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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4日
罗某在QQ聊天时,向聊天对象发送种植有木马病毒的文件,在盗取对方QQ号及密码后,冒名与号码被盗者的好友聊天,并伺机骗钱。昨天,记者从房山检察院获悉,罗某因诈骗被批准逮捕。
去年三四月份,22岁的广西男子罗某在网吧聊天时,学会了在网上如何盗用别人的QQ号码。去年7月,罗某在网上购买木马病毒,然后申请QQ号码,用“倾听铃声、雪花飘、微娓、香水百合”等女性化的网名,加男网民为好友并聊天。罗某在网上把带有木马病毒的照片发给对方,以此窃取对方QQ号码及密码,同时截取对方聊天的视频图像,骗取对方的真实资料。当对方不在线时,罗某用窃取的网名、QQ号码登录,冒充QQ号码的主人,与被盗QQ号码用户的好友聊天。罗某以朋友有事急需用钱为由向对方借钱。对方同意后,罗某就将银行卡号发给对方。
检方证实,这是本市出现的第一起利用此种方式进行诈骗的案例。罗某在北京等地诈骗50多人,诈骗金额2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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