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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学说的科学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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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6 10:2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智力学说的科学属性

——兼论智力学与心理学的关系

(2006-11-27      于大海)

    科学属性是指对一门科学知识所具有的学科性质进行的一种分属和归类,由于它规定着一门科学的研究方法,并制约着一门科学的发展方向,因此正确划定一个学科的科学属性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对科学学科进行分类是人们早已就认识到的一个问题。柏拉图就曾认识到科学分类的重要性,并把科学知识划分为算术、几何、天文,艺术、道德,辩证法等三大类;亚里士多德也认为自然界里的每一件事物都各自有其所属的类目、次类目;近代的英国学者培根则把科学学科分类成了:记忆的科学、想象的科学和判断的科学;黑格尔则是按照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这样几个发展系列对科学知识体系进行了划分。
    现代知识界对科学的分类和有关科学体系划分标准的认识,更为多样化。比如福尔迈是按照实证科学、结构科学和元科学来进行划分的;比如控制论学者是按照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人文科学来进行划分的;比如辩证唯物论学者是按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来进行划分的;比如钱学森同志是按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科学、系统科学、人体科学、思维科学、军事科学、文学艺术的理论科学八个门类进行划分的。
    但就目前看,人们似乎更为倾向于根据大的属性意义把科学知识体系大致划归和分属为三个大的科学门类,即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现在围绕着这三个大的科学体系,世界上所有的科学学科(据美国学者H.福斯特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所作过的统计,当时的科学学科为1150个)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各自的归属,或找到自己应该具有的科学属性。
    因为任何一门学说,都有着特定的研究“客体、理论结构以及自身的认识论”[皮亚杰(J.Piaget)语];因为任何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都有着自己特殊质的规定性,因而也就必然会有着自己特定的科学属性。毛泽东就认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恩格斯也认为:“每门科学都是分析某一个别的运动形式或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转化的运动形式的,因此,科学分类就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据其内部所固有的次序的分类和排列,而它的重要性也正是在这里”。
    智力学说由于是以人类与动物相际别的最根本性标志的智力现象和人类文化发展和创造活动最原初性本源的大脑功能以及两者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同时也由于它是对宇宙间最独特的、最奇妙的现象—智力的规律、过程以及机制的探索,因此,它必然有着特殊的科学属性,这就更有必要来认真确定清楚其科学属性的问题。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好对智力学说科学属性的判断和归类工作却是非常困难的。
前面,我虽然着力渲染了智力问题的重要性和智力研究的复杂性,但是当我一旦涉及到要对智力科学的属性进行论述时却感到有点无从下手了。因为在现有科学领域内我怎么也找不到它应在的位置和应有的立点。我们真是难已想见,就是这样一门重大的科学命题,现在别说是要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甚至就连一门独立的学说也都算不上----它只不过是心理教科书中的一个章节,它只不过是基础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只不过是心理科学中的一个观点(只是在前些年中国心理学界曾以“当代智力心理学”为题出版了一套丛书多少算给智力问题在心理学领域内确立了一个名份)----只是当要用到智力测验的方法之时人们才会想到应该了解它的概念和性质。
    作为当代科学界最重大和最尖端课题之一的智力问题,竟然居于如此卑微的境地,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这是正常的。
诚然,每一门学问从命题到发展都要有一个过程;每一个学科确立自己的科学性质和地位也需要有一个过程,这是没有疑义的(我们只要看看心理学的发展过程就可以明白了)。况且,对智力科学本身来讲,其研究虽然断断续续历经了几千年的时间,但其研究方法到现在却也还是不够系统、不够规范的,其研究成果到现在却也还是不够显赫、不够丰硕的,其理论体系到现在却也还是不够成形、不够完整的,其科学价值到现在却也还是不够突出、不够标准的,其重要意义到现在却也还是没有被认识、没有被理解的(甚至还可以做这样的估价:目前,还没有哪一门科学像智力研究那样,既零碎又不成熟),因此,目前它不具备挑起一个学科门脸的资格、不具备撑起一个科学大厦的条件就不足为奇了。
    但如果我们再做深入一步的剖析,智力问题一直被裹带在心理学的学科体系之中,也不能不说是影响它自身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为心理学知识体系庞大,智力问题难以被显现出来,也难已被重视起来—科学界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要给智力学说单独“立帐”;二是因为心理学本身就涉及到自己的学科归属问题,这也必然要导致智力学科属性的“命运”难卜。
    心理学本是个非常年轻的学科,1860年才正式顶着心理学的门户“过日子”(以费希纳(G.Fechner)《心理物理学纲要》为标志)----这有如艾宾浩斯(H.Ebbinghaus)所说“心理学有着一长期的过去,却只有一短期的历史”。但就在这个百多年的时间里,心理学的发展道路却是非常复杂和曲折的。且不说什么构造主义、机能主义、行为主义、完形主义、人本主义、认知主义等学派有如走马灯(你方唱罢我登场,城头频换大王旗)似的交替表演,就是在有关心理学的学科性质的认定问题上就一直在摇摆不定。
    心理学开始属于哲学范畴,冯特的实验方法(当然开始仍然还是以内省法为主了)不仅使心理学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同时还把心理学从哲学的体系中拉到了自然科学的怀抱之中。冯特本人一直坚持把心理看成一种自然现象,把心理学看成一门自然科学这样的一种观点。同处一个时期的美国心理学家詹姆士(W.James)在1890年也明确地把心理学看作是一门自然科学----一门生物科学。
    但这个蜜月期并没有能够维持多久。1908年随着美国心理学家麦独孤(W.McDougall)《社会心理学导言》一书的问世和“行为科学”理论的形成,就为心理学属性的游移埋下了伏笔。此间,虽然行为科学的鼻祖约翰B.华生(John B.Watson)在极力声言:“心理学既然成为行为的科学(而不是对意识的内省研究)----那么它就是自然科学的一个纯客观的、完整的分支了。”但是,很显然人类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却并不是用“刺激→反应”(S→P)的一些术语或生理实验手段所能涵盖的。连当时的一些行为学者,如魏斯(Weiss)等都认为,人类是在社会环境中生存,一个人的行为是引起另一个人的行为的刺激,并且每一个人的发展,主要是受社会情境制约的,所以心理现象又都是社会关系。从这一思想出发,魏斯用“生物社会的”概念来说明人类行为的特点。他据此认定心理学是一门生物社会的科学:一方面应与生物科学接近,一方面也应与社会科学毗连。(其实连华生本人都是一个强调用教育督导方式和环境的力量来改变人类行为和职业的鼓吹者和实践者了。他把人看成与动物一样的完全被动的机体,这似乎就可以任凭环境摆布了。尤其在后期他对各种本能和一切遗传的心理特点抱着越来越坚决的否定态度,更加强调环境的作用,从而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者。)当然,华生行为主义观点所隐藏着的致命缺陷最终还是在1948年召开的希克松专题讨论会上被卡尔.拉什利就行为的序列问题发表的演说所彻底揭示出来,从此行为主义学说就一蹶不振了。
    但行为主义的提出,毕竟是拉开了在心理学属性问题上争战的序幕。1905年,法国心理学家比奈(A.Binet)在运用文化测验的方法测量人的智商时,无意中也把心理学夹在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二战以后,由于应用心理学的发展和各种应用性心理学说的问世(如政治心理学、军事心理学、妇女心理学、青年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科学心理学等),使心理学更具有了社会科学的性质。
    心理学学科性质的来回晃荡,不仅暴露了心理学体系的脆弱(没有统一的理论、缺乏统一的范式----为此,有人形容心理学园地象一块五颜六色拼凑起来的马赛克,有人怀疑世界上还能够产生共同的心理学体系,有人甚至断言心理学永远不能成为一门科学);不仅影响了心理学界的团结(比如在纯科学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之间就发生过一场论战。有些人指责搞应用心理学的人已经牺牲了科学的完整性,对心理学知识的提高没有作出充分的或有效的贡献;而心理学的实践者们又反诘学院派心理学家进入了“象牙之塔”,对他们可能给予解决的现实世界的问题显得毫不关心);而且还使心理学的科研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比如当前有的学者就评议:心理学的理论体系现已是枝条狂长、主干虚弱、失去统一。前苏联心理学家列昂节夫更直言:现代的心理学存在着严重的危机,心理学的知识越来越分裂—分裂为自然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文科学的心理学、行为的心理学和精神的心理学,心理科学的研究对象正在日益消失)。
    的确,即使只从简单的道理上推论,我们也不会得出一个在科学属性尚漂泊不定的学科上它的学术理论和学术发展却会是健康的结论的。因此,关于心理学的科学属性问题自然也就成为学术界的重大课题和议论中心。在我国,1985年中国心理学会八届年会就曾对此组织了一次专题讨论,会上歧见很大,最后还是由决策层对“心理学是介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一门边缘科学”这个观点作出了导向性的判断。在前苏联,心理学界的争论则是由权威人物鲁利亚对“边缘科学”这个说法作了定评才算了断。但西方心理学界对这个问题统一意见却没有像东方世界这样痛快和容易,现在其说还仍然不一。因此心理学的科学属性问题实际上还是被悬在半空中。
    这里,我并不担负对心理学属性作评价的任务,也不想对心理学界的议论作出点评,但在这里有两点看法却不妨道出。
    一是,关于对“边缘科学”含义的理解问题。
    所谓“边缘”一词本身其实就是一个中性的、含糊的概念,目前学术界虽然沿用了“边缘科学”(有的则使用“中间学科”)的词汇,但却没有给其研究范围划定具体的边界,也没有给其所属的学科进行具体的分类定性(当然也无法分类定性,因为一方面讲所有的这些边缘学科都不是对新的科学体系的构建,而只是对现有学科的一种相互交叉和混杂,即所谓的“跨学科”;而从另一方面讲这些学科间的交混又呈现出了非常复杂的局面----这其中有生物学和物理学的交混,还有社会学和生理学的交混等等。我们实在是难以将这么多的混合学科再进行所谓的科学分类了!),因而到现在也没法专门为它在科学体系中单独确立一个“户头”,并进行“加官封爵”(即像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那样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知识体系)。
    显然,那种动不动就把一些在性质上有所渗透,在对象上有所交叉的学科随便冠以“边缘科学”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因而也是不值得推倡的。钱学森教授就曾对有关“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互相渗透和交叉”的说法很不以为然,他解释说:“因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属于整个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的一部分,不能为了证明他们有相互联系就讲什么互相渗透和交叉。例如人的头和手背,同属于一个人的身体,头和手背的关系也是密切的,但总不能说头和手背的关系是‘互相渗透和交叉’的吧”。我觉得从钱教授的这番议论中,我们倒可以引申出一个很重要的提示,这就是只要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的性质是确定的,那么该门科学即使在研究方法或者在应用过程中发生了与别的学科的交叉,也并不能(也不应该)影响它的学科性质----即使在像以人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也同样如此。比如人类学虽然可以根据“人”所具有的自然、社会和文化的三面特性而界分出生物人类学、社会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或者按照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合”的说法来认定人的性质,但却没有哪一个学者能够有充分的理由把人类学认定为社会科学或边缘科学。在中国的《辞海》中对人类学的解释就是:“研究人类的体质、类型及其变化规律的科学”;在苏联《大百科全书》中,把人类学就定义为:“关于人类起源的演变、人类种族的形成和人类体质结构的正常变异的科学”。据称,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也都把人类学等同于体质方面的研究。青年马克思甚至还曾广而极之地断言:“未来关于自然界的科学和关于人的科学将合并而为一门科学”;休谟(Hume)则提出,以“人的科学”作为所有科学的基础;而爱德华.威尔逊(E.Wilson)也认为,整个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都不过是生物学的一部分。因为这里除了人类学在其创立之初就被确认为自然科学的原因而外,主要的还因为人类的后两项特性,都是在人类的生物特性这个基点上生发出来的(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就是这样认为的),而且这些特性都是人类生物性活动的一种“副产品”----虽然这种副产品可以有其特殊的规律和特性,并且还可以形成专门的研究领域(它们也确实形成了社会科学这样的一个大的科学门类),但是在人类学范畴内所包容着的社会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基于人类生物学特性的这个大前提却是永远不会改变的。马克思就认为:“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列维.斯特劳斯(Lévi Strauss)也认为:“人类学首先就是一种心理学”,“因为心理学首先就是一种生物学”。
    我们还可再以“人”为例做进一步的说明。大家知道,由不同人种交合可以产生混血儿----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种群,而且现在这个群体的数目已经是十分巨大了。那么,照理应该在世界上现有人种的构成中再增设一个“边缘”人种科目了。但迄今为止,人们还没有充足的理由将此群体划归成一个单独的人种(的确也难以进行划归)。因为不论是黑白相间也好,还是黄白混杂也罢,他们的肤色总还能靠近两边的一个主色,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为他们的人种进行定性,因而也就无须专门为其划分出一个“边缘人种”或“混血人种”来了。
    由此可见,认定一门学科的性质,尤其是认定一门在学术上有交叉的学科的性质,主要的依据(或首要的因素)仍然是它的研究对象的性质及对该对象主导的研究角度(当然还有该学科的认识论、理论结构和通用的概念)。比如同样都是研究系统的纯粹形态的形式(脱离内容的形式)的学科,只是由于数学注重于现实系统的纯粹形式,而逻辑学注重于语言系统的形式,因而使其形成了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由此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认识到,凡是在一个主题学科内,即使在进行研究时运用和穿插了别的科学门类的知识、方法、原理和结论也仍然不能随便就把它推定为边缘学科(就像广泛应用数学工具的物理学没有因此而成为与数学相互交叉的边缘学科一样)----除非该学科立论和研究的角度发生了变化,就像把人类活动所衍生出来的一些知识门类,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列入社会科学的范畴之内那样的。
    另外从常识上看,如果在整个科学领域内还有一些找不到“婆家”的学科(据称自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已形成的新学科及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大致有140多门了),那么它只能说明两个问题:要么我们现在的科学体系划分或界定的不够科学或不够准确,需要重新建构;要么就是我们现在的这些“边缘”学科研究对象的主干和“本来具有的结构”[钱学森语]边界不清或认识方法不够正确或角度不够对头,需要重新调整。心理学现在就面临着这样的一个问题,即研究对象边界不清、角度找得不准。因而也就产生了学科性质游移不定的问题:一会儿在自然科学,一会儿又在社会科学,一会儿又成了边缘科学。
    在我看来,心理学的科学属性问题原本就该是非常明确和清晰的。
    首先从研究对象的性质上看。心理学在其建立之初就已经把它的基本任务和研究对象确定为:心理现象及其规律,即“主要研究知觉、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过程及其机制,能力、性格、气质等个性心理特征的形成过程及其机制,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间相互关系等许多方面的规律”[冯特语](即然我们已经把冯特开创的心理学体系认定为正宗的和正式的心理学,那么我们现在就有理由以冯氏的观点作为对心理学研究对象的权威定义)。
    这里所说的心理现象,以及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在整个的动物界----乃至在低等动物群中也都有所表现。我想任何一个有点常识的人都不会对“动物也有心理活动和心理现象”,“心理的机制包括整个的神经系统,因而动物的神经系统也必然包含心理机能”,这样的观点提出非议来。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舒尔茨就认为“在人的心理与动物的心理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罅隙”;M.哈特曼(Max.Hartmann)也认为:“动物拥有某些同我们的意识类似的东西,尽管它与意识总有些差异”;连恩格斯也曾设想过,“最初级的心理现象(感觉)可能发生在还不具备任何即使最简单的神经器官的动物机体上”。他甚至强调,“高级动物的心理同人的心理具有共同的特征,这些一般特征是人的心理的自然起源的证明”。况且心理学实际上在早期就已经把高等动物的心理列入自己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中。1883年达尔文的朋友罗曼尼斯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动物心理学的专著----《动物的智慧》;摩尔根(L.Morgan)也首创性地把实验法大规模地引进了动物心理学的研究之中;另外,有关《动物心理学》和《比较心理学》的学术著作也有如“汗牛充栋”。罗素在《人类的知识》一书中也提到:“心理学有一个学派认为,心理学所研究的是人类和动物的行为,它与哲学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的着眼点是把有机体看成一个整体”。克里克在《惊人的假说》一书中也引证说:心理学是“系统地研究人和动物的行为和精神的科学”。1995年出版的《心理学百科全书》(中国浙江人民出版社刊行)中,也把“心理学”定义为:“研究人类和动物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表现的一门科学”。
    那么即如此,这里我则要设问一下:在被心理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之一而被纳入其学科体系之中的那些高等动物种群是什么时候产生过、是什么时候被认定为、又是被谁认定为具有可称之为带有“社会活动”性质的那些“心理现象”、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的?
    那么即如此,现在我还要进一步的设问:如果动物中存在的那种所谓的、原始形态的“心理现象”、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从来就没有被看作是“社会活动”,那么,所谓心理学是属于“社会科学”门类的说法又是从何谈起、根据何在呢?至于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人类心理具有社会功能的内容,或者说人类的心理是在社会活动中产生出来的说法,或者再反过来说心理学研究动物心理纯粹是为了更好地研究人类心理的口实,那也不能成为心理学归属“社会科学”或“边缘科学”的理由。因为就人类心理现象(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这个问题本身讲,它的产生也都是高级神经中枢的功能及其作用于人类活动(社会活动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一种形式)所产生或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形式。而对于这些反映形式(包括其形成条件)的研究和探讨则完全是自然科学的职责和任务(至于对有关心理内容----比如人在一个特定情境中所产生的心理指向或思想意念,亦即“他的脑子里在考虑什么问题”----的探讨则根本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心理学研究的对象)。
    其次从理论体系的架构上看。心理学的理论结构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即理论部分、技术部分、应用部分。前者主要以普通心理学构成心理学理论的基本框架并决定着心理学研究的发展方向和基本方法;有关实验心理学的方法及任务则主要是顺应和围绕着心理学基本理论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以便能够更好地验证和发展心理学的主干理论。至于应用心理学问题充其量只是基本理论在动物的生命活动和人类的社会活动中的实际运用和展开,完全是心理学基本理论在实际运用中所形成的结果。这里根本就不存在着应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和社会科学理论的实践问题,当然也不存在用这种结果来争取自己的学科地位问题了----苏联学者阿赫梅罗夫曾经作过这样的一个比喻:“谁也不会把地质学看作是一门为了开采矿藏而研究地壳构造的科学,虽然在其任务中,地质学的确具有这种重要的实用目的”。
    再是从心理概念的理解上看。“心理”一词是一个含义非常宽泛并具有一定层级性的概念,它既有着广义上和内容上的诸如思想、精神、心灵活动,亦即“他脑子里在考虑什么问题?”等这样一类的意思,同时又有着狭义上和形式上的诸如感觉、知觉、表象、思维、记忆、情感、意志和能力、气质、性格等这样一类的含义。这里,前者主要体现的是人类大脑在作用于人的社会生活时所反映出来的带有具体内容的东西,它完全是社会活动的产物和结果;而后者则完全是大脑在作用于人类和动物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形式和过程,它纯粹是生物活动的产物,两者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现在看来,对“心理”的概念如何理解和运用,是一个关系到心理学发展命运的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往在心理学科学属性问题上发生的争执,以及在研究对象上所发生的偏差,概是由此引起。
    这里我们可以大致地回顾一下心理学发展的路程:当冯特以“心理的形式”作为研究对象时,心理学即获得了自然科学的属性;当华生以“心理内容”作为研究对象时,心理学就获得了社会科学的属性;当现代心理学要在它的理论体系中要同时融入两个研究对象和客体时,心理学就扛起了“边缘科学”的大旗----但是很显然,一旦心理科学试图要在自己理论研究中把两种含义不同、意义混杂的“心理”概念都一起纳入进来之时,心理学发展的歧路和危机也就随之形成了----心理学目前所面临的窘境无疑就是一种很好的昭示。
    我的看法是,为了能够从基础上和根本上解决有关心理学的争议和分歧,应该在深刻认识“心理”概念和含义的基础上,将以有思想、精神、心灵活动含义的心理概念,划定为“心理学”,比如威廉.詹姆士就把心理学定义为“关于心灵生活的科学,兼论它的现象和它的条件”;而将以有感觉、知觉、表象、思维、意志等含义的心理概念,认定为“认知学”的范畴。早在几十年前就有不少学者倡议建立一门《认知科学》。
    二是,我们在确定一门学科的属性时,既不能以该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使用的技术手段作为衡量的标准,同时也不能以它的研究客体所作用的对象的性质来进行判断。
    我认为强调这一点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科学属性的游移过程本身对此就作出了一个很好的注脚。当人们用思辩的和内省的方法研究心理现象时,心理学就被包容在哲学的体系之中(内省法这个概念由奥古斯丁始创,意为心理是主观自生的内部体验,别人无法直接认识,只有通过被试者的内部反省或自我报告才能被人了解);当人们用实验的方法研究心理现象时,心理学就站到了自然科学的队列之中;当人们用实践的方法来研究心理现象时,心理学就又成了社会科学领域里的一员。试问,如果以后的研究方法再发生点什么变化,那么,心理学是不是还得要“跳槽”呢?我们同样还可以沿这样的思路平推:当心理学以动物作为研究对象时,它是属于自然科学门类;而当心理学以人类作为研究对象时,它就属于社会科学体系。如果我们真的这样去认识问题,那也会有违于学科分类的基本原则的。
    这里,我也不想用心理学的属性来推及智力问题的属性,因为心理和智力原本就是两个不同的命题和概念,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智力的含义比心理的含义还要重要、智力的内容比心理的内容还要深刻、智力的研究比心理的研究还要复杂(如果我们按照感觉、知觉等心理过程来理解心理含义,则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就应该包括动物在内了,这就必然会使心理学的地位和层次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而智力学因为研究智力,则会由于这种“人类独有的功能”使自己的地位和层次自然获得了提升)。比奈和西蒙(T.Simon)就说过:“差不多所有与心理学有关的现象都是智力的现象”;皮亚杰也说过:心理学因为研究智力,所以心理学就处于科学“银河系”的轴心。从另一个方面讲,智力和心理在它们与大脑的相对关系的实质方面也是各不相同的。智力是大脑特定机能组织的一个衍生物,两者关系的性质是同一个基本实体的不同表现形式;心理则是整个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一个外化,两者之间是一种从属性的关系。
    这里,我也没有抱怨、指责心理学的意思。平心而论,心理学的处境虽然给确定智力的科学属性增添了一些麻烦,但从另一方面讲,它却也使智力科学一开始就站位在一个很高的起点上。
    首先是,因为心理学毕竟算是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和一个还算成形的知识体系。尤其是后期建构起来的,以人类智能为研究对象,以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方法为研究手段的认知心理学理论体系----其标志物为奈瑟尔(U.Neisser)在1967年出版的《认知心理学》一书,有很多的东西是智力学可以借鉴和承继的;
    再就是,因为心理学在科学体系中已经大致形成了自己的一个较为系统的学科网络和一个相对显赫的“中心地位”(对此苏联辩证法学者凯德洛夫和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都有很精辟的论述。凯氏用“三角形”作比喻:自然科学是构成这个三角形的一个顶角,右下角是哲学,左下角为社会科学,心理学则位于三角形的中心,用三条直线连接着上述三组科学。皮氏则用“星座”来形容:整个现代知识世界是一个星座,心理学处于这一科学星座的中心,其理由“不仅因为它是所有其它科学的产物,而且因为它是解释这些科学的形成和发展的可能的源泉”。凯德洛夫也认为:“心理学对这些科学发生影响正像它们也对心理学发生影响一样”)。这样也就为智力学最终向独立的科学体系地位过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为不论是所谓心理学用三条直线连接着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这三个科学体系,并对这些科学体系产生影响也好,还是心理学是解释这些科学的形成和发展的可能源泉也好,都概是由于“智力”最终在其中起了作用。
    现在我得把话题拉回来,该要具体讨论一下智力科学的学科属性问题了。
    上面我用较大的篇幅分析了影响智力问题科学定性的主、客观原因,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也已经从侧面对智力的属性作了某种交待和点拨,并坦露了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那么,在这样一种复杂的局面下,到底应该怎样来确定智力问题的科学属性呢?
    要确定它的属性,还得先从它的研究对象的属性,也就是皮亚杰的“三种测度”中讲的那个“客体”谈起。
    在前面的论述中,我已经反复强调过,智力学专门是以人类大脑及其神经组织在自身机体生物和生理活动过程中所衍生的特殊功能、所产生的奇特形态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因此智力科学实际上包括着三个研究客体:一是大脑神经组织的结构特性及其活动机理----这可以说是物质性的;一是大脑特定部位神经结构活动所衍生出的一种机能形态及其组织特性----这可以说是非物质性的;一是由前两者的连接和对应所衍化出的相互关系----这可以说是认识论的。在这三个客体中,前者当然是隶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脑科学早已应运而生(福尔迈就认为:“人脑及其效能的形成,也可能和必须从生物学进化的角度加以审视”),对于后者,也早已由哲学当仁不让地把它(当然主要是针对与意识的关系讲的)纳入到自己的研究领域之中,而夹在两者中间的这个客体却也总算由心理学半推半就地把它当作自己的一个研究课题了。表面看来,智力科学研究对象的三个客体似乎都已经是“名花有主”了,因而智力科学只要进行简单的“综合”,任务也就完成了。
    但事情绝非这样简单。
    首先是因为,对所谓大脑客体的研究,并不仅仅就是研究它的物质构造本身,而是研究大脑的工作机理,也就是说大脑为什么会产生意识的现象和智力的功能,以及大脑的哪一个部位能有资格成为智力的基质,并担负起智力的功能?这也不是自然科学所能单独解决的课题----虽然神经科学的基本任务就是“研究和了解神经系统内分子水平、细胞水平及细胞间的变化过程,以及这些过程在中枢功能控制系统内的整合作用的科学”[这是美国神经科学学会为神经科学所下的定义],但由于它们在自己的研究客体中并没有有意识地把智力功能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因此智力研究也就没有能够成为它的主要课题和任务(也可能是由于担心难以承担起剖解智力功能的任务所致吧?);对所谓相互关系这个客体,也不同于哲学中讲的“物质与意识”何者为第一性那个抽象概念,或者是“存在与精神”的关系中所体现出来的相互决定和相互作用的问题,而是指着在同一个事物中所反映出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即大脑特定神经组织的存在和活动必然要衍生出来特定的功能形态,这就有如一个钱币的两个面一样,在大脑机能和智力功能之间并不存在谁决定谁或谁是第一性的问题----就这一点而言,哲学实际上并没有把它作为一个课题来进行很好的研究,而且它也不可能把智力作为它的一个主题来进行研究,因为人们压根就没有认识到智力在大脑物质和意识形态之间所居的特殊身份:它是以“力场”和“中介”的地位联结着两者关系的;就是那个所谓大脑特定神经组织及其活动所衍生的特有功能和形态,它既不是心理学的研究任务,也不是心理学所能够承担起来的课题(因为它们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研究领域----心理学研究的是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智力学研究的则是大脑的“力场”和意识的“中介”问题)。
    再者是因为,智力科学的研究对象虽然可以区分为三个客体,但它们同时又是一个相互联接的整体,而且只有在当这三个整体有机联接的时候,智力科学的研究对象才能完整地形成,智力的学科体系才能完整地建立起来,因而在这种情况下看,智力科学所承担的任务就是相当的艰巨和繁重了----它真的要承担起对人类所建立起来的三大知识体系进行连接的任务,它真的要担负起填补人类知识体系空白的任务了。毫无疑问,除了智力科学,任何一门科学也承担不了这个任务。现实中所有的科学门类也都没有能够很好地进行研究和涉猎这个课题,而且在三个大的科学体系中也都难以找到它的位置和归属。当然,事情也同样非常清楚的是:对此问题研究的任何一点突破,都将会导致一个新的科学体系的出现,智力学自然应该并且也有义务来承担这个光荣的任务!
    之所以这样认识问题并非没有根据。
    首先从智力问题的重要性上看。智力是宇宙中最奇妙、最复杂、最独特的的一种现象,也是科学界最重大、最艰深的一个课题(康德就认为:“世界上两件事最神秘----一是遥远的星空,二是深沉的心灵”;比利时学者克里斯蒂安.德迪夫(C.deDuv)也认为:“除了宇宙本身,人的心智是整个宇宙中最大的谜”);大脑又是亿万年生物进化的最高产物,是宇宙中最复杂、最高级的物质构造(牛津大学教授科林.布莱克摩尔(C.Blakemore)就认为:“人类大脑是宇宙间最复杂的机器”;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神经生理学家谢灵顿(C.Sherrigton)也形容大脑是“生命组织中最难解之结”),而智力学正是以它作为对象之一而开展研究工作的,这在客观上就决定了智力科学的重要地位,皮亚杰就曾用智力问题来反衬心理学的重要性,他说,心理学研究智力(它表明在任何地方----在生物学或数学中)的发生,因此它也是科学“银河系”的轴心。
    其次从知识体系的联结性上看。智力学之所以应该成为一个大的学科体系,还因为与其相关联的都是一些非常重要的学科,比如思维学、人类学、神经学、生物学、心理学等本身就是一些系统性、综合性都很强的庞大的科学门类,而智力学则又是居于这些学科的中心位置上,并且是唯一能够把所有这些学科都给统一起来的学科----因为智力现象正好处于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交界点上,是两者之间的一个连结物和中介物,智力科学的发展当然要依赖这些学科,同样这些学科的发展也必须依赖于智力学科的进步。同时,智力问题又正好处于自然(体现物是大脑)和社会(标志物是意识)的中线,是两者之间的一个转换点,可以说在所有学科中唯有智力问题才是一个最不带有“感情”色彩,最不牵扯“是非”争执(既不是物质的,也不是意识的、既不是先天的,也不是后天的、既不是遗传的,也不是社会的),却又能将两个科学体系联结起来的学科。美国学者洛伦茨(Lorenz)就认为:“人的最高级的心灵功能的效力,首先也可以……作为脑器官的效能来理解。这种器官,使得主体(人)同自在存在的外部世界的外在于主体的现实的富有成效的抗争,成为可能了”。
    再次从人类本质的特殊性上看。人类的本质包含着十分复杂的内容和特性。作为一个人,他首先具有的是生物人的特点和属性----生物的体征和与动物毫无二致的生化结构和物质组成,以及到目前为止还没被发现的与生物学原理相悖的演化规律(十七世纪末,惠更斯就已经认识到:“人、动物和植物应该处处都具有同样的本质特征。宇宙的法则是同样的,性质同样的几何学应该在各处都起支配作用”;K.M扎瓦茨基也明确指出:“所有生命系统都具有普遍原则”;爱德华.威尔逊也认为,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物种都不可能超越生物遗传的规律),因此他仍然是属于生物界和自然界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但是人之所以为人,又是因了他所具有的社会人的特点和属性----文化的功能和社会的形态,自从有了文化,有了由文化构成的有意义的世界,从此又使他与动物有了性质不同和经纬分明的界线,从而又形成了一个与自然世界相际别的、全新意义上的社会形态体系(它又构成了一个完全是人为的自然世界,即第二自然界)。但是我们又不要忘记,人所具有的这个特殊的形态体系,却是由一个特殊的物质结构----大脑(当然,人类的这个大脑从本质上、结构上和功能上讲又是与动物大脑截然不同的)所赋予和决定的、由一个特殊的精神形态----智力所建构和连接的。因此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他必然包含着三种意义上的形态属性(自然的、社会的、文化的),并且都是以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存在的(所谓的“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的道理);因此只有当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完整的研究的时候,这个世界才能是完整的,这个世界的知识体系才能是完整的,这门学问的论述才能是完整的。
    再是从科学系统的完整性上看。如果把有关人类的本质特征引申开来的话,我们就会看到,整个世界的构成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主要也应该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自然、社会和思维。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关于这三种现象的最一般性的规律。目前围绕着自然和社会问题,都已经形成了各自的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惟独对“思维”(这里让我暂时借用一下这个名词,并把它引伸为一个广义的思维概念,使它能同时包括意识、智力、心理、心灵、精神等含义。因为严格地说,思维本身就是传统的智力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智力活动的一个产物和表现形式)这个问题,我们还缺乏深入和深刻的思想认识,还缺乏系统和成形的理论基础,还缺乏科学和公认的带头学科,因此从目前讲,思维问题的科学体系还有待于形成(在钱学森教授的倡导下,中国的学者们正在为创建思维科学的体系问题而努力地进行工作)。但是如果一旦智力科学冲上了前沿,那么它就会成为科学革命的强大的加速器,那么“思维”科学的理论大厦毫无疑问将很快就会构建起来。那么整个世界的科学体系也就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完整性了。
    下面让我们来具体讨论一下智力学说在科学体系中所应有地位问题。
    ----按理说,一个还寄人篱下的学科,何言其在科学体系中的地位?
    事情其实并非过于离谱。首先,智力学说独立的条件已经成熟,也就是说经过长期的观察、研究、探索、认识,人类对智力问题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了深厚的知识,现在已经到了进行系统整理、总结、升华,并拿出成果来的时候了;其次是,本论著对智力问题所阐述的思想观点、所提供的科学素材、所构建的理论框架、所设计的应用体系,都将会给智力研究人员以新的启迪、给智力研究以新的思路、给智力研究目标以新的指向,因而最终将会促使智力科学研究的健康飞速发展,能促使智力科学以全新的面貌和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并耸立在世界科学之林。
    现象的东西都叨咕完了,还是让我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吧。
    智力科学按其本质和科学属性讲,毫无疑问应该是属于一个独立的和特殊的科学体系。但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要真正实现这种目标、完成这种设想,还包含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并需要分成两个步骤进行实施:
    一、在现阶段,智力科学主要任务是尽快丰富自己的知识体系、完善自己的理论架构,以解决学科自身的独立性问题。这个时期的智力学暂且归属自然科学体系----因为它的大脑基质所在,以及在其构建的过程中所要依赖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和成果的缘故;
    二、下一阶段,待智力科学的理论土壤丰沃之后,再联合心理学、生理学、思维学、认知学、神经医学、人类学和大脑学等一些以人类和以人类大脑与人类智力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并以智力科学的名义挑头,共同组成一个单独的,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体系和哲学科学体系并列的智力科学体系。从而最终完善人类科学的整个知识体系的架构。[见图示]

                     人类的科学知识体系        
               ↓
          ╭-------------┼---------╮→哲学科学知识体系
            ↓        ↓      ↓
        自然科学知识体系—社会科学知识体系—智力科学知识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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