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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首次对中国消费者做出赔偿承诺 明确召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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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21:5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03月29日

今天下午,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代表再次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举行闭门会谈,会谈结束后,丰田方面正式作出承诺,全部满足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五条要求,并首次在中国对中国消费者做出赔偿承诺。


  3月22日,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松木秀明等人与浙江省工商局负责人在杭州面谈。此次会面,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消保委针对丰田召回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5项要求:明确召回的时间表,加快浙江RAV4问题汽车召回的处理进度;为消费者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在召回维修阶段对车主用车造成影响的,提供同型号车辆作为代替;已交订金但尚未提车的消费者,如果提出取消汽车预售登记,丰田方面须全额退还订金;对自行将汽车送往4S店进行召回的消费者,丰田方面应提供交通补贴、误工补贴以及一定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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