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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成在日外国人“最大势力” 参政机运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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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22:2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08月16日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截至2008年底,在日外国人达221万7426人,占日本总人口比率为1.74%;在日中国人登录者达65万5377人,比上一年增长8.0%。如果加上已取得日本国籍的华人等,估计目前的在日华人实际人口已超过82万人,突破百万大关指日可待。


    以往,华人社会在日本是“亚流族群”,一直没有引起日本社会足够重视。但随着华人族群在质和量上的迅速成长,不断向“主流族群”挺进,日本社会不得不投以越来越高的重视。随着华人族群的壮大,他们参与日本的政治生活、在政治方面获取自己的发言权与参与权,已是一种呼之欲出的历史趋势。本次众议院大选日益临近,从各方面条件看,在日华人参政机运日见成熟。

    华人参政意识与日俱增

    截至2008年底,取得日本国籍的华人总数达11万0135人,这说明在日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华人已超过10万。

    该报最新调查显示,在日华人的参政意识正在成熟。比如,认为应该介入日本政治生活的在日华人比例为89.8%,比2002年调查增加7.3%;参加过投票的有权华人为78.6%,比2002年调查上升1.1%。在问及是否有意参加竞选时,有18%的受访者有参加竞选的意愿,或称如果机会成熟有可能考虑参加竞选,比2002年调查增加0.5%。

    谈到如果投票将投哪个政党时,民主党最有人气,有50.5%的华人有意投民主党的票;其次是自民党,为15%;共产党6.8%,公明党5.6%,社民党5.3%,其它16.6%。

    日本电视台华人记者蒋峥对记者说:如果有机会,我希望能够参加竞选,因为现在华人的数量不断增多,应该有人为华人说话。在日韩国人的数量现在还没有在日中国人多,但是他们多年来奋斗不已,中国人应该向他们学习,提升参政意识。

    华人经营者李小婵说:我们华人既然在缴税,就应该去投票。每次大选,我都去投票,即使是出差,也会事先投好票再去。我一直都在投民主党的票,倒不是觉得民主党的政策比自民党好多少,只是觉得应该实现政党轮替,让自民党有一个反省的机会。

    获得芥川奖的华人作家杨逸说:有那么多取得日本国籍的华人,不去投票,是莫大的浪费。有十多万华人有选举权,如果联合起来投票,力量会很大。发挥出这种力量,日本政治家就不能不重视华人社会了。华人报纸应该有分析地介绍各党的竞选纲领,让广大华人有个参考,便于选择。

    在日本法律事务所工作的姜杰先生说:我们在日本居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守法纳税,即使不加入日本国籍,也应该有部分选举权,而有权华人更应该积极参加选举。

    日籍华人的个体投票率不低,而群体团结参政的意识也日渐抬头。有几位日籍华人已经行动起来,他们曾给该报发来呼吁信,呼吁有选票的华人团结起来,体现华人意志。枥木县的王嘉瑞先生,与志同道合的另外5位华人是呼吁信的发起人。王嘉瑞日常积极参与日本的政治活动,力图体现身为华人的主体意识。他是居住地枥木县“那须野原九条会”的召集人之一,他和日本爱好和平的人士一起,正在努力捍卫日本和平宪法。

华人参政的社会环境不断成熟

    据杂志《周刊朝日》最新预测,即将在8月30日举行的新一届众议院选举中,自民党将获得189个席位,公明党将获得28个席位,共产党将获得11个席位,社民党将获得7个席位,而民主党将获得接近半数的229个席位,大获全胜。其他的民意调查,也得出大致相近的结论。以民主党为中心的新政权诞生,似乎已成大势。

    民主党是主张给予永住外国人参政权的政党,其代表鸠山由纪夫甚至主张不仅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参政权,甚至应该给予他们国政参与权。鸠山在个人网页的正式主页上明确表示:“我认为,甚至应该认真考虑给予永住外国人国政参政权。”

    2007年11月7日,由在日大韩民国民团(韩国民团)主办,永住外国人要求地方参政权全国集会在东京举行。来自日本全国的在日韩国人、永住外国人及日本市民5000人参加了总决起大会,并在国会周围举行了游行活动,要求日本国会早日通过给予永住外国人参政权法案。

    2009年5月31日,包括韩国、中国、菲律宾、巴西、美国等多国籍住民在内的外国人永住者集会,形成了争取地方参政权的最新高潮。当天,民主党副代表圆由子、公明党副干事长鱼住裕一郎、共产党总务部会长盐川铁也、新党日本副代表有田芳生等政界人士参加了集会,声援永住外国人获得参政权。

    日本国内,外国人总数已达215万,每20对婚姻中就有1组国际婚姻,持“永住者”资格者约90万,超过40%,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外国人参政权,包括国政选举权、被选举权、地方选举权、被选举权四种——在日永住外国人参取地方选举权,是最基本的一种。在国际上,法制比较健全、社会开放度高的国家,如欧洲一些国家已出现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永住外国人地方参政权的趋势。韩国国会在2005年6月30日通过立法,正式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选举权,以此作为外国人住民人权保障的重要一环。据统计,世界上已有40个国家给予日本人住民地方选举权,而日本却迟迟不承认永住外国人的地方参政权,从相互主义的角度来衡量,也是不对等的。

    对于外国人参政权,公明党、民主党、共产党、社民党、新党日本、国民新党的国会议员,大都持开放态度。从党的方针来看,只有自民党对外国人获得地方选举权比较消极。如果本次选举导致政权更替,永住外国人获得地方选举权的可能性呼之欲出。即使是自民党,也不是铁板一块。在2007年11月7日的集会上,现任内阁官房长官、原自民党广报部长河村健夫表示:国会对该法案不能再放置不问了,将从正面应对这一提案。

    目前,日本已有971个自治体议会赞同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参政权,占全国1882个自治体的51.59%。日本各大主流媒体的舆论调查表明,60%日本国民赞成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参政权,反对的只占25%-30%。

华人参政尤需后继有人

    从在日华人参政的历史看,除辜振甫的父亲辜显荣和许丙、绿野竹二郎、林献堂等台湾人在战前成为日本贵族院的敕选议员外,迄今共有4位华人参加过日本的国会议员选举。

    1980年6月22日,作家邱永汉参加了当年全国选区的参议员选举;1998年7月22日,贸易商余志远参加了当年参议院竞选;2000年6月25日,艺人梅兰参加当年的众议院议员竞选,均因不敌强劲对手而惜败。2004年,在日本有较高人气的华人艺人莲舫首次出马竞选参议院议员,以92万0972票的高票一举当选。莲舫出身艺能界,曾担任电视台的主持人,知名度很高。她是政界明星,又是一对龙凤胎孪生姐弟的母亲,她工作家庭两不误、里里外外一把手的形象很得日本女性的羡慕与赞叹,拥有不少“粉丝”。

    几十年来,虽然在日华人屡次参加国会议员选举,并有人折桂,但是敢于站出来挑战选举的人数还是很少。无论从出马候补人数和当选人数来看,都无法与在日韩国人相比。如今,在日华人已经成为在日外国人中的“最大势力”,在融入日本社会的同时,涌现出社群代言人,提出自己的主张,促使日本社会更健康地发展,已渐成一种必然趋势。为此,华人不仅应该参加投票选举,更需要出马挑战竞选议员。作为一种历史使命,时代呼唤华人出马竞选,待望后来人。 (张石)

华人何时迈进日选举大门? 前景光明道路漫长崎岖

    据日本《东方时报》报道,进入8月份以来,日本列岛选举热潮一浪高过一浪:各政党候选人的政见宣传、电视台的辩论和学者讨论会、街头的热情演讲、游走于大街小巷的高音喇叭宣传车充塞着民众的视听。参与者乐此不疲,旁观者却各有所想。随着永住外国人争取地方参政权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日中国人永住者何时可以迈进日本民主选举的大门成为关注的焦点。


    徘徊在选举门外的中国人永住者

    在日本永住者即是获得日本政府所承认的具有在日本的“永住权”的外国人,这相当于美国的“绿卡”和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权”。

    在东京一家金融公司来自中国的霍先生在日本生活已经有20多年。早在10年前他就获取了在日本的“永住权”,在日本霍先生这样身份的中国人被称为是中国人永住者。

    最近岛国日本的空气中充满了民主选举的热烈气氛。在霍先生每天上下班的电车站他会受到参选者向他的深深鞠躬,同时接到递给他的宣传资料。那一刻霍先生感觉自己仿佛得到了日本社会的接纳和尊敬,但转而却有一丝悲哀袭上心头,因为像他这样的外国永住者在日本是没有参与选举权的。简言之,他只是眼前这个政治大课堂中的“旁听生”。同样都是这个社会的纳税者,同样都是遵纪守法的“良民”,为什么永住者却得不到应有的政治权利?为此霍先生曾不解甚至气愤但是现在他已经是无奈之后的麻木了。

  在日外国人集会只为获得政治话语权

    在日本如霍先生一样拥有永住权的外国人还有很多。根据日本官方的统计,在日本国内,外国人总数已达215万,每20对婚姻中就有一组国际婚姻,2008年底的永住者人数为91万2361人(其中一般永住者:49万2056人、特别永住者:42万0305人),他们中报有同霍先生一样“政治理想”的不为少数,他们在日本形成了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两年前,2007年11月7日,东京举行了永住外国人要求地方参政权的全国集会,来自日本全国的在日韩国人、永住外国人及日本市民5000人参加了总决起大会。公明党干事长北侧一雄和自民党宣传本部长河村建夫,以及民主、共产、社民、新党日本、国民新党的国会议员出席了集会。河村健夫当时强调,国会对该法案不能再放置不问了,将从正面应对这一提案。民主党的白真勋参议员也表示,小泽代表对该法案持积极的赞成态度,民主党没有议员反对该法案。

    然而就在前不久,近2000人参加的“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参政权集会”,再一次在东京银座举行。包括韩国、中国、菲律宾、巴西、美国等多国籍住民在内的外国人永住者参加了集会,多名发言者共同呼吁日本国会早日通过已提出10年以上的参政法案,早日给予外国人地方参政权。值得一提的是,有90名日本国会议员、43名东京都议会议员,以及众多日本民间团体赞同集会主旨,民主党、公明党、共产党、新党日本等政党代表也纷纷与会发言,形成了争取外国人地方参政权的最新高潮。本次集会也是继2007年11月的 “永住外国人获得地方参政权全国总决起大会”以来,是在日外国人为获得相应的政治话语权所发出的最强呼声。

曾经的国土交通大臣为永住者选举权奔走多年未果

    有关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选举权的问题,在日本自从1995年提出后,艰难曲折没有结果。2000年,以执政党之一的公明党和保守党等各个在野党为中心,通过这一法案的呼声日益高涨。同年7月4日,公明党与保守党再次向临时国会提出相关法案,其内容有:1.给予永住外国人选举都道府县、市町村议员及首长的权利;2.给予要求制定与改废条例的权利;3.给予要求解散、解职的权利。法案一经提出,立刻受到各在野党的响应,民主、共产也提出了相关法案;自由、社民两党也表示赞成。

    当时,并积极推进这一法案成立的公明党干事长冬柴铁三,甚至充满信心地预测:在2000年9月22日举行的临时国会上,这一法案必将被通过。他这样说:如果在议会投票,在临时国会上通过这项法案的可能性为100%,但是事实并非能够如他所愿。

    2007年11月,曾经经历过5次废案和“日后再说”的《赋予永住外国人地方选举权》法案,第6次在日本国会上提出,提交法案的公明党加强了对执政伙伴——日本自民党的影响,而对这一法案持反对意见的党内保守势力,也出乎意料地保持沉默。但是等待此法案的却是“日后再议”但时至今日这个已经已提交多年的法案也未能最终浮出水面。

    在过去十多年里,日本国会资深议员、曾任公明党干事长和政府的国土交通大臣的冬柴铁三,有很多次自信地认为,公明党作为法案提交国会的《赋予永住外国人地方选举权》法案,有可能获得通过。但是在他为之付出常年的奔走无果之后只能报以遗憾。

  永住者的选举权,赞成派与反对派各执己见的“拉锯战”

    同任何事物一样,外国永住者能否在日本获得选举权,同样也遭到了赞成派的推崇和反对派的抵制。反对派认为:1、日本的事情应该由日本人来决定;2、取得日本国籍的话,就能保障参政权,因此首先进行归化;3、因为可能涉及安全保障上的理由,所以反对,如:一些地方自治体与日本国防息息相关,如当地在日朝鲜人人数较多的情况,就会产生一些问题;4、“外国人也同样纳税”这一说法站在不住脚,纳税是享受行政和公共服务的对价而已,与参政权并没有直接关系;5、如果给予外国人所谓的“参政权”,此人就会拥有“母国”和“日本”两个国家的两重参政权等。

    但是,赞成派确认为:1、外国人同样在日本纳税;2、从生活实际状况看,于日本国民已毫无区别的外国人应该予以参政权;3、获得永住权的外国人大多已是第二代和第三代,对于那些尊重自己的祖国,又必须在日本生活的人们,有何理由去责备他们;4、进入国际化时代的日本,应该建设成能反映永住外国人的思考和意见的开放性社会等。

外国人参政权,相比较欧美日本的民主并不先进

    说道所谓的外国人参政权,无外乎包括国政选举权、被选举权、地方选举权、被选举权4种,在国际上,从国政层面上给予外国人选举权的国家不是很多,但是民主和法制相对健全、社会开放程度高的国家,承认和赋予居住当地的外国人的地方参政权,据不完全统计,有36个国家承认外国人地方选举权,特别在欧洲占多数,如爱尔兰、比利时、荷兰、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卢森堡和匈牙利等,绝大多数附加条件是:有一定的居住年限,或者拥有永住权。另外,世界上已有40个国家给予日本人住民地方选举权。

    在日本,拥有日本国籍者,当然有参政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受到日本国宪法的保障,毫无疑问;如果外国人“归化”(加入)日本国籍后,也同样与日本人一样,拥有上述权利。问题是“并没有加入日本国籍,但是在日本定住的外国人”的选举权。

    1970年代以后,在日韩国人族群,开始要求“参政权”,并为此付出很大的心血和努力,日本政坛和民间有识之士,也积极呼应,民主党、公明党等,也几次提交议案,要求给予拥有永住权的外国人一定的地方参政权和选举权。但是,在日本外国人参政这在现在看来仿佛要算是民主政治的“乌托邦了”。

  法律“模糊”导致有法不依

    那么,日本的裁判所(法院)对于授予外国人参政权,有着怎么样的考虑?

    1990年,拥有永住资格(特别永住权)的在日韩国人,向大阪市的各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要将他们的名字登录在选举名簿上,但被选管会拒绝,为此,他们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取消选管会的决定。

    1995年2月28日,日本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做出如下的判决:1、宪法15条第1项的参政权,是基于国民主权的原理(宪法前文、宪法第1条),而“国民”即是“日本国民”的意思。15条第1项的规定,在权利的性质上,只限定在日本国民为对象,因此,在国家一级的参政权,只能限定于日本国民;2、从国民主权的原理,以及地方公共团体是日本的统治机构不可欠缺的要素出发,(宪法93条第2项)的“住民”也是日本国民的意思。就是在地方自治体层面,外国人的参政权也无法保障;3、但是,从地方自治中的住民自治的观点出发,给予永住外国人的地方选举权,在法律上看,宪法并没有明确禁止,也就是说:不能说宪法上“保障”了外国人的地方参政权,但是也没有明文“禁止”。关于给予地方选举权,涉及到国家的立法政策。

    截至到2009年6月30日为止,已有1242个地方政府,向总务省提交了《要求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参政权的意见书》。全国47个县议会中,有38个议会通过了赞成决议,占80.8%,覆盖全国人口78%。

    尽管永住外国人争取地方参政权的呼声日益高涨,日本各界,对于赋予永住外国人以地方参政权,逐渐形成共识。但是就目前来看,在中国人永住者在日本想要获得相应的政治话语权只能以“前景光明,但是道路却漫长而崎岖”来安慰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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