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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斯诺登事件,港府站得住也站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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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5 19:3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处理斯诺登事件,港府站得住也站得稳

2013-06-24 15:20:11

处理斯诺登事件,港府站得住也站得稳
文/吕克



6月10日,叶刘淑仪接受采访
天高任鸟飞,北京时间13-6月23日上午10时55分,“棱镜门”爆料人斯诺登乘坐俄航班机离开香港。16时,香港政府发表书面声明“斯诺登今天已自行循合法和正常途径离开香港前往第三国”。至此,斯诺登事件的香港部分告一段落。
回望斯诺登在港那惊涛拍浪34天,香港特区政府的应对较为得当,在美国强压之下不卑不亢,有理有节,最后的处理体现了香港的司法独立,值得给个“赞”。梳理观察,其中大概是有四个阶段。
首先,是从5月20日斯诺登自夏威夷抵达香港的后20天,虽然他入住酒店后足不出户。但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规定“美国人可免签证在港停留90日”,他是合法入境,足不出户虽不合理但不违法。这个阶段是“人畜无害”。
然后就是6月9日,斯诺登通过英国《卫报》自揭身份,一石激起千层浪,他成为了全球焦点,港府如何“待客”也引人关注。6月10日,香港议员叶刘淑仪(曾任保安局局长)在接受采访时指斯诺登可能不知道港美有司法互助协议,“建议斯诺要保障自己,最好离开香港”。这可以看作是港府在利用传媒渠道传递信息,在委婉地下逐客令。斯诺登应该是收到了这个信号,但又没有按照港府希望的那样离境,10日的中午,他就在酒店退房,转入地下。这个阶段是“劝其离港”。
接着就是事态快速发展的6月11日至6月21日,这个期间斯诺登虽已转入了地下,但并没有完全消失。他6月13日接受香港《南华早报》的专访,6月17日甚至还参加了英国《卫报》的在线对话节目。香港是个华人社会,政府高效,一个高度曝光的外国人的准确位置,港府应该不会没数,但并没有去打扰他。这个阶段是“谨慎观察”。
最后阶段是6月21日到6月23日的事件高潮。美国政府的“巨灵掌”扑面而来,6月21日正式对斯诺登提出刑事指控,罪名包括间谍活动、盗窃以及转换政府财产。这三项指控加起来刑期最长可达30年。美国要求香港以临时逮捕令将斯诺登拘留。
6月23日港府的声明稿不卑不亢,有信息量,很有看头,标题是“斯诺登已自行循合法和正常途径离港”,强调“自行”、“合法”。“自行”说明港府并没有安排斯的去向行踪,美国挑不出刺来。“合法”是指“由于美国政府的文件未能全面符合香港法律上所需的要求,特区政府已向美方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以供律政司考虑美方要求能否符合相关法律条件。特区政府在未获得足够资料处理临时拘捕令的情况下,并无法律依据限制斯诺登离境。”也就是说,在技术面上,是你美国政府的文件不达标,你回去补充了再拿给我审,但在这补充材料期间,斯诺登已经自己离港了。谁的责任?你自己的责任。最后声明稿还带了一句“早前就有报道指香港有电脑系统被美国政府机构入侵,特区政府已向美方致函正式要求解释,并会继续跟进事件,保障港人的合法权利”,是提醒美方这笔帐还要再算。这个阶段是“以拖待变”,促使各方妥善解决。
声明稿的发布细节亦有门道。斯诺登是上午走的,飞了几个小时估计已进入俄境才发稿,木已成舟。方式上又是文字声明稿,一锤定音,避免了记者会的口水。
这个世界恐怕是没有绝对的公正,但在这件事上,港府坚持了依法处理又兼顾了法理情,站得住也站得稳。(2013/6/24晨)
■  刊于6月24日《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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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5 19:35:26 | 只看该作者
港府否认“放生”斯诺登:无法律依据限制离境

2013-06-24

  星岛环球网消息:前美国中情局职员斯诺登顺利离开香港前往莫斯科,惹来港府“放生”疑云。港府权威消息则强调,斯诺登与港府并无接触,港府亦无向斯诺登提供任何协助,港府这次只是按照一般刑事案件处理。港府13-6-23日中午亦发表声明解释,港府接获美国政府要求向斯诺登发出临时拘捕令,但因美方提供的文件未能合乎香港法律要求,港府未能处理拘捕令,因而并无法律依据限制斯诺登离境。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评论斯诺登离港问题时表示,中央政府一贯尊重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办事。

  《星岛日报》报道,港府权威消息人士强调,斯诺登在港期间,从未接触过特区政府;港府亦从未向他提供任何协助,包括安全屋。而斯诺登今次离开香港,亦与港府无关;港府只是按一般刑事案件处理,而按照法律程序,港府不能阻止他离开,一切只是依法办事。

  权威消息人士又透露,特区政府有就斯诺登事件知会中央政府,但中央政府并无作出任何指示,此举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消息人士又相信,在斯诺登留港期间,中央并无透过他获取任何情报,或从中获取任何政治得益,强调中央非常重视中美关系。由于斯诺登来港后并无接触过特区政府,初步判断,他今次“爆料”动机单纯。

  特区政府昨午的声明则证实,美国政府早前曾向港府要求向斯诺登发出临时拘捕令。但港府指,由于美国政府提供的文件未能完全符合香港法律上所需的要求,特区政府已向美方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以供律政司考虑美方的要求能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条件,惟在港府未获得足够资料处理临时拘捕令的情况下,并无法律依据限制斯诺登离境。港府已就斯诺登离港一事,知会美国政府。

  声明又指,就早前有报道指香港有电脑系统遭美国政府机构入侵,特区政府已正式向美方致函要求解释,并会继续跟进事件,保障港人的合法权利。

  在北京,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看到有关斯诺登已离开香港的报道,但仍不了解具体情况,会继续关注有关进展。她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原则办事,中央政府一贯尊重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办事。

  华春莹又说,中方对美国政府有关机构对中国进行网络攻击等情况,表示严重关切,已向美方提出交涉。她重申,中方反对一切形式的网络攻击,愿意本互相尊重的精神,与国际社会积极加强对话与合作,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安全。

  曾任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指,特区政府处理斯诺登事件的手法,绝对符合法律,不认为港府“放软手脚”。她指出,美国政府6月14日才签发申诉书,控告斯诺登,即使美方立即通知港府,港府亦需时处理,“check几天很正常,不可以你一要求就抓人”,要求美方提供更多资料,是正常做法。她相信,事件可能对港、美关系有短期影响,但应很快回复正常,希望美国理解香港的法律程序。

  另一行会成员林健锋亦认为,特区政府的处理手法恰当,而斯诺登是循合法途径入境和离港。但他认为,港府需就本港电脑系统怀疑遭美国当局入侵、监控一事,要求美方交代,若涉及以不正当途径取得资料,应要求美国当局销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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