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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挟尸要价" 捞尸老板称"走错这步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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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09:2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荆州"挟尸要价" 捞尸公司老板称"走错这步棋"

2009-11-6

  称不知所捞之人是英雄,否则当场把钱捐出可名利双收

  “这(捞尸)就像买口香糖。你去买口香糖,是不是要出钱呢?你不能说不给钱吧?”

  “如果当时知道他们是英雄,我们把收的钱当场捐出来,不是名利双收吗?”

  ——— 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兼经理夏兵

  本报讯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近日,记者采访了在湖北荆州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中打捞尸体渔船的真正雇主——— 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兼经理夏兵。其称,陈波收钱捞尸时,并不知道3个大学生是因救人溺水的英雄。“如果当时知道他是英雄,我们把收的钱当场捐出来,不是名利双收吗?”夏兵说,“我们走错这步棋。等我们把钱收完了,别人再说他是英雄,我们也来不及了。舆论啊。”

  至于众口一词的“不给钱不捞人”的说法,夏兵表示否认,坚称是打捞完人后,才给的钱。

  捞尸就像买东西不能不给钱

  当时,在得知3名大学生已无生还可能后,人们把打捞尸体的希望寄托在捞尸人的身上。这时,陈波出现了,他是江对岸公安县埠河镇三八村村民,荆州市唯一一家打捞公司———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的雇员。

  陈波到场后,直接拿起手机拨打,几十分钟后,有两艘船出现在众人面前。熟悉的人当即认出:这两艘船是江上的打捞船,已经做过很多次打捞尸体的营生。

  陈波开始与到场的长江大学老师、领导谈价。说是谈,其实价格早已固定:白天12000元,晚上18000元,一手交钱,一手捞人。

  当时学生们把手机、钱包、银行卡什么的都掏出来,放在船上,跪求他们救(捞)人,并出现网帖里盛传的“学生跪求渔船”一幕。但陈波和打捞船上的人无动于衷。他们坚持见钱捞人。这时候,距离陈及时、何东旭、方招落水,已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长江大学的老师和领导来回奔走,陆陆续续凑齐了1万多元,打捞终于开始。不到半小时,距渔船不足5米的水下,19岁的陈及时被打捞上来。随后是何东旭,再往后是打捞中止。陈波发话:“钱不够,交足三人的钱,才捞剩下的一个。”

  “这就像买口香糖。你去买口香糖,是不是要出钱呢?你不能说不给钱吧?”陈波的雇主———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兼经理夏兵对记者解释。

  荆州外宣办:处罚不现实

  根据记者在市工商局查到的相关资料,八凌打捞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在工商局注册成立,是工商局登记在册的唯一一家打捞公司,在荆州市处于绝对垄断地位。

  夏兵说,事发当天,他并不在荆州。陈波收钱捞尸时,也并不知道三个大学生是因救人溺水的英雄。但陈波在事后将事情汇报给了他。“如果当时知道他是英雄,我们把收的钱当场捐出来,不是名利双收吗?你说是不是?”夏兵说,“我们走错这步棋。等我们把钱收完了,别人再说他是英雄,我们也来不及了。舆论啊。”

  至于众口一词的“不给钱不捞人”的说法,夏兵也坚称:人打捞完后,才给的钱。

  不论事实如何,这家在注册成立之后便再未参与2009年年检的公司,交上的2008年年检报告中,填写全年销售(营业)收入15500元,全年利润总额964.58元。

  荆州外宣办熊主任告诉媒体,相关部门已在着手调查收钱捞尸之事,不过由于目前并没有法律与相关条例规定打捞尸体收钱违法,所以就算查出结果,处罚也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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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6 09:23:31 | 只看该作者
快去扫黑,那里不会比重庆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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