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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2日
据日本《东方时报》报道,今年7月15日,日本国会通过了大幅度修改后的新入管法,这一新法的实施,对在日外国人影响极大,其中,对于多数外国人来说,在就劳签证更新(延长)时,增加了限制条件,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在2010年4月以后,外国人在更新工作签证时,必须出示就职会社的健康保险证。
在新规定出台前,到目前为止,在更新就劳签证时,只需要提交会社的《就职证明书》和《源泉征收票》,但是,这类文件入手非常容易,也很方便不法分子伪造。
为了防止这类情况的发生,因此,在新修改的如入管法中,特意在更新在留资格时附加了新的条件:必须出示能够证明就职会社,加入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的“健康保险证”。日本法律规定,无论大小,任何会社都必须强制加入社会保险,但是现实情况是,因为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较重,有的会社便没有给员工加入厚生年金保险或健康保险等。
但是,从2010年以后,雇佣外国人的日本会社,必须加入社会保险,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会社来说,势必要增加其运营成本,对会社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就是对外国人员工本人来说,加入社会保险,其中一部分费用要从他们的每月工资中扣除,到手的现金工资就会减少,因此,有的外国人社员也不不喜欢这一新政。
最近,入管局对这一引起较大争议的附件条件,说话口气有所松动,有官员指出:原则上是这样规定的,但对于规模较小的会社来说,并不是说如没有健康保险证,就一定无法更新在留资格。(阿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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