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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几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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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09:3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何几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

(转帖)

2009年02月26日08:31     

  广州市近日有70人食用瘦肉精猪肉中毒是又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经过一系列努力,除了3人尚在医院观察外,另外67人已健康出院。同时,有关部门也查清问题猪源头来自湖南冷水江市等四个县市(见新华网2009年2月21日电)。

  从2001年广东、浙江等地因瘦肉精引发猪肉中毒事件曝光以来已达8年,为何瘦肉精猪肉又一次窜出来危害公众?

  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罗处长对此事的分析令人深思。罗处长说,目前,全省对瘦肉精这项检验到底由谁负责管理没有明确规定,各个部门责任不明(见《新快报》2009年2月22日)。

  据人们所知,时下地方生猪屠宰管理涉及工商、食品检疫、经贸、农业畜牧和税务部门。除了税务征收由税务部门监管外,工商、食品检疫、经贸、农业部门对吃上放心肉均有不容推卸的责任。那么,面对瘦肉精检测过程出问题,为何会出现“部门责任不明确”那样搪塞的声音?

  从时下地方政府出台的生猪屠宰管理实施条文来看,检测瘦肉精可能没有明确指定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但这决不是推诿责任的理由。人们知道,“问题猪肉”不但包括瘦肉精猪肉,也包括其他病种猪肉。尽管检测瘦肉精比检测其他猪肉难度大一些,问题复杂一些,但同样没有超出“问题猪肉”的范畴。“吃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是要强化进入市场前及期间的猪肉品质检测。其实,只要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检测,落实制度,工作到家,瘦肉精等问题也难以逃出“如来佛手掌”。比如,对猪源及品质信息管理及屠宰场管理就涉及到主管商品流通的经贸部门;对进入市场交易的生猪质量把关,又涉及到工商、农业、食品检疫部门。假若各部门都层层严格把关,一头病猪就很难连窜几关。

  “瘦肉精猪”能毫无阻挡地连过几关,这就说明,不少部门对此是掉以轻心的,把关意识是十分淡泊的。更有甚者,面对如此严重疏忽,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竟说,这不是疏忽,这是造假的技术很高明,是防不胜防的。言下之意,“瘦肉精”事件他们毫无责任。而把自己的严重疏忽完全推给造假者和饲养生猪的农民,其责任意识也可见一斑。

  为何几个部门都管不好一头猪?令人回味的是,早在2001年12月10日,新华社发表的一篇记者述评云:严打“瘦肉精”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解决瘦肉精问题,不能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否则,今天查了瘦肉精,明天就可能出现其他问题。如何建立一个完备的“游戏规则”,使大家在严格的制度规范下公平竞争、保证信誉才是关键(见新华网2001年12月10日电)。对照8年后瘦肉精又在广州冒头的现实,人们可能会问,监管“问题猪肉”的“游戏规则”何时才能真正落实?

  过去地方政府部门在强调解决某个重要问题时,有一个很漂亮的词叫“齐抓共管”。生猪屠宰涉及多个部门,似乎也是在“齐抓共管”。实际上没有明确责任的“齐抓共管”是靠不住的。在地方机关,有一种病症人们并不陌生,这就是部门利益。谓之部门利益,就是一事当前,先看是否对部门工作、声誉和福利有利,而不是看是否对公众有利,对整个社会发展有利。每遇部门利益,“齐抓共管”就会变成互踢皮球。面对瘦肉精问题,按部门利益观衡量,那么,就会视作部门的大麻烦:一是检疫费用每头在150元左右,部门得不偿失;二是检测过程繁琐。因此,一些部门索性能避则避,能推则推,这恐怕是瘦肉精肉能窜出来作害的一个重要原因。

  解决部门利益这个陋习,除了加强对机关官员的思想教育,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外,重要的是从体制方面进行开刀,把相同职责明确到一个部门中去,实施由一个部门负责。这样,才能使问责真正问到实处,部门职责才能真正体现出来,而不能笼统地说“齐抓共管”。广州“瘦肉精事件”无疑加深人们对地方实施大部制的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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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09:31: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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