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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将纳入医保(广东佛山)
2011-01-07 08:43
南方日报讯(记者/夏小荔通讯员/温铭祥)“要逐步将无业残疾人、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和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社会救助、社保和社会福利体系。”昨日,广东佛山市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总结了2010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并部署了2011年工作。今年将全面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力度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据新当选的广东佛山市残联理事长吴嘉丽透露,2010年全市纳入低保救济残疾人2.2万人、供养225人、临时救济3685人、重残补助3759人、危房改造25间、安排廉租房15间,救助贫困残疾人3万多人次,做到应保尽保。此外,市级对36名听障儿童、133名脑瘫儿童、34名肢残人安装假肢实施康复救助,各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313例。
吴嘉丽表示,2011年佛山市将全面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力度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据透露,2011年还将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将完善、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救助政策。同时,对低保临界残疾人家庭实行临界低保救助,救济政策由各区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临界低保线为当地低保标准上浮不低于20%;并制订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制度,对居家安养的重度残疾人各区实施护理补贴制度。此外,将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将有关部门认定的聋儿、脑瘫、精神病、孤独症儿童和假肢装配等康复训练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副市长麦洁华表示,目前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制约,社会为残疾人提供的保障服务与残疾人实际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残疾人生活还较困难,残疾人在医疗卫生、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市残联要研究制订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逐步将无业残疾人、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和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此外,各区要做好“五个一”工程建设,即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一所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一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一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一个“康园工疗”网络,逐年度落实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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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
残疾人事业投入经费9750万元
昨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佛山市较好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所规定的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残疾人生存状况得到很大改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其间,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决算,市和各区累计投入9750万元,其中市级经费3853万元。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共为2857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面,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
创办种养殖扶贫培训基地,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是一大亮点。据悉,创办了高明杨和、三水大塘、迳口华侨经济区等种养殖扶贫培训基地,扶持残疾人就业421户。高明区加强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建设,提高残疾人饲养技术和科学管理知识,无偿扶持90户残疾人从事养猪业,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共有1000多头猪上市出售,获利30多万元。同时引进优质良种贵妃鸡4000多只进行培育饲养,为农村残疾人拓展种养业。通过五年时间,全市城乡残疾人就业新增5872人次,比五年前翻了一番。就业工作的开展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摆脱了家庭贫困。
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决算,市和各区累计投入9750万元,其中市级经费3853万元;同级社会福利募集资金按比例划拨残联用于残疾人事业的专项部分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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