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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甩掉二奶申请办理“解除包养协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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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5 10:1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9月5日
       为了甩掉二奶,河南一男子居然草拟一份解除包养协议,先到法院立案,遭到法院的批评;之后来到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又遭到公证员的强烈谴责。

  9月4日上午,一对中年男女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来到河南省方城县公证处,申请办理“解除包养协议”公证,遭到公证处的断然拒绝。

  据该处公证员成广奇、马恒昌二人介绍,当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一对中年男女带着一个五六岁女孩来到了方城县公证处,进屋后,带女孩的女子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一言不发。男子则询问了一些办理公证的常识后说:

  “我们要办理一份协议公证。”

  成广奇问:“是什么协议?”

  男子说:“涉及个人隐私,能不能到你们里边的办公室谈?”

  公证员成广奇、马恒昌把套间门打开,男子坐下后说自己本来是去法院立案,让法院确认这份协议的法律有效性,没有想到遭到了法院的严厉批评,无奈,我们只好来找你们公证处,让公证赋予这份协议的法律效力。说着,男子掏出一张用笔写的协议,公证员成广奇接过来一看,只见协议书上写道:迫于社会压力,本人和王xx自愿解除关系,所生育女儿xx由王xx抚养,本人一次性给予王xx十五万元的补偿,自此,王xx不在和本人有任何瓜葛……

  看到这里,成广奇说:“你这份协议我们不能给你办理公证文书。”

  男子从包里掏出一叠钱说:“通融下,想想办法,给办了吧。”

  公证员成广奇、马恒昌见状立即斥责男子的行为:“不要以为钱能解决一切事情,在我们这里是行不通的,你这种违背法律、违背道德的行为别说法院批评你,到我们这里也照样批评你,到社会上也一样会受到大众的谴责,请你走,我们公证处不欢迎你这样的人,也不办理你这样的公证。”

  说完马恒昌拉开套间门走了出去,一直坐在办证厅里的女子好像听到套间里的谈话,带着女儿含泪走出了公证处,男子也灰溜溜的消失在人群中。

  据成广奇、马恒昌介绍:随着人们法律素质的提高,办理公证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协议是无法办理公证文书的,方城县公证处每年拒绝办证就达近百件。在这里,成广奇、马恒昌二位公证员提醒大家:办理公证维权文书时,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所申请的事项有没有违反法律、违背道德,这样的话公证处都会拒绝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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