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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9日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2006年,备受国人关注的中国研修生罗成被日本警察平田学当街枪击致死一案,在5年间经历了6次预审及两次公审,4月28日,东京高等法院改判了宇都宫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勒令栃木县政府向死者罗成家属支付约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79.2万元)的赔偿金。
据当地媒体消息,2006年6月23日,日本栃木县鹿沼警察署巡警平成学在巡逻时,发现中国研修生罗成等两人形迹可疑,意欲对其进行例行询问。罗成等人随即逃跑,在逃跑过程中,罗成举起道边石灯笼顶欲向平成学扔去,平成学随即向罗成开枪,击中腹部,至其死亡。2007年8月死者的妻子张琴赶赴日本提起诉讼,要求栃木县政府赔偿5000万日元。宇都宫地方法院于2009年4月23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诉求。随后罗成家属表示将继续向东京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4月28日,东京高等法院推翻了宇都宫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裁定栃木县向原告家属支付约1000万日元的赔偿金。
日本律师一濑敬一郎免费为死者亲属担当诉讼代理。罗成家属认为开枪属于防卫过当的违法行为,并以此为由向宇都宫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栃木县政府赔偿5000万日元(约合348万元人民币)。并以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的嫌疑向宇都宫御幸本町检察院提交了刑事起诉书。
罗成家属对宇都宫地方检察院不准起诉的通知结果不服,向地方法院提出上诉,但宇都宫地方法院于2009年4月23日驳回了原告诉求。罗成家属继续向东京高级法院提出上诉,2009年4月27日宇都宫地方法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但是由于本案中关于平成学行使职权的尺度一直处于争论中,导致公审一度中断。(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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