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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离婚案“闪婚闪离”占四成 多为女性“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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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2:0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03月22日
   【调查数据】

  80后离婚案中闪婚闪离占四成,女性“休夫”占八成

  玄武法院抽样调查了该院去年审理的317件离婚案件,发现80后所占比例接近两成。80后离婚案件中,女方起诉离婚的占绝大多数,比例高达81%。离婚多是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在家庭琐事的催化下矛盾频发,最终诉至分道扬镳。

  “闪婚闪离”也是这一人群的显著特征,互相了解不充分就仓促结婚,婚后性格、习惯等难以磨合,因此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占到了40%之多。此外,父母对儿女婚姻生活介入过多,也是激化双方矛盾的重要原因。


  【案例一】

  闪婚后为琐事吵打 男方承认“有掐死妻子的想法”

  一位年仅22岁、刚刚本科毕业的女孩,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大7岁的男孩。男孩在加拿大留学,各方面条件都很出众。女孩家长也很满意男方的条件。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两人相识仅六个月就领了证。婚后不到一个月,男孩就飞回加拿大继续学业了。女孩则留在国内。为了让女方家长安心,双方共同出资在苏州购买了一套住房。

  2008年4月,男孩回国探亲,与女孩共同居住在苏州房产中。住了不到两个月,就爆发了数次战争。一天晚上,两人再次为生活琐事发生吵打,并惊动了110民警。次日,在派出所民警的调查中,男孩承认吵打中曾动手掐妻子脖子,并有致其死亡的念头。事情闹到这一步,两人都明白,这桩婚姻算是到头了。而此时距离领证才刚刚过去6个月。

  随后,男孩搬离苏州住所,双方再未见面。目前,男孩已在加拿大找到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权。

  2010年初,女孩起诉到南京玄武法院,要求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男孩未到庭应诉,也没有指定代理人出庭。审理过程中,女孩提出,苏州房产系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但是考虑到男方已在国外工作,其国外的财产状况难以查清,所以她自愿放弃男方在国外的财产,希望法院将苏州的房产判给她,她适当给男方一点补偿款。2010年底,玄武法院缺席作出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坐落于苏州的房产归女方所有,贷款也由女方偿还,女方补偿男方5万元。目前,案件已经生效。

  【案例二】

  不顾父母反对执意嫁给他 结婚不到三个月他就玩失踪

  另一对闪婚男女的故事也令人唏嘘。妻子叫周晔,27岁,丈夫叫张晓辉(均为化名),31岁,两人都是南京人。周晔跟张晓辉是在一次网聚中认识的,属于一见钟情。两人感情升温很快,相处不到一年,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周晔的父母强烈反对这段恋情,他们是老派人,对发端于网络的恋情有根深蒂固的成见,他们希望女儿能通过熟人介绍,找个知根知底的对象。但周晔坚信自己找到了真爱,2009年8月,她不顾家人反对,毅然与张晓辉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周晔努力工作,希望能把日子过好,赢得父母的谅解。然而作为一家之主的张晓辉对工作却没有一点激情,相反还讲究享受,花钱无度。为此,两人经常吵架。2009年11月初,周晔在一次激烈争吵后搬回了娘家居住。本以为张晓辉会有所收敛,没想到一段时间后竟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原来,张晓辉用她的身份证件申领的信用卡,并持续透支消费!周晔不得不承认,她跟张晓辉在生活理念和消费观上存在很大分歧。更让她绝望的是,张晓辉自上次争吵以后就去向不明,玩起了失踪。

  2010年初,周晔起诉到玄武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合法传唤,张晓辉未露面,也未指派代理人到庭。审理过程中,周晔表示,双方无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只求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前不久,法院一审判决,准许她与张晓辉离婚。 玄法 陈珊珊

  【法官建议】

  对待感情需多点耐心

  其实上面两对夫妻婚姻破裂还是可以理解的,在玄武法院提供的80后闪离案例中,有一些“闪离”原因简直令人啼笑皆非:有因过年回婆家还是娘家引发争执闹离的,有因家务谁干得多谁干得少闹离的,甚至还有饮食习惯不同过不下去的。

  玄武法院一位常年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认为,闪婚闪离之所以如此普遍,根源在于现在的年轻人太鲁莽性急,缺乏耐心。“结婚前容易被感情冲昏头脑,耐不下性子考察了解对方,处了一段时间觉得差不多了,就急急忙忙领证结婚了。结婚后,又容易被琐事激怒,做不到多沟通多忍耐,闹了两次都没耐心了,那就散伙吧!负责任一点的,还一起商量离婚事宜,遇到那种烦不了的,索性啥也不管直接走人!就像上面两个案例中的丈夫,一个出国了一个失踪了,像什么话?”

  针对上述现象,这位法官建议,年轻人对待婚姻应多点耐心,多点慎重,要有勇气对自己的行为和选择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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