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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27日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1月26日,日本长崎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中国籍男子余文发(40岁)杀人未遂一案。被告余文发因使用水果刀刺杀其日本籍妻子而违反日本法律,受到长崎地方检察厅的起诉。此案是九州地区首次在翻译人员的辅助下审理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被起诉的余文发没有固定住所和职业。据起诉书陈述的内容,2009年5月7日晚10点20分左右,被告余文发在其妻位于大村市的家中,用小水果刀猛刺其妻两刀,致使其妻子身受重伤,两个月后才得以痊愈。
检方认为,从犯罪过程看,被告余文发并非因受到强烈刺激而突起杀机,而是蓄意谋杀,但在凶杀行为发生后,余文发能够对受害人实施救助,停止凶杀行为,属“凶杀未遂自觉中止犯罪行为”,因此要求法院在判决时考虑使用“缓期执行”的判决。目前,本案需要就余文发蓄意谋杀的程度及其救助受害人是否属于自觉中止犯罪行为两大争论点进行进一步法庭调查。
按照法庭的安排,1月27日本案将进入法庭辩论程序,并将于1月29日宣判。(米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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