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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0日 07:57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本财务大臣野田佳彦9月9日表示,将与中国谈论中国买入日本国债的问题。日本副财务大臣峰崎直树同日表示,日本将密切关注该国的债市,并且与中国就该问题保持紧密联系。
日本财务省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7月份净购入5830亿日元(约474亿元人民币)日本证券,为今年以来连续第7个月增持日本金融资产。此前,日本财务省公布,中国分别于5、6月增持7352亿日元、4564亿日元的日本证券,而1至4月的净买入额仅为5410亿日元。
担心导致日元升值
日本方面认为,中国购入的日本证券绝大多数为日本短期国债,此举会压低日本的国债收益率,并推动日元走高,继而使日本出口和经济复苏受损。但巴克莱资本驻日本首席外汇策略分析师山本雅文认为,中国购买日本短期国债表明只是预期日元升值的短期策略调整,并非中国外储资产配置的战略调整。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鉴于日本经常项目账户处于盈余状态,日本并不需要外资流入来帮助其稳定日元。这也是日本不依赖外资购买其国债的主要原因。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表示,中国外储投资的长期市场仍是在美国和欧洲,因为这些地区的债市规模庞大。中国投资日本及其他周边国家的国债,只是外储资产多元化进程中短期寻求保值并且争取升值的正常配置。只要日本市场存在合适的投资工具,投资者完全可以出于资产保值与增值目的进入。
对不能购买中国国债“感到奇怪”
野田佳彦当日在日本国会经济听证会上表示:“中国能够购买日本国债,但是日本不能购买中国国债,我对这点感到奇怪。”他说,日本政府存在着与(中国)探讨该问题的空间。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已于8月17日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以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将成为试点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三类境外机构。而上述三类境外机构在进入银行间债市时应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书面申请,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才可在核准的额度内从事债券投资业务。另外,境外机构的开户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外债统计监测的义务,及时、准确地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境外机构资金汇出入等情况的报表。
中国社科院金研所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国外当局愿意将官方储备或者资产配置延伸到人民币资产,并且按照中国相关规定进行投资,中国应是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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