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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婚配偶移民 加移民部拟订维持两年婚姻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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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0 13:1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03月30日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综合报道,哈珀政府悄然提议,前往加拿大与伴侣团聚的人士,在正式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必须与配偶保持关系两年或以上。这项计划中的规管变动,是根据一系列的市政咨议和网上咨询做出。这一提议也是联邦打击用来躲避移民法假结婚的新举措。


  根据这项提议,加拿大资助者的海外配偶或伴侣,如果与加拿大资助者的关系不足两年或仅两年,将只会得到“有条件的永久居住”权利。他们抵达加拿大后必须与他们的资助人继续保持真实关系两年或两年以上,否则永久居民身份就有可能被取消,最终他们可能被送出加拿大。

  联邦这份建议通知在周六(26日)竞选令状发出之前发表。通知说,这一举措将传递一个讯息,加拿大对虚假婚姻和移民欺诈持强硬态度。通知还说,这令加国政策和其他国家一致,如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这些国家都已对类似移民建立两年有条件永久居住的规定。

  家暴受虐妇女的灾难

  服务亚洲社区的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Southeast Asian Legal Clinic)行政主任吴瑶瑶(Avvy Go)就表示,联邦的这一举措会伤害处于暴力关系的女子。她说:“这对受虐女子而言,会是场灾难。”

  联邦通知称,如果这项新措施得以实施,对于暴力方面的担心,联邦将制定相关程序,允许在这种关系中的真正配偶或伴侣不用面对强制性措施。

  不过,吴瑶瑶就说,许多容易受到伤害的女子根本就不会举报伴侣对他们的虐待。她还表示,不相信未受训处理家庭暴力情况的移民官员,能够确定一名女子是否是真地要逃离一段受虐的关系。

  公众对这项联邦建议有30天的评议时间。

  配偶资助程序有漏洞

  政府表示,虽然大多数婚姻和伴侣关系相信都是合法的,但配偶资助程序确实有机可乘。在有些案例中,配偶双方都可能在利用该系统达到移民目的;在另外的案例中,资助方认为他们的关系是真实的,但被资助方却希望在得到永久居民身份后迅速分手。政府称,虚假婚姻移民的数据不得而知,但去年处理的4.63万宗移民申请中,约16%因各种原因被拒,其中许多是因为申请中的关系被认为虚假,另外拒绝申请原因还包括犯罪记录、保安和健康原因。

  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去年秋季在温哥华、安省宾顿和满地可举行市政会议,讨论权益婚姻(marriages of convenience)的问题。移民部还向各省和特区咨询了意见。网上咨询就收到2,342份公众回应和89份利益相关团体的回应。

  除上诉措施外,政府还建议引入“资助禁令”,禁止受资助方和配偶在5年内再资助新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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