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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案犯蒋艳萍简介简历 蒋艳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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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3 11:5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蒋艳萍简介简历 蒋艳萍照片

http://www.edu-hb.com     2013-7-12 22:40:17     

来源: 湖北招生考试网     

蒋艳萍,女,湖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副厅级)。因受贿、贪污、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1年在湖南被一、二审判处死刑;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同年2003-3月7日入湖南女子监狱服刑



1976年[1],17岁的蒋艳萍来到湖南省茶陵县农村插队落户。然而,农村生活并没有让出身于普通工人家庭的她产生任何留恋,干起活来经常溜号,但她往公社领导那里却跑得特勤。她认为,要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最现实有效的办法就是“粘”住那些“当官的”不放。她把目标瞄准了公社某领导。蒋艳萍把自己作为肉弹第一次射向了一个比自己年长31岁的老男人。这位公社领导对蒋艳萍几乎有求必应。1977年,在他的极力推荐下,在同来的知青中,蒋艳萍第一个被招工到湘潭某厂当了工人。

然而,蒋艳萍并没有满足。1978年的一天,上级一位重要领导来厂视察工作。厂里特意派出楚楚动人的蒋艳萍作为代表接待这位重要领导。午宴时,她像只小蜜蜂一样,飞过来又飞过去,一会儿向这位领导敬酒,一会儿陪着他唱歌跳舞。长于交际的蒋艳萍把自己表现得十分出色,给那位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了傍上这棵大树,她每次都使出全身解数,“逗”得那位领导心花怒放。不久,这位领导因感冒住进医院,他手下的人很会来事,马上打电话告诉蒋艳萍。蒋艳萍得知消息后,立刻放下手头工作赶去了医院……仅仅相识3个月,两人就在医院病床上“搅”到了一起。1982年,在他的帮助下,蒋艳萍调往长沙,在湖南省建工集团六公司下属碧波商场当了一名工作轻松的仓库保管员。

到碧波商场后,没多久,她又故技重演,与省建六公司主管机关的一名副主任勾搭成奸。在这位副主任的帮助下,1984年,25岁的蒋艳萍被破格任命为碧波商场经理。在蒋艳萍的财色兼施下,商场凭借大批公款采购,销售额直线上升,这让她赢得了往上爬的资本。1990年,蒋艳萍被提拔为副处级的省建六公司劳服公司经理。

权色交易让蒋艳萍尝到了一连串的甜头,她也总结出自己的“至理名言”:“男人玩女人可以不讲档次,女人玩男人就不能不讲档次。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价值的女人,才能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湖南省计委原副主任陈某和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原局长张某就是被她按这句“名言”拉下了水。省邮电系统一项标的近6亿元的巨额工程被蒋艳萍一人揽入名下。



伏法认罪

公审第4天晚上7点,在法庭给予蒋艳萍最后陈述时,蒋艳萍突然一改前几天的顽固抵赖,承认自己有罪,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她说———

4天的开庭对我的帮助和教育是非常深刻的。今天,我站在法庭上感到非常的痛心,为自己的犯罪痛心疾首,我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我是从一名普通职工一步一个台阶上来的,是六公司的广大职工培养了我,教育了我,帮助了我。检察机关起诉我的3个罪名,我认为我确实存在着犯罪的事实。由于自己的法律知识很少,认为只要能为企业拉业务、找工程,职工能够有工资发,企业能够发展,得到社会信誉,就是一个好干部、好经理,(因此我)放松了法制学习,辜负了六公司广大职工、领导的关心、培养。在20个月的监狱生活中,我常常为自己的犯罪感到痛心,自己本来是很纯洁的,由于自己没把握住,染上了不应该有的颜色。

不管法庭对我的判决如何,我都服从,也认罪伏法。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充分相信人民法院在完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法律原则,给我一个公正客观的判决。我也承认过一系列犯罪事实,在汉寿也有立功表现,希望法庭给我一个实事求是的评价。[2]

“蒋家帮”

蒋艳萍用金钱和美色构建起来的关系网,不仅让她从一个仓库保管员变成了副厅级干部,而且让她的家人也“鸡犬升天”。蒋艳萍倒台后,其家人也被牵连其中———

弟弟蒋绍文:涉嫌窝藏、转移赃物案

现年36岁的蒋绍文是蒋艳萍的弟弟,原系长沙市芙蓉区工商局行政科副科长。1994年至1999年,蒋艳萍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贪污受贿,数额巨大。1999年三四月间,蒋艳萍将装有赃款和非法所得的存单、有价证券等共计800余万元的密码箱交由蒋绍文带回家中保管,蒋绍文明知是赃款,却积极帮助收藏和办理存、取款。1999年7月5日,蒋艳萍被省纪委“两规”后,蒋绍文又将装有巨额财产的密码箱送到其妻舅家藏匿。

妹妹蒋兰萍及其情夫吴有恒:涉嫌行贿案

1995年至1999年,吴有恒和蒋兰萍为了成立私有性质的长沙市恒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和承包工程业务,3次共同向蒋艳萍和原湖南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陈作贵(另案处理)行贿共计人民币216万余元。另外,吴有恒还单独向原长沙市第二长途电信枢纽主体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唐某(另案处理)行贿人民币55万元,向蒋艳萍行贿港币3万元。其间,蒋艳萍、陈作贵、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吴有恒、蒋兰萍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蒋艳萍母亲:涉嫌行贿案

蒋艳萍在汉寿关押期间,蒋艳萍的母亲先后3次向汉寿县看守所副所长万江行贿1万元,已被另案处理。



正义战士

扳倒“三湘头号女巨贪”蒋艳萍,今年84岁的陈荣杰老人功不可没。

退休后的20多年里,总共将数十名贪官拉下马,其中与蒋艳萍做了10年不屈不挠的斗争。

早在1988年底,时任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陈荣杰就接到省建筑第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碧波商场部分职工的举报,称该商场经理蒋艳萍贪污公款5万多元。陈荣杰经过调查了解,于1989年2月向《湖南日报》写信反映蒋艳萍的贪污问题,湖南日报社以读者来信的形式向领导反映。此后不久,在陈荣杰的支持下,部分职工又联名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

但举报对蒋艳萍不但毫发无损,反而让她知道了,气焰更加嚣张。蒋艳萍在商场职工大会上公开说:“现在又有人告我的黑状,但那是自不量力,不论你告到哪里,都有我的人,到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蒋艳萍随后以“改革”为名,将举报过她的人全部赶出商场。

1990年12月,被逼得走投无路的碧波商场职工罗润芝等人只得再次向陈荣杰求助。1991年,陈荣杰先是写信,后又亲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蒋艳萍的问题。但举报材料转到湖南之后,总是看不到处理的迹象。

面对蒋艳萍用色相和金钱编织的关系网,陈荣杰显得势单力薄。就在正义与邪恶较量的十年间,蒋艳萍凭财色开路步步高升,从一个小商场的经理到省建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再到省建六公司党委书记,最后官至副厅级。但陈老毫不气馁,坚信邪不压正!

1998年8月2日,陈荣杰收到了一封署名为“株洲职工胡萍”的举报信。这位叫“胡萍”的人知道陈荣杰一直在举报贪官蒋艳萍,特向陈荣杰反映蒋艳萍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信中还列举了由省建六公司承接的长沙第二长途电信枢纽主体工程在转包过程中蒋艳萍受贿的事实。

陈荣杰接信后感到案情重大,再一次将厚厚的举报材料用挂号信寄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1999年7月,湖南省纪委决定对蒋艳萍实施“两规”措施,随后,此案交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查获其拥有现金、存折、债券等私人财产1000余万元。



警方查证

据检察机关查证,至案发时,被蒋艳萍的性贿赂击倒的各级干部就达40多人。有了这张关系网,蒋艳萍夸口:“在湖南,只要我愿意,就没有接不到的工程。”蒋艳萍和倒在她石榴裙下的权贵之间展开了一笔笔交易。她以美色、肉体换取了10亿多元的工程项目和各种荣誉。1994年,蒋艳萍被提拔为省建六公司主抓经营的副总经理,1996年下半年又被提升为六公司党委书记。1997年4月,蒋艳萍带职到中央党校学习,同年9月,被省委任命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副厅级),此时她才37岁。从仓库保管员到副厅级干部,仅有初中文化的蒋艳萍只花了短短13年,演出了一段现代“官场神话”。

金钱与美色就像星星和月亮,相伴相随。性贿赂不仅助蒋艳萍官场发迹,还助她疯狂聚敛了巨额财产。为收受贿赂,蒋艳萍肆无忌惮,简直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几年时间,她疯狂聚敛1000多万元的横财。

蒋艳萍被逮捕后,检察机关为排除其关系网的干扰,于1999年8月将她从长沙市看守所转移到汉寿县看守所。狱中的她自知罪孽深重,为求苟活,又开始施展“美人计”,射出了最后一颗肉弹。这次中弹的是看守所副所长万江,他也因此成为蒋艳萍性贿赂案中最后的殉葬者。

审判结果

从一名默默无闻的普通女工,一跃成为头上罩满“全省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荣誉光环的“女能人”,本应更加自重、自爱、自立、自强,然而,她却道德沦丧、自甘堕落,最后为自己换来了毁灭。

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曾任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的蒋艳萍死刑。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蒋艳萍案作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蒋艳萍上诉,维持原判。

红网消息,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查处的犯罪金额最大的案件,案犯蒋艳萍也是我省被判处极刑职务最高的女干部。

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

案件解析

纵观蒋艳萍的犯罪过程,呈现出以下特点:

投怀送抱,以色谋权。蒋艳萍认为,一个所谓高明的女人,就是要善于凭借自己的姿色,达到自己的目的。正是在这一肮脏思想的指引下,蒋艳萍走向了堕落,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

1995年下半年,为了拉拢当时的省计委副主任陈某某,蒋艳萍不惜以色相勾引。陈上钩后,对蒋言听计从。当蒋得知省计委驻北京联络处准备扩建装修时,她用金钱相许,诱使陈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将一处装修工程交给她妹妹的姘夫吴有恒承包,使吴有恒从中得利,进而使她自己也从中得到好处。

一招成功,蒋艳萍便屡屡利用自己的色相去对付在她看来有利用价值又意志薄弱的人。于是她变得越来越神通广大,别人请不动的人她一个电话可以叫来,别人办不到的事,她一出面,便马上可以“摆平”。

就连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她仍不忘施展这个伎俩。1999年9月,蒋在汉寿县看守所内,为了与外界串通,又利用色相,一步步把该所副所长万江拉下水,致使万多次为其传递信函纸条,帮助其与外界的关系人搞攻守同盟,进行一系列开脱罪责的反侦查活动。

贪婪无度,不择手段。蒋艳萍是个爱财如命的女人。连她的家人都说:“钱就是她的命。”不管是上百万的存单,还是数十万的现金,乃至几千元的物品,她都不嫌弃,一概笑纳。她利用钱色开路,为别人做“好事”,搞不正当竞争,其目的都是为了使自己得到好处。
http://www.edu-hb.com/Html/201307/12/20130712224017.htm

女贪官升迁史:与40位官员性交易狱中放倒看守:

http://history.sohu.com/20150626/n4156504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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