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帖)
学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复旦大学历来重视学风建设,学风建设不仅写进了学校党代会报告,也列入了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纳入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制止学术领域的不正之风,学校态度明确坚决,发现问题决不姑息。
一、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惩治学术违规行为的工作机制
必要的查处、惩戒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我校于2005年出台了《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从正反两方面对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对学术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审定等工作环节,以及学术处分、行政处分、司法处理,同行通告、处分期限和期满处理等惩戒标准都作了清晰界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广大教师端正学术风气的内在动力,我校于2005年4月成立了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由来自不同学科、有丰富治学经验的资深教授担任,是惩处本校学术违规行为的最高学术评判机构。
在具体运行中,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与院系学术委员会、学校行政部门分工明确。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依据《办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按照既定程序调查核实学术违规举报,判定违规事实及其性质,并向学校提出处理建议。院系学术委员会协助校学术规范委员会调查取证。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最后上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具体学术违规事件的处理,既尊重学术规范委员会的意见,也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
二、着眼主动建设,形成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纠正学术领域不正之风是一个艰苦工作的过程,也与一个单位的学术环境、评价激励体系、资源配置方式等密切相关。因此,我们认为当前最重要的,就是高举建设的大旗,通过综合措施构建起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正确的评价导向是学风建设的牛鼻子。近年来,学校根据学术的内在规律以及不同学科的特点,建立起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比如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我们逐步淡化量化标准,用“代表作制”对教师进行考核,使“质”得到肯定。
二是抓研究生和新上岗的青年教师的教育。学校针对研究生和导师分别出台《守则》,强调导师必须切实履行职责,研究生如有学术违规,导师难辞其咎。我们还在新教工上岗教育中增加专门的学风教育内容,在人事聘用合同中设立了遵守学术规范的条款。
三是积极宣传师德师风的楷模。近年来,学校党委先后颁布了《复旦大学关于教书育人的决定》,召开“加强全员育人工作”全校教师大会,展开师德师风大讨论。每年,学校都组织全校学生评选“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在教师节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