿万斯访华。万斯提出美国准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有必要使美国政府人员在非正式的安排下继续留在台湾,并设立代表机构。邓小平向万斯明确表示,中国反对“倒联络处”方案,所谓美国政府人员“在非正式安排下留在台湾”是一个没有标志或大门上没有国旗的大使馆。如果要解决问题,干脆就是三条:废约、撤军、断交。1978年5月,邓小平会见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时说:我们的观点很明确,正常化的条件是断交、撤军、废约,我们不能有别的考虑。因为这涉及主权问题。美国除了提出“倒联络处”方案,还提出大陆承诺不用武力解放台湾的要求,这个要求是无理的,是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邓小平认为,在可能的情况下,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是完全可以的,也是中国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但是,台湾事务是中国的内政,是中国自己的事,不能听从于外国的某种要求。另外,台湾问题的解决非常复杂,可能会有多种选择,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如果承担了这个义务,就给自己造成了束缚,反而会妨碍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这个良好愿望的实现。因此,邓小平指出:“美国方面要中国承担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的义务,这不行。在实现关系正常化上,我们最大的让步是允许采取日本方式,美国可以在台湾继续投资。继续保持它的经济利益。还提出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必须废除,台湾问题应由中国人自己解决,用什么方式也是中国人自己的事。
中美建交公报里的这两句话表明了美国的妥协:“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制定灵活的策略,娴熟地掌握谈判艺术,强调把握时机
邓小平处理国际问题从战略角度出发,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处理对外关系时坚持战略的坚定性,并不意味着放弃各种灵活、务实的策略。战略决定着方向和原则,策略则是手段和方式。正确地把握策略是一门高超的艺术,邓小平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范。
1974年8月,刚上任的福特总统表示:“我保证继续信守上海公报的原则。建立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的新关系已经表明它是符合双方的重要的和客观的利益的。”对此,邓小平作出积极反应。9月5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国会议员团时指出:“我们注意到福特总统在就职时表示,将继续尼克松总统所开辟的发展两国关系的政策。中国对美的方针、政策没有改变。我们相信,中美两国关系在上海公报的基础上是可以得到发展的。”11月2日,邓小平会见新任驻中国联络处主任布什,有针对性地指出:“我们注意到福特总统曾强调在对华政策上的连续性。……双方肯定的是,要沿着上海公报的路线发展。肯定了这一点,有些问题总可以找到一些解决办法的,一时条件不成熟,可以慢慢来。”邓小平正是抓住福特竞选时的承诺,希望借机把中美关系向积极方面推进。
由于美苏关系出现问题,1978年5月美国把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又提上日程。从7月到12月,中美就进行了6次具体谈判。9月19日,卡特总统想加快谈判速度,向中国驻美联络处主任柴泽民表示,双方需要抓住时机,加快进度。10月30日,布热津斯基向柴泽民解释说,按照美国国内的政治现实,中美关系要取得决定性进展,12月前后是一个特殊机遇,否则国会明年初开会,先讨论美苏核条约等问题,中美关系将被推到1979年秋后,时机不当,可能会出现困难。邓小平得悉此事后,于11月2日指示:看来美方想加快中美关系正常化,我们也要抓住这个时机。外交部先把对方的具体想法搞清楚,谈的时候不要把门关死,同美国关系正常化的步伐要加快,从经济意义上讲也要加快。11月27日,邓小平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强调最重要的是不要错过机会。按照这一指示,中方于11月2日、12月4日与美方又进行了两次谈判。12月13日,邓小平在同美国驻中国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的会谈中表示:基本同意美方起草的新的联合公报草案,但强调对台出售武器会破坏中国的和平统一。12月15日,在听取伍德科克关于中美关系正常化后美国保留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的权利的说明后明确指出:中美建交后,希望美国政府慎重处理同台湾的关系,不要影响中国采取最合理的方法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邓小平明白,在这个关键时刻,需要作出一定的妥协,所以提出:“先避开售台武器的问题,留待建交以后再解决,但是要把坚决反对美国售台武器的立场讲清楚。办事情总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邓小平认为,有些问题只能分阶段解决,所以建交后不久,邓小平就提出与美方会谈售台武器的问题。1978年12月16日中美建交公报发表,虽然是中美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但从中方的角度讲,邓小平的最后决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中日谈判过程中,1974年12月,田中内阁倒台后,由三木武夫组成了新的内阁。但谈判仍然停滞不前。后来,由于中日两国政局的动荡,谈判搁浅。1976年12月,日本三木内阁在全国大选中遭到惨败,福田赳夫受命组成新内阁。福田组阁后,日本政界要求恢复《日中和平友好条约》谈判的势头再次高涨。邓小平敏锐地抓住福田赳夫在施政演说中表示要推动缔结日中友好条约的动向,不无风趣地说:“既然福田首相声明要搞这件事,我们期待他在这方面作出贡献。其实这样的事只要一秒钟就解决了,不要很多时间。所谓一秒钟,就是两个字‘签订’”。
面对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问题,邓小平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采取了适当的“让步”,那就是“等”,暂时达不成一致的问题,可以采取“等”的方式,待以后条件成熟时再来解决。他说:“有的问题现在谈也谈不拢,比如钓鱼岛问题,日本叫尖阁列岛,一时解决不了,可以摆一下嘛!否则,谈十年,和平友好条约也谈不拢。”“总有一天日本政府会愿意的。实在不愿意,那也没关系,我们可以等。”“中日之间并不是没有任何问题,比如钓鱼岛问题、大陆架问题。这样的问题,现在不要牵进去,可以摆在一边,以后从容地讨论,慢慢地商量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办法。我们这一代找不到办法,下一代、再下一代会找到办法的。”不能因为钓鱼岛问题影响整个的中日关系,这是邓小平的策略和灵活性。
20世纪70年代,在中日、中美关系出现重大历史转折的过程中,邓小平总是从国际政治和国际战略的角度,立足于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善于应对形势,当机会出现的时候,他能够当机立断,紧紧抓住机遇,把中日、中美关系推进一大步。同时,他处理问题表现出了高度的原则性和灵活性。邓小平的外交思想和外交风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其中也蕴涵着指导我国整个国际战略的基本原则及哲学理念。近一段时间,中日关系、中美关系出现不和谐的声音。学习邓小平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敏锐的战略思维和卓越的外交智慧,对于目前的外交工作有深刻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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