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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9日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好了”。电话那端,话语过后,传来的是哭泣的声音。
当年,她决定和这个日本人结婚的时候,家里是不同意的。她父亲说:“我送你出去是留学的,不是让你去出嫁的。”她母亲说:“我们就你这么一个女儿,还是希望你在我们身边的。”她说,“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为此,还和谈了3年恋爱的女朋友分手了。”
爱情具有魔力,这种魔力的表现之一就是“拒绝一切劝说”。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有着6岁的儿子、3岁的女儿的妈妈了。
生女儿的时候,她回国了。因为回家有妈妈照顾,回国生孩子费用也便宜一些。她没有想到,当她带着两个孩子回到日本家中以后,在丈夫的书包里面发现“情人旅馆”的卡片。
她非常恼火,顺手就把桌子上的一个茶杯扔在地上,砸了。当茶杯的粉碎声把儿子吓得哇哇地哭的时候,她说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这个时候,她自己抱起儿子也哭了起来。她说:“我只能忍了。”
今年夏天。连续几天,丈夫有的时候是夜里2点钟回来,有的时候是夜不归宿。丈夫的解释是——回来晚的时候,是和同事一起喝酒了;没有回来的时候,是回自己家去住了。
她不相信,也不愿意这样糊涂下去,于是找了一家信用调查所。当她把证据拿到手以后,先去找丈夫的“她”,临去之前还特意梳妆打扮一番,结果,“她”说“对不起,我们马上就分手。”那天晚上,丈夫对她说:“我们也分手吧。”
她一下子慌了,说“我原谅你!你不能这样,我不听爸爸妈妈的话嫁给了你,你说过婚姻没有国界,只要有爱。你不能这样对待我,你是两个孩子的爸爸……”
不知道是她的那句话感动了丈夫,丈夫把她揽在了怀里。这个动作至少在当时是胜过语言的。
她通过律师再次找到丈夫的“她”,索要了20万日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还签下了一纸约定,上面写明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她”还要支付“违约金”。
两个星期前,她又从丈夫的书包里面发现了“情人旅馆”的收据。她再次委托信用调查所,发现仍然还是那位女性。
她说,“我当时怎么都控制不住自己,冲到这个女人的公司里面大闹了一场。”
结果呢?结果是这家公司当时报警,她被警察带走,当然是很快放了出来。丈夫的“她”无法忍受在公司里面受到一个中国女性的羞辱,自杀了。丈夫则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怎么办?”电话里她一句接着一句这样问。
我知道,这个时候的任何析理都是苍白的。我在记录这个“个案”的时候,也在想:应该怎么办?
国际婚姻,难道真的还不如我们的“脆脆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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