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40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协委员姚爱兴:加大对孤独症儿童康复扶持力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3-10 11:3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政协委员姚爱兴:加大对孤独症儿童康复扶持力度

2013年03月04日11:27    来源:光明网   

  13-3月3日下午三点,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每年两会,政协委员们都会抓住机会,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今年,政协委员姚爱兴针对孤独症儿童的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姚爱兴提出,经过调查发现,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还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早期干预不足,影响康复效果。二是康复机构不规范,患儿受益面窄。三是专项康复训练经费不足,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四是康复人员队伍不健全,训练水平参差不齐。

  针对这些问题,姚爱兴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给出了自己的解决建议。她认为,卫生部门应尽快将孤独症儿童的早期筛查诊断、诊疗评估和干预后效果评估纳入新生儿筛查和妇幼保健工作中,建立健全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诊疗评估,使更多的患儿及时得到关爱和救助。各级政府应加大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解决好现有康复机构人员缺乏问题。要着力解决康复训练经费和设施等困难。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应搭建平台,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和现有从业人员,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引进优秀远程教育课程等方式,为从业人员提供定期专业培训,为实现孤独症患儿融入教育提供先决条件。

  以下是提案全文

  关于加大对孤独症儿童康复扶持力度的建议

  儿童孤独症也称儿童自闭症,是一类起病于3岁前,以社会交往障碍、沟通障碍和局限性、刻板性、重复性行为为主要特征的心理发育障碍,是广泛性发育障碍中最有代表性的疾病。儿童孤独症作为一种儿童精神疾病严重影响患儿的社会功能,给患儿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将儿童孤独症纳入精神残疾范畴。孤独症一般在生后或婴儿早期即有症状,但家长却常不能及时发现而及时就诊。如及时给予教育训练,对改善其症状有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0-6岁精神残疾(含多重)儿童占0-6岁儿童总数的1.10‰,约为11.1万人,其中孤独症导致的精神残疾儿童占到36.9%,约为4.1万人。以宁夏为例,据统计,我区现有0-6岁孤独症儿童200多名,7-14岁300多名。我区从2008年开始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以来,孤独症康复工作开创了从无到有,从小到不大不断增强的局面。目前已有康复训练机构15家,专业康复训练师资50多人。2009年以来,我区执行中国残联“贫困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任务,利用中央项目资金,对0-6岁共60人次的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85%的儿童康复效果明显。2012年,中国残联“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下达我区0-6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任务100名,并安排了120万元的康复救助资金。另外,自治区财政安排残疾儿童抢救性康目项目经费120万元,用于100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经过调查,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早期干预不足,影响康复效果。大多数地区尚未建立孤独症儿童早期筛查、诊断、干预的工作体系,多数孤独症儿童得不到早期干预,影响后期康复效果。此外,孤独症是一种新的较为少见的精神疾病类型,目前医学上还没有有效治疗孤独症的药物,公众对孤独症的认识还不清楚,这也成为导致康复效果不理想的因素。

  二是康复机构不规范,患儿受益面窄。现有市县级残疾人康复机构中,多数是有机构、无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

  三是专项康复训练经费不足,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孤独症患儿的康复是长期的系统工程,治疗时间跨度大,经济负担重,7岁以上孤独症儿童缺乏应有的救助,多数患儿家庭经济、精神负担过重,使患儿无法得到长期康复训练。

  四是康复人员队伍不健全,训练水平参差不齐。康复人员队伍数量不足,普遍缺乏孤独症教育和相关康复知识的系统培训,未能全面掌握科学、规范、有效的训练方法,制约了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建议如下:一是卫生部门应尽快将孤独症儿童的早期筛查诊断、诊疗评估和干预后效果评估纳入新生儿筛查和妇幼保健工作中,建立健全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诊疗评估,使更多的患儿及时得到关爱和救助。残联、卫生、教育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利用“助残日”、“精神卫生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广泛开展以孤独症儿童康复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康复知识,使这一问题得到社会广泛关注。

  二是建立健全康复机构。各级政府应加大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解决好现有康复机构人员缺乏问题。同时要大力扶持民办康复培训机构和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给予已有民办机构业务上的支持和督导,以民办公助的形式降低训练费用,实现孤独症儿童家长资源、社会资源、国家资源的优势组合。将民办自闭症儿童康复培训机构纳入到特殊教育体系内,通过国家制定的专业标准,严格规范机构的规模、设施、师资,对其定期进行考核监督,有效保障患儿权益。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要着力解决康复训练经费和设施等困难。建议设立孤独症儿童康复专项经费,为7-14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使所有孤独症儿童都能得到康复服务。

  四是加快康复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应搭建平台,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和现有从业人员,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引进优秀远程教育课程等方式,为从业人员提供定期专业培训,为实现孤独症患儿融入教育提供先决条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1-24 07:31 , Processed in 0.074981 second(s), 18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