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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恋爱被父母强送精神病院续:院方称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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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09:16: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女儿恋爱被父母强送精神病院续:院方称报道失实

2012-07-04 02:16:22  

晨报讯 昨日,回龙观医院针对网上盛传的“自由恋爱被父母送至精神病院”的新闻报道,做出澄清和说明。院方称,该报道多处失实。

根据媒体报道,12-6月5日,在本市工作近10年的女工程师陈丹(化名),因婚恋分歧,产生自杀行为,被父母送至北京回龙观医院进行治疗。其自称意识完全清晰,在精神病房内被要求脱得一丝不挂,强制接受各种“身体检查”。6月8日下午出院后,陈丹以非法入室罪及非法拘禁罪,向公安部门举报其父母及北京回龙观医院。陈丹在网上发文,详细披露了其在医院受到的各种“非法待遇”。

对此,昨日,回龙观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报道存在5处严重失实。首先,对该患者的诊疗行为绝不应该被冠以“被精神病”。原因是,该患者曾有过自杀行为和服药经历并且在国内多家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过;此外,该患者入院是其父母签字同意并亲自办理的相关住院手续,治疗整个过程并无任何违犯诊疗常规行为。报道中称:“被自称是精神病院护工的四名男子强制带走”,回龙观医院对此澄清,院方从未派出任何护工上门接诊,患者是在其父母陪同下到院门诊就诊的,经门诊医生检查、诊断后由其父母办理了住院手续。至于报道中提到“被剥光衣服当众接受查体”,当日接诊医生称当事人自行进入病房,在正常遮挡下更换病号服并接受体格检查和风险评估,完全符合正常的诊疗流程, 特别是精神科病房,由于需要严防患者携带危险物品发生自伤、自杀、伤害他人等行为(当事人曾有过割腕自杀经历),此项检查更属必要。医院已经保存了患者更换病号服过程的录像,如果有司法需要,会作为证据提供。

新闻回顾:女子自称因婚恋分歧被父母强送精神病院
    近日,一名女子发文称,因为婚恋分歧,被父母雇人强行扭送至精神病医院,非自愿留院“观察”近72小时,期间被剥光接受检查。对此,涉事医院称除了该女子家属,其他人不能查其就诊信息。记者提出采访该女子父母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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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09:17:32 | 只看该作者

女儿恋爱被父母强送精神病院续:院方称报道失实

女儿恋爱被父母强送精神病院续:院方称报道失实

报道失实。 常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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